(3)金融风险融资技术
金融风险融资技术是筹集资金用于损失支付或补偿的一种金融风险管理技术。金融风险融资技术可以分为两类:一是转移,包括保险和将损失成本转移给另一方的非保险技术;二是自留,自我消化损失,包括通过在机构内部筹集资金补偿损失。两类风险融资技术不一定单独使用。许多风险管理措施既包括自留的要素也包括转移的要素。例如购买具有免赔额的保险,就包括对免赔额以内风险的自留,以及免赔额以上损失风险的转移。
10。1。4金融风险与金融监管
金融业是一个以经营货币和信用为基础的行业,金融可脱离实体经济独立发展,并越来越趋向虚拟化;信用本身又具有脆弱性,任何信用链条的断裂都可能发生金融危机;随着金融全球化的深入,金融体系从国内发展到国际,以及国际金融渗透到国内,而国际金融体系缺少完善的监管体系和最终贷款人,使得国际金融市场难以稳定;金融业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又使金融工具和金融产品对实体经济有很强的敏感性。金融业的这些特性决定了它是一个特殊的高风险行业,从某种意义上讲金融发展史就是一部金融风险史,且金融风险具有传染性,一家金融机构出现问题,往往会影响其他金融机构,甚至引发整个金融体系的危机。同时,金融业又与整个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当金融体系出现系统风险时,常常波及整个经济活动乃至社会生活,有的甚至导致政治动**。可见,金融风险种类繁多,成因复杂,且具有隐蔽性和不确定性,一旦爆发扩散就会引发金融危机,因而,金融风险一直备受各国金融机构、监管当局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实践证明:防范、控制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秩序,需要多方面共同协调努力,其中,中央银行的有效监管更是至关重要。
10。2金融监管理论与内容
10。2。1金融监管的含义与要素
1。金融监管的含义
金融监管是金融监督管理的简称,一般是指国家授权的监管当局,基于维护金融秩序、保护储户及投保者、投资者利益等原因,对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业务进行监督、约束和管制,使之依法稳健运行的监督管理行为。通常来说,一国的金融监管涉及金融的各个领域,如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等。
金融监管作为政府对金融行业的一种管理与约束行为,其性质是一种与市场自发运动相对应的政府行为。也就是说,金融监管是政府的“看得见的手”对市场的“看不见的手”的规范和管理。
2。金融监管的要素
要加深对金融监管的认识,必须首先深入了解金融监管的要素。一般而言,金融监管由金融监管主体、金融监管对象、金融监管目标和金融监管手段四大要素构成。
(1)金融监管主体
金融监管的主体主要是政府,以及由政府授予权力的公共机构,有时还包括得到行业内普遍认可的非官方民间机构(如各种行业自律组织)。早期各国金融监管的主体大多是中央银行;20世纪六七十年代金融监管主体出现分散化、多元化的倾向,诞生了专门监管商业银行、证券业、保险业的机构和组织;20世纪末21世纪初,英国、日本等国的金融监管主体又有了统一的趋势,但全球的总体趋势是中央银行逐渐丧失金融监管权力,金融监管职能主要由中央银行以外的专门监管机构履行。
(2)金融监管对象
金融监管的对象一般分为银行机构(主要是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市场三类。早期监管对象集中在商业银行,但随着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监管主体加强了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金融市场的频繁波动及导致的“市场失败”,使监管金融市场、保护投资者利益的任务日益繁重。
(3)金融监管目标
金融监管的目标通常分为三个层次:首先,防范系统性风险,维护金融体系安全;其次,克服市场失灵,确保公平的市场环境以保护投资者利益;再次,规范与促进金融创新,提高金融运行效率。
(4)金融监管手段
金融监管的手段有很多种,主要包括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技术手段、自律手段等,在很多复杂的金融领域,如反洗钱,已经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加强监管的有效性。
10。2。2金融监管的理论
近现代以来,学术界对金融监管的研究异彩纷呈,成果层出不穷,大大丰富了金融监管理论。金融监管研究领域的学者运用制度经济学、信息经济学、微观经济学等多学科知识,借鉴统计学、计量经济学等多种工具,形成了包括不完全合约监管理论、监管失灵理论、监管俘虏理论、监管成本—收益理论、监管者竞争理论、公共选择理论等在内的金融监管理论谱系。
梳理金融监管的相关理论学说,不难发现金融监管理论包括以下内容:金融监管的依据,金融监管的成本、收益与边界,监管金融监管者等。本节拟从这些方面来阐明现代金融监管理论的精髓。
1。金融监管的依据
金融监管的依据,研究的主要是政府进行金融监管的正当性与必要性的问题,为政府金融监管行为的合法性奠定理论基础。政府进行金融监管的理论依据,其核心都是假定金融市场失灵。市场失灵是指市场机制在很多场合导致资源的不适当配置,出现无效率的一种状况,也即自由的市场均衡背离帕累托最优的一种状况。根据福利经济学原理,在一系列理想的假定条件下,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可导致资源配置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但现实经济中理想的假定条件很难成为事实,因此市场失灵会成为一种常态。市场失灵的常见诱因有:金融市场的垄断与过度竞争,金融体系的高风险与强外部性,金融领域的信息不对称与投资者保护等。有关金融监管依据的学说也正是从这三方面展开的。
(1)金融市场的垄断与过度竞争
福利经济学定理揭示了竞争性均衡能够实现帕累托最优。但垄断和过度竞争的存在会破坏帕累托最优。垄断偏离了完全竞争的市场状态,包括垄断竞争、寡头垄断、完全垄断等市场,会抑制竞争并降低社会总体福利水平。金融领域的垄断会影响自由竞争,导致金融商品价格上涨、金融服务质量下降和金融资源配置扭曲。与垄断相对的是,金融领域也容易出现过度竞争甚至恶性竞争,如20世纪90年代在不少地区存在的“存款搬家”现象,就是不惜成本抢夺有限存款资源的不当竞争导致的。垄断与过度竞争的存在,需要让代表公众利益的政府在一定程度上介入金融领域,通过监管来纠正或消除其不良影响。
(2)金融体系的高风险与强负外部性
金融行业是一个特殊的高风险行业,具有极强的负外部性。金融业面临利率风险、汇率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多种风险,是社会风险集聚的中心。高负债经营的金融业具有先天的脆弱性与内在的不稳定性,一家金融机构的问题很容易传染到其他金融机构乃至整个金融体系,局部金融风险容易转化为系统性金融风险甚至全面的金融危机,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这是金融负外部性的基本层次。金融的风险与危机会通过货币信用紧缩破坏经济增长的基础,导致经济衰退或经济危机,这是金融负外部性的第二层次。在开放经济条件下,一国的金融、经济危机会超越国界影响其他国家,进而引发区域甚至全球性的金融与经济动**,这是金融负外部性的第三层次。金融的负外部性,并不能通过市场机制的自由交换得以完全消除。为此,需要一种市场之外的力量来纠正。这为金融监管提供了较为充分的理由。
(3)金融领域的信息不对称与投资者保护
信息经济学揭示了社会经济生活中存在广泛的、大量的信息不对称(或称信息不完全)现象。信息不对称通常会导致这样的后果:拥有信息优势的一方可能利用这一优势来损害信息劣势一方的利益。在金融领域,金融机构往往比投资者拥有更多的信息,从而有更多的机会和动机将收益留给自己,而将风险或损失转嫁给投资者。为此,需要实施必要的市场监管,以规范与约束信息优势方(主要是金融机构),并保护储蓄者和投资者的利益。
2。金融监管的成本、收益与边界理论
近年来,美国对金融监管带来金融机构成本增加的问题日益重视,有人将其上升到政治的高度。研究结果表明,监管成本曾经占到美国银行业非利息支出的12%~13%。不难看出,这个数字是相当惊人的。从全社会来看,如果金融监管耗费的社会资源(成本)大于金融监管带来的收益,那就意味着监管可能是不合算的。金融监管的成本、收益及与此密切相关的金融监管的边界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1)金融监管的成本
金融监管的成本是指金融监管带来的直接物质损耗和间接效率损失,分为直接成本与间接成本。金融监管的直接成本由监管者和被监管者分别承担;监管当局承担的是监管人员的工资等行政支出,各种检查的费用等;被监管当局如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承担为配合监管而提供报表、检查场地、配备人员配合检查等成本。金融监管间接成本较为隐蔽,它一般不表现在政府预算支出的增加上,也不表现在由金融机构负担的成本上升上,而是表现在由于金融监管限制了充分竞争而造成金融体系效率的损失及全社会福利水平的下降等方面。金融监管导致效率损失的途径主要是:监管削弱竞争导致静态低效率,监管妨碍创新导致动态低效率。
(2)金融监管的收益
金融监管的收益是指实施金融监管使金融体系稳定性增加,投资者与储蓄者利益得到保护所带来的利益。当然,这里的收益是指机会收益,即若不实施金融监管,则金融体系不稳定,金融秩序混乱,金融风险剧增,投资者与储户利益得不到保障;实施金融监管则使金融机构及投资者利益得到保障,金融机构与投资者、储蓄者等作为受益者享受的收益就是金融监管的收益。
(3)金融监管的边界
金融监管的边界是指金融监管的收益与成本的均衡点。金融监管犹如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可以带来收益,减少金融系统的风险,保持金融系统的稳定,提高金融运行效率;但另一方面金融监管也存在成本,如果监管不当或者监管过度,将降低金融市场效率,阻碍金融业发展。因此,必须确定金融监管的边界。
金融监管边界可以从理论与现实的角度认识。从理论角度看,金融监管的收益与成本是由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所产生的,因此,金融监管的理论边界就是其二者的对立统一;从现实的角度看,各国金融监管一直遵循着“加强监管—放松监管—再加强监管”的轨迹发展,金融监管“紧—松—紧”的动态变化实质上就是各国搜寻金融监管边界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