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越忍不住笑自己白痴。
视线平移,看向马路另一边正与客户攀谈的b王。
刚刚卸下重担,他状态好了不止一点半点,印堂和眼圈也不黑了,整个人精神抖擞,宛若新生。
“嗨!”
倪越唉声叹气,拿起冰美式猛灌一大口,注意力重新回到手机屏幕上。
大晚上的,所有人都在开怀畅饮。
只有她,一边喝着咖啡,一边抓耳挠腮地写小说。
对不起,我们没有之后了
读小说和写小说的感受是截然不同的。
跑球姐的文字,一字一句读起来都如奶油般丝滑,那些直抵人心的金句,时常让倪越觉得她就是自己的嘴替。
可是,当倪越开始写小说,斟字酌句一个小时,才写出几行字来,即便刻意模仿了跑球姐的文风,那些文字看上去仍像是缺了些什么,怎么看都别扭,她才意识到写小说有多难。
想起跑球姐曾在一本小说的题记中写道:
写作于我而言,是一场救赎和自我凝视……写作最难的并不是遣词造句,而是挖心掏肺,将自己的血肉层层剖开,将藏在里面的灵魂毫无保留地注入到文字中去。
没错儿!
倪越心有戚戚,文字可以复制,可以篡改,可以信手拈来,唯独灵魂,不可取代!
于是,苦着张脸,来到小声bb的窗口,把手机递给b王,向他求救,“我实在写不下去了,越写越觉得不像跑球姐写的,你说该怎么办才好?”
“让我来感受感受!”b王笑着接过手机,另一只手递来一个冒着凉气的绿色酒瓶,“忘了向你介绍我们的新口味——小苦瓜,降火的,你试试!”
倪越白眼翻上天,“还嫌生活不够苦,酒也要喝苦瓜味儿的?!”
接过来痛饮一口,细细品来,果然苦得有滋有味。
雨势渐大,嘈嘈切切像是要把屋顶砸穿,她却突然来了兴致,起身从柜子里拿出一把透明塑料雨伞
,蹬上一双红色雨靴,然后转身推开露台的门,踩进雨里。
露台的地面上已经积了薄薄一层水,接连泛起涟漪,她蹦蹦跶跶踏进一个又一个涟漪的中心,把水花溅得到处都是。
世上还有比一个人在雨中发疯更快活的事吗?
她将雨伞高举过头顶,边手舞足蹈胡乱踩着水,边扯着嗓子唱出自己那永远都不在调上的主打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