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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 民国时期的学前教育(第2页)

5。南京鼓楼幼稚园

南京鼓楼幼稚园于1923年春由东南大学教授陈鹤琴在自家客厅创办。同年秋,得东南大学教育科之辅助,聘请东南大学幼稚教育讲师卢爱林女士为指导员,甘梦丹女士为教师,该园便成为东南大学教育科的实验园地,中国第一个学前教育实验中心。该园的办理宗旨为:“不受旧式幼稚教育之束缚,立意创造中国化的新幼稚园。”1925年,派毕业生张宗麟来园为专事研究员,协助陈鹤琴进行实验研究。该园最为显著的特征,便是实验性。1925年至1928年,进行了几项实验研究:读法研究、设备研究、故事研究、课程研究以及幼稚生的行为习惯、幼稚生的技能练习、幼稚生生活历等多方面的实验研究。课程研究共经历了散漫期(1925年秋冬)、论理组织期(1926年春夏)和中心制期(1926年秋冬),实验研究的成果,反映在陈鹤琴于1927年初发表的《我们的主张》中。鼓楼幼稚园的课程分列了音乐、游戏、工作、常识、故事、读法、数法、餐点、静息九项。课程实验的成果,成为1929年教育部所颁行《幼稚园课程暂行标准》的基础。

6。南京燕子矶幼稚园

1927年11月,在陶行知领导下,由张宗麟协助筹措在南京郊区创办南京燕子矶幼稚园。该园是中国第一所乡村幼稚园,又是陶行知的生活教育理论试用于幼稚教育领域的试验田。办园宗旨在于研究和试验如何办好农村幼稚园的具体办法,以便在全国农村普及。开办之初,借用的是燕子矶小学房舍,招收附近农民子女30名,实行免费入学。1928年春,新校舍落成,辟有活动室、导师研究室、图书室、清洁室等设施,幼儿增加至40名。同年秋,该园由王荆璞女士主持,并开始进行若干学前教育实验。如编制“幼稚生生活历”的实验,又如“试用生活法”的实验等。1930年,晓庄学校被封后,该园停办。

7。上海大同幼稚院

1930年3月,由中国共产党地下组织领导的中国互济会(原名中国济难会)创办上海大同幼稚院,专门收容与抚育革命同志的子女,负责人为董健吾。为了便于掩护,托人请国民党元老于右任写了“大同幼稚院”横幅,照着漆成横匾,挂在门口。1931年冬,外界开始有人注意大同幼稚院。互济会负责人深恐发生意外,影响革命后代,遂当机立断,于1932年1月解散该院,并将孩子们安全转移。

大同幼稚院从筹办到解散,虽只有两年,却收容并抚育了毛泽东、彭湃、恽代英、李立三等革命前辈的子女,因而也被誉为革命后代的“红色摇篮”。

8。上海劳工幼儿团

1934年,在陶行知领导下,上海劳工幼儿团由其学生孙铭勋、戴自俺创办于沪西女工区。幼儿团招收自断奶到8岁的婴幼儿,将托、幼、小三者连成一气,因而不宜采用幼稚园名称。该团选址于沪西劳勃生路(现胶州路)工厂区,其宗旨是为女工服务,向劳工的儿童实施教育。经费来源主要靠陶行知募集和青年会的资助。入团儿童,免收学费。师资及保育人员的不足,仰赖上海女青年会派出志愿人员协助。设备因陋就简,桌凳、滑梯、跷板、木马、积木等,大多请木工自制。教育的重点是卫生健康教育,并经常带孩子到附近公园散步、观察,以增长知识、开阔视野。1935年,因经费等问题而被迫停办。劳工幼儿团为中国第一所专为工人子女开设的学前教育机构。

三、幼稚园师资培养

(一)相关政策及规定

根据壬子癸丑学制的规定,幼儿教师的培训,被正式引入师范学校的培养目标。在1912年9月公布,1916年1月修正的《师范教育令》中规定:“专教女子之师范学校称女子师范学校,以造就小学校教员及蒙养园保姆为目的”;女子师范“得附设保姆讲习科”。1916年,教育部公布《国民学校令施行细则》,首次对蒙养园保姆的资格做出了规定,学前教育师资由中等幼儿师范教育机构来培养的理念再次得到强化。1928年,第一次全国教育会议上,通过了《注重幼稚教育案》,要求各地应择适宜之地设幼稚师范学校或在师范学校内开设幼稚师范科。国民政府在1932年颁布的《师范教育法》及1933年教育部颁布的《师范学校规程》中均有“师范学校得附设特别师范科及幼稚师范科”的规定。

(二)幼稚园师资培养机构

在各项相关政策和法规的驱动下,中华民国时期的师范教育较清末有了较大发展。随着学前教育师资培养能力的增强和学前教育机构的发展,民国时期的学前教育师资队伍也在缓慢发展,见表3-4。

表3-41929—1947年中国幼儿教师数量变化情况[14]

续表

从表3-4可见:整个民国时期,幼儿教师的数量发展缓慢,始终没有很大的突破。幼儿教师的数量最多年份是1936年和1946年,分别是2607人和2805人,抗战爆发,幼稚教师数量急剧滑落。抗日战争结束前后,幼稚师资数量得以恢复和发展。

民国时期办理幼师培训机构较有成效者,包括公私立幼稚师范学校,如厦门集美幼稚师范学校(1927)、南京晓庄师范幼稚师范院(1929)、北平幼稚师范学校(1930)、江西省立实验幼稚师范学校(1940)等,在办学方面各有特色,在中国学前教育发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1。江西省立实验幼稚师范学校

1940年10月,江西省立实验幼稚师范学校在江西泰和县文江村的一座松林密布的荒山上落成。这是中国第一所公立单设的幼稚师范学校,陈鹤琴任校长,该校在创设之初就附设了小学和幼稚园。1943年2月,该校由省立改为国立,同时增设了婴儿园和幼稚师范专修科。加上之前的幼师部、附属小学和幼稚园,构成了一个体系完整的教育实验基地,为当时全国10所国立师范之一。该校的宗旨有三:一是培养幼稚园教师与幼稚教育的人才;二是在幼稚教育理论和教材方面的实验研究;三是活教育的实验。该校的课程分精神训练、基本训练和专业训练三项,特别注意和婴儿园、幼稚园及小学的实际相结合。教学方法强调以做为中心,采取分组讨论共同研究的方式并采用集体教学的方法。教学步骤分为观察实验、参考阅读、发表创造、批评改进四个阶段。成绩考查曾创用过“荣誉考试制”,使学生不为分数而读书。

2。北平幼稚师范学校

1931年7月,北平幼稚师范学校由熊希龄、张雪门正式创设于北平西四牌楼关帝庙。其前身为香山慈幼院幼稚师范科。其办学方针是为适合本国国情及生活的需要,造就忠实地为平民服务的师资。招生的对象以慈幼院女生直升者为主,也招一些外校的初中毕业生。该校学制灵活,学生每年所学课程及实际经验,均作为一个阶段的结束,如学完一年级课程即等于幼师速成科的标准,基本上可任幼稚园助理教师;学完两年,为幼师全科的标准,可任幼稚园正式教师或主任;学完三年毕业后,可兼任小学低年级或婴儿园教师和主任。此外,该校在教育见习、实习方面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采取一年级看、二年级做、三年级管的办法,每学期或每学年均有实习安排,实习次数多、时间长;实习单位以幼稚园为主并向两端延伸(婴儿园和小学);实习内容以教务为主,扩展到家事、校务。幼师毕业生一出校门就能开办幼稚园,当称职的教师或主任,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抗日战争爆发后,北平幼稚师范学校南迁。

四、学前教育社团

(一)中华儿童教育社

中华儿童教育社的前身名为“幼稚教育研究会”,由陈鹤琴1926年筹创于南京,1927年正式设立该会。在业务上开展了“艺友制”实验,并出版发行了《幼稚教育》。1928年,《幼稚教育》更名为《儿童教育》。1929年,幼稚教育研究会更名为“中华儿童教育社”。

1929年7月,中华儿童教育社在杭州成立,陈鹤琴被公推为大会主席。有个人社员47人,团体社员22个。会议通过了《儿童教育社简章》,确定中华儿童教育社宗旨为:“本社为纯粹学术研究机构,以研究小学教育、幼稚教育、家庭教育,注重实际问题,供给具体教材为宗旨。”[15]《儿童教育》为该社社刊。教育社设常务、编辑、事务三种理事,并有总社理事会、分社理事会。为进行各项业务,设总务部、研究部、编译部、推广部、介绍部、福利部。

中华儿童教育社的业务目标有三个方面:①研究儿童教育;②推进儿童福利;③提倡教师专业精神。其工作内容和方式包括:①研究问题;②实验方案;③提倡风气;④建议政府;⑤编译图书;⑥流通书报;⑦协助社友;⑧辅助导师;⑨采访资料;⑩联络研究。该社除继续编辑出版《儿童教育》月刊外,还委托郑晓沧编辑“儿童教育丛书”,又委托丁柱中、陈鹤琴主编“儿童科学丛书”,另有《儿童生活》《儿童教育新刊》等多种读物面世。

中华儿童教育社在1930年至1947年间共召开了12届年会,年会议题围绕小学教育和幼儿教育提出。中华儿童教育社还邀请当时一些国际教育界著名专家学者来华讲学,为中国儿童教育研究提供前沿的学术成果。如1931年秋天,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师范学院教授罗格(Rogge)及夫人来到上海讲学。陈鹤琴就请罗格夫妇分别向中华儿童教育社在沪社员和工部局所属中小学教职员做了题为“新教育的精神”的演讲,陈鹤琴即席翻译。文纳特卡制倡导人华虚朋博士(WolseyWashburne,1889—1968年)也曾受中华儿童教育社之邀,讲演《关于儿童中心教育运动》,教育社为此出版文纳特卡制专号。

中华儿童教育社不但是国内研究儿童教育的中心,而且参加国际新教育联盟(ionfollow-ship)及世界教育专业组织(wanizatioeagprofession)的工作。《儿童教育》也成为沟通中西、调和新旧教育的媒介,是关心世界文化和国际学术思想一种必备的书报。

(二)中国战时儿童保育会

“七七”事变后,中国军民奋起抵抗,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在战争中,产生了大量孤苦无靠的难童。为解决难童的收容、教养问题,中国战时儿童保育会和保育院应运而生。1938年3月,国共两党及社会各界知名人士,在武汉发起成立中国战时儿童保育会(全称为“中国妇女慰劳自卫抗日将士总会战时儿童保育会”),推选宋美龄为理事长,李德全为副理事长,邓颖超等为常务理事,另聘蒋介石、毛泽东、蔡元培、陈嘉庚、茅盾、斯诺为名誉理事。此后,全国各省市(包括陕甘宁边区)、香港和南洋群岛成立分会20余个。在各战区设立了儿童保育院53所,包括延安设立的陕甘宁边区第一、第二保育院,总共收容难童3万余名,其中包括大量的学前儿童。

战时儿童保育会的设会宗旨是:“抢救民族后代,培育无家可归的难童健康成长为抗日建国力量。”保育院的办理经费,主要由保育会向社会各界募集;另一部分,则由中华民国赈济委员会拨付。保育院除雇请专人对难童进行养护外,还选聘师资开展难童教育。游戏、唱歌通常被作为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基本形式,语言、识字更是作为常课,劳作教育则被视为生产自救的有效方式。难童在保育院中生活、学习一段时间之后,或被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收养,或被选送至适宜的教育机构学习。如陶行知所创办的育才学校,早期学生的主要来源,便是从各地的保育院中挑选而来的。

五、学前教育法规

(一)《国民学校令施行细则》

《国民学校令施行细则》于1915年7月由民国教育部公布,后历经1916年10月和1920年1月两次修订。在《国民学校令施行细则》的“蒙养园及类于国民学校之各种学校”中,对蒙养园的宗旨、保教内容和方法以及设备等做了具体规定,其主要内容如下。[16]

(1)提出蒙养园的宗旨为“以保育满三周岁至入国民学校年龄之幼儿为目的。”“保育幼儿,务令其身心健康全发达,得良善之习惯,以辅助家庭教育。”

(2)保育之项目有游戏、唱歌、谈话、手艺。

(3)保育儿童的方法为“幼儿之保育,须与其身心发达之度相副,不得授以难解事项及令操过度之业务。”“幼儿之心情容止,宜常注意使之端正,并示以善良之事例,令其则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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