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瑞贝卡遇到敌人
火炉旁有个臃肿的胖男人在读报。他穿着鹿皮裤和黑森靴[1],戴着几条差点儿围到他鼻子上的大围巾,里面是红条纹背心,外面是苹果绿大衣,大衣的钢纽扣几乎有一枚克朗硬币[2]那么大——这就是当时一个典型花花公子的晨装。两个姑娘一进门,他就从扶手椅上跳起来,满脸通红,像看见鬼魂似的把脸躲进围巾里。
“不过是你妹妹罢了,约瑟夫,”艾米丽亚笑着说,握了握他伸出来的两根手指头,“你也知道,我现在回家了,再也不回学校了。这是我的朋友夏泼小姐,我以前跟你提到过的。”
“不,我没听你说过,我发誓,”那只躲在围巾里的脑袋发着抖说,“是,没错——小姐,这天气可真是冷得要命。”然后他使出全身劲戳了戳火堆,虽然这只是六月中旬。
“他长得很俊俏。”瑞贝卡对艾米丽亚悄声说,声音却不小。
“是吗?”艾米丽亚说,“我告诉他。”
“亲爱的!别说。”夏泼小姐道,像只怯懦的幼鹿似的后退一步。进门后她先是恭恭敬敬地向那位绅士行了个少女般的屈膝礼,此后就一直盯着地毯。怪了,她什么时候抬头看他的长相了?
“谢谢你送给我的漂亮披肩,哥哥,”艾米丽亚朝着拨火棒的方向说,“它们真好看,你说是吧,瑞贝卡?”
“噢,美极了!”夏泼小姐说,视线从地毯转移到枝形吊灯上。
约瑟夫仍然拿着拨火棒和火钳往里戳,折腾出一阵巨响。他喘着粗气,一张黄脸生生涨成了红色。“可我没有这么好的礼物送给你,约瑟夫,”他的妹妹接着说,“不过我在学校为你绣了一副漂亮的背带。”
“天哪!艾米丽亚,”她哥哥吃了一大惊,喊道,“你什么意思啊?”他用尽全力拉了拉铃绳,不料那绳子竟被他扯断,他越发窘迫起来,“天哪,我得看看我的轻便马车在不在门口。我等不及了。我必须去。我那马夫真该死。我得赶紧走了。”
正在这时,父亲进来了,把手里的印章碰得咔嗒响,一看就是真正的英国商人。“怎么了,艾米?”他说。
“约瑟夫想去看看他的——他的轻便马车在不在门口。轻便马车长什么样,爸爸?”
“就类似于一匹马扛的轿子。”老先生说话挺有趣。
约瑟夫爆发出一阵狂笑,可一遇上夏泼小姐的目光,就仿佛中弹似的怔住了。
“这位年轻女士是你的朋友吧?夏泼小姐,很高兴见到你。约瑟夫这么急着走,是不是因为你和艾米跟他吵架了?”
“先生,我答应过我的同事波纳米,”约瑟夫说,“今晚跟他一起吃饭。”
“噢,胡说!你不是跟你母亲说过你会在家吃饭吗?”
“但我穿着这身衣服不合适。”
“夏泼小姐,他这身漂亮衣服在哪儿吃都合适,你说是吧?”
夏泼小姐看了看她的朋友,两人同时大笑起来,这反应很合老先生的心意。
“你们在平克顿小姐家见过鹿皮裤吗?”既然引得大家都高兴,他便继续开起玩笑来。
“天哪!爸爸!”约瑟夫叫道。
“得了,我伤他的心了。赛德利太太,我亲爱的,我伤你儿子的心了。我在暗指他身上的鹿皮裤。你可以向夏泼小姐求证。来,约瑟夫,和夏泼小姐交个朋友吧,我们一起吃饭去。”
“今天有你喜欢的什锦咖喱肉饭吃,约瑟夫,爸爸从比林斯特海鲜市场买了一条最好的比目鱼回来。”
“来吧,来吧,跟夏泼小姐一起下楼,我来照看两位年轻姑娘。”父亲说,然后他一手挽着妻子,一手挽着女儿,高兴地走了。
如果瑞贝卡·夏泼小姐决心要征服这个胖男人,女士们,我不觉得我们有权利去责备她。年轻姑娘为了显得矜持,一般会托自己的妈妈去操办这种事。但夏泼小姐没有体贴的父母,她要是自己不主动,这世上没人会伸出援手。姑娘们出外社交,不就是为了嫁人这个目的吗?不然她们为什么纷纷去泡温泉?她们为什么从早上跳舞到下午五点,整整一个社交季不停歇?她们为什么刻苦练习钢琴奏鸣曲,花一几尼一节课的价钱到有名的老师那儿学唱四首歌?为什么有些胳膊手肘细嫩的姑娘还要学竖琴?她们学弓箭手戴插了羽毛的绿色帽子,不就是为了利用弓和箭射中几个“可口”的年轻男人吗?令人尊敬的父母们为什么要卷起地毯,把家里弄得乱糟糟,花全年收入的五分之一来办舞会晚宴,用冰冻香槟酒宴请宾客?是出于他们对人类纯粹的爱,为了看见年轻人快乐地舞蹈吗?呸!他们是想把自家的女儿嫁出去。像赛德利太太这样的厚道女人,早就在体贴的内心深处为艾米丽亚的婚姻做好二十多个小计划了。而我们亲爱的、无人守护的瑞贝卡比她的朋友更需要一个丈夫,自然决定尽最大努力得到如意郎君。她有着生动的想象力,读过《一千零一夜》和《葛思理地理学》[3],从艾米丽亚那儿得知她哥哥是有钱人之后,为晚餐穿衣打扮时,她就在脑海里为自己建起了一座雄伟的空中城堡。她是城堡的女主人,她的丈夫则在背景里的某处(当时她还没见过他,所以他的形象是模糊的)。她想象自己有数不尽的披肩、头巾和钻石项链,想想自己骑在大象背上去拜访莫卧儿大帝,行进中配着《蓝胡子》[4]的旋律。真是个虚空的幻想!这种幻想是青春的特权,除了瑞贝卡·夏泼,指不定还有多少年轻姑娘沉浸在这样的美梦里呢!
约瑟夫·赛德利比他的妹妹艾米丽亚要大十二岁。他在东印度公司的民政部门。在我们书中的年代,他以博格里·沃拉收税官的身份被《东印度名录》的孟加拉分册提及。众所周知,这是个长脸又有钱的职位。读者若想了解约瑟夫后来升到了哪个职位,可自行翻阅同一期刊。
博格里·沃拉坐落在一个优美、偏僻的沼泽丛林地区,那是个猎鹬的胜地,不时有老虎出没。约瑟夫刚当上收税官时跟父母写信说,距离他四十英里的地方叫拉姆根齐,治安法官在那里办公,在更远三十英里处,还有一个骑兵营。他在这个迷人的地方独自生活了八年,一年顶多见两次基督徒,那是分遣队来将他征收好的税款运到加尔各答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