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涉及对“客观性新闻”的看法了,它是新闻学与传播学中一个极为重要,但争议又较大的话题。很多人对此进行了研究。有人捍卫,称为新闻报道的基本要求,虽难以实现,但应是新闻专业训练坚持的目标与方向;有人批评,主张新闻报道者应承担社会责任,“将事实置于能显示其意义的前后背景中”,不做“无聊的看客”。
总而言之,尽管绝对的客观报道是不可能实现的,但作为一个合格的、优秀的传媒工作者,应尽可能地贯彻客观报道原则,避免轻率的推论和判断。
(张国良)
3。媒介内容有哪些类型,如何加以分析?
作为承载于各种符号之中的信息,传播内容是传者与受者进行意义协商的平台。大众传媒是社会生活最敏感的传感器,各种类型的媒介日夜不停地生产出各种类型的媒介产品,它们互为话语,描述社会现实状况,因此媒介的内容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信息满足功能和叙事策略的不同,大众传媒的内容可分为多种类型,包括新闻、言论、知识、娱乐等。
从宏观上看,对传播有两种不同的研究取向,即把传播看做信息的传递过程,还是意义的产生、传递创造过程?从中又导出内容研究的两大类型。如果说前者是主导类型,那么后者(结构主义符号学、批评理论以及文化研究等)就是正在崛起的新锐类型。
从微观上看,有一些更为细化的研究。例如,关于传播语言(尤其是视听语言)本质及其发挥作用的方式研究;关于媒介内容的规范性研究(涉及暴力、种族、性别的描写方式,媒介的独立与自由,媒介的质量、客观性、真实性与多样化状况等);关于媒介行为的评价研究及关于媒介如何(或无法)实现规范的研究。
与此相联系,麦奎尔列举了两类有代表性的分析方法:一是内容分析法,以经验主义为取向,量化地、描述性地探究媒介内容的显明意义,多为主流传播研究者采用;二是文本结构分析法,质化地、阐释性地揭示意义的生产模式与潜藏的意识形态、社会文化内涵,且常常是批判性、解释性地研究,也可以说是结构主义和符号学、文化研究理论、批评理论的混合物。
但是,这两类方法都存在一个局限,即以外在的意义系统(要么以传者,要么以分析者)为参照。实际上,只从传者的编码、文本的结构、受者的解释这三者中任何一方进行分析,都难免是片面的、抽象的。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一些传播学者致力于将媒介内容与更加广阔的社会意义系统相联系,把文本的生产者、分析者、解释者连接起来,展开系统分析。这种研究取向有着蓬勃的生机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所谓文本,作为一个关键词,它由多种符号与意义系统构成,一指信息本身,如电影和电视节目;二指读者接触媒介产品时产生的多个意义系统。以文字、声音、图像形式出现的文本,我们能直接观察到,而文本传输的意义在生产者与接受者之间却呈现出差异性与多样性。
阐释性的分析方法尤其关注文本的隐含意义,认为组成文本的各个要素及其组合方式(结构)都会产生意义。社会现实有多种不同的意义系统,传者和受者未必具有相同的意义系统,而且,受众中也有各不相同的阐释群体,每个意义系统都不需要单独阐释。因此,期待意义的稳定性与传受(双方)的一致性是不可能的。
文化研究、话语分析与这种分析方法密切相关,它们旨在系统地考察文本的生产、分配、消费和解释模式以及生产、解释的情境性,强调文本的开放性,面向多重解释,认为意义由协商而产生,理解、解释与卷入活动(无论是参照式还是批评式)都随受众掌握的符号资源与文本提供的符号资源之间的互动而不断变化。文本的制作与解释反映并建构社会现实、社会关系、社会地位乃至作为主体的人。因此他们认为,用一种普适的、无差异的分析工具(如内容分析)研究所有差异巨大的文本类型是不够的,而必须重视对类型的研究。
“类型”一词来自文艺学(尤其是电影理论),特指任何一种特殊的文化产品的类型。由于题材(如历史片、灾难片、传记片),表现形式(如音乐片、舞剧片),受众类型(如成人片、儿童片),节(栏)目样式,要素,风格乃至追求利润模式(如西部片、功夫片)等的差异,可形成各种叙事策略不同的文本。同一类型的文本则有一些程序化、稳定、可辨认的制作模式。
从类型理论的视角来研究媒介产品,可以认为,大多数媒介都采取相当定型、可预见的形式制作产品。类型提供了一个基本框架,使制作者了解同类节目的制作规律,便于进行节目定位,使受众形成接收期待,并联系以往的接收经验来创造符合自己生活经验的意义和愉悦。但是,类型化也容易忽视创新,在传者与受者之间形成保守、僵化的互动模式。
媒介类型具有四个基本特点:
第一,传者与受者互相培养与适应对方的趣味,内容的制作者和消费者共同对内容进行界定,也必然体现两者都认识与接受的特征。一种“类型”培养仅属于自己的受者(的口味),再创造产品去满足这种口味。
第二,由于制作者和消费者长期的相互培养,类型会形成一套自身固有的结构、语法、词语选择规范,决定如何加工和介绍内容,如何使用时间,如何按顺序安排各条内容。在某一类型内,处理特定问题时还有次级惯例,即所谓“媒介格式”。例如,电视新闻的“危机处理模式”——连续不断地掌握情况,接近危机发生的地点,胶卷和磁带要有视觉冲击,有戏剧性和情节,对受众有意义,与主题一致。结果,内容适应传媒格式,格式适应受众偏好。格式,包括修辞、风格等特点,对文本的制作者与接收者都方便,同时又促进两者趣味的一致。
第三,类型由功能(提供娱乐或实用信息及其他),形式(长度、速度、结构、认知模式、语言等)以及内容来确定。
第四,类型随时间的推移而确立,遵循各种常规惯例与意义系统的要求,并维护共同的文化规范,编码者与解码者对意义很容易达成共识。
综上所述,各种不同媒介之间的类型是有差别的,同一种媒介内也会发展出各种类型。例如,电视节目可分为新闻、谈话等类型。当然,各种类型又有互文性,即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叙述别种类型的叙述。因此,类型的区别既是明确的,又是模糊的。需要注意,类型有时甚至会跨越虚构与非虚构的界限,损害新闻与信息的真实性。
(张国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