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规章制度
学习目标
1。了解规章制度的概念。
2。了解规章制度的特点与分类。
3。掌握规章制度的格式与内容要素。
4。掌握规章制度的写作。
一、规章制度的概念
规章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为了维护政党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序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定的具有法规性和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
规章制度的使用范围极其广泛,大至国家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各行业、各系统,小至单位、部门、班组等。它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唯一准则和依据。
二、规章制度的特点与分类
(一)规章制度的特点
1。针对性强
任何一种规章制度都有明确的针对对象和使用范围,什么内容的规章制度,适用于哪一部分人员,都是很明确的。
2。约束性强
规章制度已经明确人们的行为准则,且具有一定的效力,有关单位或个人就必须严格遵守或遵照执行。如果违反有关条款,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3。稳定性强
规章制度既然是人们的行为准则,就不能经常变动和修改,应具有相对稳定性。但也并不是说规章制度是一成不变的,在条件成熟的时候或环境发生了变化,我们应该及时修改并完善它。
4。条款性强
规章制度都是以条款形式出现的。条款的层次,最少只用“条”或“款”一级;最多可用到七级,即编、章、节、条、款、项、目;通常多用“章”、“条”两级或“章”、“条”、“款”三级。
(二)规章制度的分类
规章制度是各种制度、条例、章程、规则、办法、规定、守则、须知、公约、细则、注意事项等的总称。按照其作用和制定者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四类。
1。行政法规类
行政法规一般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按照宪法规定的权限制定,并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发布实施。其包括条例、规定、办法、细则等。
2。章程类
章程一般是由社会团体或组织制定的组织纲领和规章制度,一般用以说明该组织的宗旨、性质、组织原则、机构设置、职责范围等,具有准则性与约束性的作用。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职能部门不用章程。
3。制度类
制度是由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的需要,针对某项工作或某些问题提出的相关要求和规范,具有一定的法规性和权威性,它所涉及的工作和问题,不如“章程类”和“行政法规类”重大,其长期性和稳定性也相对小些。常用的文体有“制度”、“规定”、“守则”等。
4。公约类
公约一般是指一定范围内的成员经协商决议而制定出的共同遵守的准则。它的制发者是人民群众、社会团体。其约束力也不如行政法规、章程、制度三类。
三、规章制度的写作
规章制度通常由标题、落款和正文三部分组成。
(一)标题
1。完整式标题
一般由单位名称、内容(发文事由)和文种名称组成。如《××直属单位保密工作细则》、《××师营院管理规定》等。有的规章制度属于试行、暂行或草案,因此应在标题中的文种名称前加上“试行”、“暂行”字样,或将“试行”、“暂行”加括号写在文种后面。如《××厂职工奖惩办法(试行)》。
2。省略式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