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结尾部分。主要是提出根据通报的精神要求人们去如何做,或者号召为实现什么目标奋斗。
4。落款
写上发文机关名称及发文日期。
(四)通报的写作要点
1。通报的内容多是当前新发生的事情和情况,与推动当前中心工作密切相关,因此,必须不误时机,否则,错过良机,就失去了通报的价值。
2。必须选择新颖、典型、具有代表性的人与事,选择与中必任务有关的重大情况和事项,使人周知,引起警惕或重视,从而对各机关的工作有所启示与推动。
3。无论是哪种通报,材料都应当真实可靠。特别是批评性通报,通常被认为是对被批评者的一种处分形式,因此应特别慎重。通报应力求事实准确,用词分寸恰当,以理服人,不乱扣帽子,只有这样才有说服力,才能起到教育作用。
二、通知
(一)通知的概念
通知是用于批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同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发布规章、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的一种公文。
(二)通知的特点和分类
1。通知的特点
(1)广泛性。通知不受发文机关级别高低的限制,不论机关级别高低都可以用;党政机关可以用,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也可以用。主要作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组织对所属成员的下行文,但平行机关之间、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有时也可使用通知知照有关事项。
(2)高频率性。通知由于对主体要求宽泛,使用范围广,行文方便灵活,已成为现行公文中使用频率最高的一种公文。
(3)指导性。上级机关在向下级机关发布规章、布置安排工作、批转和转发文件等,都需明确阐述处理问题的原则方法和具体措施,说明需要做什么、怎样做、达到什么要求等,来指导下级机关工作的开展,从发挥的功用上来说具有很强的指导性。
(4)时效性。通知都是在受文对象对某件事情应知而未知,应办而未办的情况下下达的,事项一般是要求立即办理、执行或知晓的,不容拖延,否则会失效或误事。有的通知如会议通知,只在指定的一段时间内有效,行文要及时,具有较强的时效性。
2。通知的分类
(1)发布性通知。用于发布条例、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等行政法规时使用。
(2)批转、转发性通知。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同级或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时使用。
(3)指示性通知。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某一项工作作出指示和安排,而根据公文内容又不必用“命令”或“指示”时,可使用这类通知。
(4)知照性通知。用于告知各有关方面周知的事项等。
(5)会议通知。告诉有关单位或个人参加会议的通知。
(6)任免通知。用于任免或聘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等。
(三)通知的写法
1。标题
标题通常有三种形式:一种是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构成;一种是由事由和文种构成;一种是用文种“通知”作标题。
2。正文
正文由开头、主体和结尾三部分组成。开头主要交代通知缘由、根据;主体说明通知事项;结尾提出执行要求。在写正文之前,要在标题之下、正文之上顶格写出被通知对象的名称,在名称后加冒号,或将名称以“抄送”形式写于最后一页的最下方。
3。落款
写出发文机关名称和发文时间。如已在标题中写了机关名称和时间,这里可以省略不写。
通知是上级要求下级或个人参加某一会议或者做某件事情时使用的一种文体。通知的内容要写得明白、具体。
(1)在第一行正中写“通知”二字,也可视情况写成“关于××的通知”、“紧急通知”等。
(2)写被通知单位或个人的名称。
(3)写通知内容。如内容较多,可分条开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