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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货币概览(第3页)

广义货币:M3=M2+回购协议+货币市场基金[2](MMF)+货币市场票据+期限为两年以内的债券

(4)日本的货币层次划分

M1=现金+活期存款

M2+CD=M1+准货币+可转让存单

M3+CD=M2+CD+邮政、农协、渔协、信用合作和劳动金库的存款以及货币信托和贷方信托存款

此外还有广义流动性等于“M3+CD+回购协议债券、金融债券、国家债券、投资信托和外国债券”。

3。我国的货币层次划分

1994年第三季度,中国人民银行首次制定了货币供给量统计方法,并开始定期向社会公布货币供给量统计资料。2001年6月份进行第一次修订,将证券公司客户保证金计入M2。2002年年初进行第二次修订,将在中国的外资、合资金融机构的人民币存款业务,分别计入到不同层次的货币供给量中。2003年中国人民银行提出了第三次修订建议,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目前我国的货币供给量划分为以下四个层次。

M0=流通中现金

M1=M0+企业活期存款(企业存款扣除单位定期存款和自筹基建存款)+机关团体部队存款+农村存款+个人持有的信用卡类存款

M2=M1+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企业存款中具有定期性质的存款+外币存款+信托类存款+证券公司客户保证金

M3=M2+金融债券+商业票据+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等

与西方发达国家货币层次的划分相比,我国的货币层次划分有着显著的特点,就是把现金单独划分为一个层次(M0)。我国单独设立M0这个指标,是由于我国的信用制度不发达,居民习惯于用现金进行日常消费,现金对消费品和零售物价的作用很大。发达国家由于信用制度十分发达,金融工具的种类繁多,一些金融工具的流动性极强,用于各种交易结算十分方便,与现金相比已经没有什么区别,因此在西方国家现金并不具有特别的意义。M3的设置是考虑到了我国金融不断创新的现状,但中国人民银行暂时不公布有关M3的统计数据。

2。3货币的本质与职能

2。3。1货币的本质

1。马克思的货币本质观

马克思的货币起源说揭示了货币的本质属性,认为货币是从商品世界中分离出来的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能反映一定的生产关系,即人与人之间劳动交换的相互关系。

马克思的货币本质观认为,货币首先是商品。它同商品世界的其他商品一样,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能在交换中为人们接受,并能够在交换中作为一般等价物;其次,货币不是普通商品,而是特殊商品。它从商品世界中分离出来与其他一切商品相对立,是表现一切商品价值的材料,具有与一切商品相交换的能力,成为一般等价物;再次,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可以体现一定的生产关系,商品与货币的交换实质是人类劳动的交换,货币作为交换的媒介,体现出商品经济条件下人与人之间劳动交换的相互关系。

2。货币金属说

这是西方关于货币性质的一种古老的观点,提出这种学说的主要是以威廉·斯塔福斯和托马斯·孟为代表的重商主义者,并最终由古典政治经济学派威廉·配第、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等人形成并完善。该学说从货币的价值尺度、贮藏手段等职能的角度来认识货币的本质。重商主义者认为货币就是金属,货币的价值是由金属的价值决定的;古典学派则将其发展并提出“货币是一种商品,货币的价值由货币材料的价值决定”的观点。

3。货币名目说

这是西方关于货币性质的又一经典学说。早期的货币名目说盛行于17至18世纪,以反对重商主义货币观而著称。主要有巴本的货币国定论、贝克莱的货币计算比价论、斯图亚特的劳动价值论等。该学说从货币的流通手段、支付手段职能的角度出发来认识货币本质,认为货币只是一种便利交换的技术工具,一种价值符号,货币只是名目上的存在,货币的价值不是货币本身所具有的而是国家创造的,由国家权威所规定。货币名目说否认了货币的商品性和货币的实质价值。

在现代货币名目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货币数量理论和管理通货理论,它们与早期名目说推崇的货币本身没有价值、只是一个符号的学说一脉相连。以费雪和马歇尔为代表的货币数量说,在坚持货币名目说货币本质观的基础上对货币定义及职能实现了认识上的突破。而到了1936年年底,随着国际金本位制的崩溃,货币金属说风光不再,而当代货币名目说则以“管理通货论”的形式再度兴起,其中最具代表的就是大经济学家凯恩斯,他在名著《货币论》中提出“计算货币”这一概念,认为货币只是一种计算单位,是一种可以用符号或称号来表示的观念上的货币。从那以后,以“管理通货论”为代表的现代货币名目说基本上主导了西方货币本质理论。

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出现“新货币经济”学派,提出了关于货币本质的具有颠覆性的新观点,认为现有的货币、金融体系并非自然演进的结果,而是靠法律限制或政府管制支撑的。在自由放任的竞争性市场环境中,不会存在集记账单位和交换手段两种职能于一身的“货币”。货币现有的两大职能将由不同的东西分别承担,货币交换将为“精密的物物交换”所取代。如果实行一种完全不受政府干预的竞争性市场机制,则社会的支付体系将不存在任何外在货币。上述观点虽远未形成主流,但却可以让我们明白对于“货币”这一最传统范畴的研究依然任重而道远。

2。3。2货币的职能

1。价值尺度

价值尺度职能是指货币衡量和表现商品价值大小的职能,这是货币的基本职能。由于货币本身是商品,具有价值,因此可以作为衡量一切商品价值的材料。执行价值尺度职能的货币具有观念性的特点,即并不需要实实在在的货币,只要观念上的货币就可以了。货币的价值尺度必须借助价格标准来衡量。所谓价格标准,在金属货币流通条件下是指每一货币单位含有的贵金属的重量。当货币与黄金脱钩后,单位货币所直接代表的一定价值量可视为信用货币制度下的价格标准。价格标准确定后,货币利用其来衡量商品价值时就形成了商品的价格,商品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商品价格的倒数就是货币购买力。价格高,货币购买力低;反之,货币购买力高。货币政策的目标之一,就是要保持价格稳定,即货币购买力稳定。

2。流通手段

流通手段是货币充当商品交换媒介的职能,这也是货币的基本职能之一。商品生产者先用自己的商品换成货币,再用货币去换成其他商品,形成了商品—货币—商品(即W—G—W)的商品流通过程,由此产生了货币流通手段职能。

货币流通手段具有现实性特点,即不能以观念上的货币来流通,必须是现实的货币作为购买手段进行商品的交换活动。同时,流通手段在商品交换中起媒介作用,是瞬间即逝的要素,是交换的手段,而不是交换的目的。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可以是不足值的,也可以是货币符号。

3。支付手段

支付手段是在货币以延期支付方式买卖商品的条件下,用于清偿债务、支付工资、租金等,作为独立的形式进行价值单方面转移的职能。货币执行支付手段职能的特点是与流通手段比较得来的。货币执行流通手段职能时,在时间上与商品运动紧密联系,是即期的现实的购买手段;而在执行支付手段职能时,则是一种远期的购买,只有在约定支付日期到来时,货币才真正进入流通。货币执行支付手段职能使得商品流通过程发生了变化,商品的转让和商品价值的实现在时间上、空间上相分离,买卖双方由平等交易关系转化为债权债务关系,信用也就由此产生。

当然,这里面存在一个时间价值的问题。所谓货币时间价值就是指当前所持有的一定量货币比未来获得的等量货币具有更高的价值。从经济学的角度而言,现在的一单位货币与未来的一单位货币的购买力之所以不同,是因为要节省现在的一单位货币不消费而改在未来消费,则在未来消费时必须有大于一单位的货币可供消费,作为弥补延迟消费的货币补偿。在信用经济的情况下,讨论货币的时间价值就显得愈发重要,因为货币的支付手段职能使商品价值的实现在时间和空间上发生分离,未来获得的商品销售收入,其价值将小于相同数量的当期货币,此时人们就必须根据货币的时间价值概念,重新估算自身的成本和收益,从而作出有利的决策。

最后,在货币执行支付手段职能条件下,由于赊销商品不需要马上支付货币,再加上债权债务关系相互抵消等因素,相对减少了货币流通数量。随着商品赊销及货币支付手段职能的发展,商品生产者之间形成一个越来越立体交融的支付链条,一旦某个商品生产者不能按期还债,支付链条出现断裂就会引起连锁反应,从而发生经济金融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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