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楼庭的那几年里,应拾秋把每一种可能都想烂了。
想她腻了。
想她变心了。
想她死了。
想多了,就慢慢成了遗憾。
因为时间推不动她去想了。
她跟自己说,楼庭,只要你活着就好。
活着我们也许还会再见面。
可直到那人活生生出现在各大娱乐新闻里时,应拾秋才发觉自己根本没想象中那么高尚。
要真死了才好。
人变阔气了,远没记忆里那样瘦削。
从头到脚裹满了昂贵大牌,眼底还带点不屑世俗的清傲。
哪儿还找得见半点当年跟她挤一条发白牛仔裤、共用一管廉价牙膏的影子。
七年没见,撞见她那一刻,竟然半个字都没往外吐,反倒还冷着脸,攥紧身边小姑娘的手转身就走。
没容她喉咙里那团滚了七年的话爬出口,人影已经擦干净了,快得像场梦。
也许人类很难懂一只被遗忘的小狗的心情。
无家可归,流落街头,成天在路边翘首以盼,把自己弄得脏兮兮。
某天终于等到主人,还没来得及摇头晃尾与她相认,却发现对方早已有了新的宠物,连一个眼神都吝啬给予。
酒吧灯光昏沉,将应拾秋半边脸埋在云里。
几秒过后,她突然动了,撞开门乌泱泱的人群便直往外面冲。
信义的夜生活很丰富,路上车流如注。
人被湿热夜风砸了一脸,眼睁睁看着那辆红色法拉利慢悠悠滑进车道。
她拔腿就追,没跑两步,鞋跟卡死在砖缝里。索性踢掉高跟鞋,赤脚踩过还散着热气的沥青路。
嘈杂喇叭声里,一个红灯猛地亮起。
应拾秋几乎没犹豫,直接横冲直撞跑进去机动车道,司机骂声顿时潮水般拍来。
“找死!”
“搞什么东西啊!”
就差一点。
一辆笨重公车却慢悠悠拐弯,像堵墙似的,彻底挡了她视线。
等再度移开,应拾秋只能眼睁睁看着那点红色被不息的车流吞没。
一点不剩。
她撑着膝盖慢慢起身,回头,纤瘦的身影被车流推着走回了那条漫长的人行道。
头发散乱,衣衫不整。
有人带着异样目光骂她疯子。
她没有搭理,抹了把额头的汗水,将高跟鞋找回来穿上。
走进酒吧,转身去后台,翻出一条压箱底的好烟,塞进监控室的保安手里。
“陈姐,帮个忙。”
没等同意便坐在了电脑前,调出监视器画面。将车牌记下,再接连托了几个混过的朋友打听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