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承认你的渴望
纪律
我在很小的时候就被灌输了纪律的概念。我父亲是一个厉行纪律的人,他在一家造船厂工作,那是一个艰苦残酷的行当。他话不多,很固执也很聪明。他在14岁那年离开学校,此后一直坚持自学并且酷爱读书。父亲希望我跟弟弟能够学一门手艺,并且直到我的模具工人生涯结束前一直反对我成为职业球员。他在我们很小的时候就让我们懂得了什么是纪律。在上学时,他每天早上6:00就会把我叫醒。而他自己也会在6:45准时出门,因为他希望在院门打开时就能出发去上班。也许这也就是为什么数十年后,我作为主教练每天都会在送奶工人来之前去上班。在我开始靠踢足球赚钱时,每周六晚上都会去踢球。而我父亲并不喜欢这一点,在他看来这样的生活太随意了。所以我们长达半年都没有说过话。我们父子俩在这方面真的是太像了。
在我14岁那年,我开始在德鲁姆扎佩尔业余俱乐部(DrumchapelAmateurs)踢球,这是当时苏格兰最大的一支业余球队。由道格拉斯·史密斯(DouglasSmith)一手经营,他家里有一个船只拆卸厂,比较富有。他和位于格拉斯哥市中心的里德茶馆有关系,因此球员们可以在那里吃一顿免费的午餐。史密斯手下总共有5支球队——其球员分别小于18岁、17岁、16岁、15岁和14岁。每周末他都会带领我们前往位于格拉斯哥市外的邓巴顿郡的场地,他会带着我们穿过他的猪圈,然后让我们在草地保龄球场上进行5人足球赛。如果他的球队输了球,他会坐立不安,满头大汗并且满脸的愤怒。他有着极强的纪律意识和很强的求胜欲。
1974年至1978年,我在圣米伦队执教,纪律是我执教第一天就开始强调的问题。在我抵达目的地那天,当地的《佩斯利每日快报》派来了一名摄影师,希望给球队和他们的新教练合一张影。第二天我在报纸上看到了我们的照片,我发现队长伊恩·里德在我的头上摆了一个兔子耳朵。在我们首战失利于考登比斯队(beath)之后的周一,我把里德叫进了办公室。他告诉我那个兔耳朵只是一个玩笑,而我告诉他“这不是我喜欢的玩笑类型”。另一位出色的年轻球员约翰·莫厄特(JohnMowat)在我们训练时和我顶嘴。此后,我便将这2名球员列入了我的黑名单。此外还有一名球员告诉我他不能参加训练了,因为他要跟女友参加一场流行音乐会。我问他是不是每天晚上都有音乐会。他告诉我说不是的。于是我说:“如果你想去就去吧,只是去了就别再回来了。”我只是想告诉球员,不要破坏我的纪律。他们后来也都领会了我的意思。
作为一名教练,我的职责之一就是灌输纪律的概念。在圣米伦队中有不少兼职球员,但是我们还是会一起乘大巴车去客场比赛。有一次,有一名球员决定周六自己开车前往东法夫郡(EastFife),比赛前我在更衣室里狠狠地教训了这名傲慢的球员,并告诉他他不能参加比赛了。但是我马上又意识到自己没有可更换的球员了,所以那一次只能放他一马了。
当我来到阿伯丁郡,我发现这是一个比格拉斯哥更安静的城市,于是我想到我应该给球队注入一些格拉斯哥式的严格和纪律。我并没有踟蹰不前,我是一个有进取心、要求高的人。虽然我知道不是每个人都喜欢这样,但是我的球员确实因此变得更加男人,球技也越来越精湛。
在阿伯丁队有3名球员在我看来简直是讨厌至极。他们不重视训练,所以我只能每天下午让他们再次进行训练,让他们去替补席,并且让他们在周二和周三晚上去彼得黑德球场踢球。最后我索性全部炒了他们鱿鱼。
或许数十年前,灌输纪律这一概念的另一原因是当时的球队看起来似乎是一成不变的。很难想象替补席这一做法直到20世纪60年代中期才被采纳(尤其是在你看到英超联赛的替补席上坐着7名候补队员时)。在我小时候,球队阵容几乎在整个赛季都不会做出改变,因此直到现在我还能叫出20世纪50年代雷斯流浪者队(RaithRovers)球员的名字。当时,球员待在球队里也是出于经济方面的考虑,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奖金。
在我年轻的时候,由于过于追求纪律严明,我也做过很多令自己后悔的事情。比如说,1983年阿伯丁队从瑞典捧得欧洲优胜者杯冠军之后,在荣归故里之际,我们有一场游行,目的地是我们的皮托德里球场,那里早已是人山人海。球迷们都希望看到球员们举着奖杯在球场里欢呼。阿伯丁队的中锋马克·麦克格赫(MarkMcGhee)非常希望能够举杯给球迷们看,但是我觉得他已经出够了风头,因此我说了他两句,不让他继续举杯了。然而很快,他的母亲就出现在更衣室中,这让我感到自己的行为真的很恶劣。于是第二天早上,我打电话给麦克格赫,向他道歉,并邀他同往港口处共同举杯迎接从哥德堡坐船返程的球迷。我再也不希望发生此类事情了。
在我的执教生涯中,纪律总是伴我左右的一个问题。1986年11月,在我接受曼联队的邀请之前,在我跟马丁·爱德华兹的谈话中,他暗示我球队中存在着球员酗酒的问题。他还告诉我,曼联队之所以对我感兴趣,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我在教练中以纪律严明、不容忍球员的不良行为而著称。
在我刚到曼联时,球员对于很多事情都持松懈态度,包括在前往比赛的路上的穿着。球员们通常会穿赞助商提供的运动服——锐步、彪马、阿迪达斯等。那场面简直是一片混乱,于是我马上要求他们穿法兰绒裤、俱乐部外套并打上领带。当门将法比安·巴特兹2000年从摩纳哥队转会到曼联时,他也不得不迎合我们的着装要求。当时他会在前往比赛场的途中,在车上更换服装。赛后,他会把所穿衣物一并交给管理员阿尔伯特·摩根。有一次在市政厅举办的招待会上,埃里克·坎通纳没能遵守我们的着装要求,他穿着一身带有长流苏的麂皮夹克,背后还印着一张印第安酋长的画像。然而第二天他就向我保证以后不再犯此类错误——我也相信了他,因为他告诉我说他以为是一个很随意的场合,在法国就是如此。
球员们总是会犯这样那样的错误,给予教练鞭策他们的机会。但是你大可不必常常做出惩罚。比如,我从不认为对训练迟到的球员给予罚款处罚是有用的手段。在曼彻斯特,尤其是冬季,交通事故或道路维修经常会造成交通堵塞,球员们也经常会因此而迟到。如果只发生一两次,那么我不介意。但是如果某位球员总是迟到,那么我就会建议他早出门10分钟,并且会告诉他,迟到会让自己的队友感到失望,这是每一名球员都不希望看到的。我印象里因为迟到而被罚款的球员只有马克·博斯尼奇(MarkBosnich)一位,他迟到的次数实在是太多了。
对于某些球员所谓的私人空间,诸如发型和珠宝,我也会毫不畏惧地干涉。为什么球员们在追求舒适利落的同时还要留长头发?这是令我感到费解的。留着几绺头发简直没有任何意义。对于这一问题,最先跟我发生分歧的球员是卡雷尔·波博斯基(KarelPoborsky),1996年他从布拉格斯拉维亚队转会到曼联。他的发型看起来更像是效力于齐柏林飞艇乐队,而不是曼联。我曾经试图劝说他把长发剪掉,但是他头发的长度还是经常让我感到不悦。还有些球员戴的项链上挂着的十字架比耶路撒冷十字架苦路上的朝圣者佩戴的都要沉。我只得下令禁止这些行为。然而,对于文身我却有点无能为力,因为我不得不承认,它们确实不会增加球员的负重。坎通纳引领了这一热潮,有一天早上当他出现在更衣室,我发现他的左胸上文着一个印第安酋长的头像。因为曼联队的球员都很崇拜他,所以有不少球员都争相模仿。但是,克里斯蒂亚诺·罗纳尔多从未这样做过,这一点让我感到很惊讶。这也充分证明了他的自律。
领导者还会对犯错误的人做出判决。那些缺乏经验的、常常会感到不安的领导者经常会给任何罪行都判处死刑。这也无可厚非,只是在你决定把一个人绞死之前,一定要确定你确实没有其他选择了。我也是逐渐领会到“量刑判罪”的智慧的。我作为法官、陪审团和刽子手,需要对很多的“罪犯”定刑。而其中最简单也最为致命的刑罚就是沉默,也是我最常使用的。我无须进行任何的公开羞辱和斥责,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尊,那些受到我“沉默”惩罚的人心里很明白自己做错了事。我经常会对球员处以罚款作为惩罚,并敦促他们好好为球队效力。我对球员处以罚款的情况如下:在场上愚蠢的举动,如向裁判抗议或动作粗野而吃牌,或是在场下的不合时宜的举动。罚款的数目在英超联赛期间会与日俱增,但是其罚款的原则——一到两周的工资——保持不变。在2007年那场糟透了的圣诞狂欢之后,一线队员和替补队员都受到了扣发一周工资的处罚。
对于那些渴望入选的年轻球员,我只要不让他们跟主力球员同行,就足够让他们郁闷了。而对于球队的正式球员,我也有几种方法教育他们什么是违反纪律的代价。其中一种就是让这名球员坐冷板凳,而更严酷一点儿的手段则是让他穿便服,坐在看台上看球。这对于足球队员来说,好比是公开绞刑,大家都怕这一手。
最后,最为严厉的处罚方式——停赛和转会。也许你会认为转会是更为严厉的处罚,但是我并不这么认为。每当我们决定让一名球员转会,那是因为他不再符合曼联队的需要,或是在某些情况下,如C罗,我们只是为了兑现承诺。在我看来,停赛惩罚是最为严厉的,因为这项惩罚需要由球员和俱乐部双方来承担。1995年1月,坎通纳被曼联禁止参加该赛季最后4个月的比赛,并被英国足协(FA)处以额外4个月的禁赛。
每位球员都不喜欢离开首发阵容的感觉,而那种失落感随着球员年龄的增长,以及巅峰时期的逝去而变得更加明显。然而,我从不会因为个人情感影响队伍的选拔,尤其是在大赛中。1994年我将布莱恩·罗布森(BryanRobson)排除出了足总杯的决赛阵容。这是布莱恩在曼联辉煌的13年的最后一个赛季,而我却低估了对于他来说第4次赢得足总杯冠军的重要性。回首往事,我多么希望能够让他在决赛中出现,哪怕是比赛临终的那点儿时间也好。
虽然我的球员都知道我是暴脾气,但是一般情况下我是不会发作的。除非有球员在球场上没能够做到自控、自律。如果他们脑子一热得了黄牌,甚至红牌,那么无疑将会给整支球队带来苦果。不只是因为,我们不得不十人应战,同时我们还要承担其停赛所导致的后果。彼得·舒梅切尔(PeterSchmeichel)、保罗·因斯(PaulInce)、布莱恩·罗布森、罗伊·基恩、马克·休斯(MarkHughes)和埃里克·坎通纳都是好斗分子。而这对于我们的球队有百害而无一利。因此,在他们因为愚蠢的行为被驱逐出场时,我必须明确地表达出自己的不快。
但是,总会有些球员对纪律视而不见。比如,阿根廷中场球员胡安·塞巴斯蒂安·贝隆(JuaiánVerón)。我想方设法让他融入我们的团队,可是都是徒劳。不得不承认他确实是一位天才球员,拥有极强的个人能力,但是他就像一匹脱缰的野马。我让他踢右路,他偏偏去左路。他缺少最基本的自律,因此我们在2年后就将他卖出了。要知道你无法用一群快乐自由的家伙组建一支球队。
当然也有一些球员会严格按照指示踢球。我们的韩国中场朴智星就是这样一位球员。如果我给了他一个命令,他就会像狗叼着骨头一样——绝不放松。2010年在欧洲冠军杯联赛上,我们对阵AC米兰,我让他盯防对方的中场球员安德烈亚·皮尔洛(AndreaPirlo)。皮尔洛是AC米兰的指挥者,然而朴智星有效地限制了他。
虽然我将纪律置于至高无上的位置,而事实上我们也确实为之付出了不少代价。如果要我重复做一件事的话,我一定会一丝不苟地坚持原则,因为一旦你放弃了纪律,你必将与成功失之交臂,还会陷入一片混乱之中。2011年圣诞节后不久,我就发现节后第一个工作日有3名球员没有来训练,而是到城里寻欢作乐去了。于是我罚他们做额外的训练,并将这3位队员剔除出了即将对阵布莱克本的阵容。当时我们已经伤兵满营,虽然此举会让我们雪上加霜,但是我认为我做得没错。后来,我们以2∶3的比分输给了布莱克本,让我们失去了宝贵的3分,最后在净胜球上输给了曼城队,从而丢掉了奖杯。很多年以前,在1995年,坎通纳在被罚下场之后与一名水晶宫球迷斗殴,因此我们决定将坎通纳停赛,禁止他参加赛季余下的比赛,这使得我们无缘欧冠联赛冠军和足总杯冠军。在我们决定给予坎通纳停赛处分时(后来英国足协又对他进行了加罚),我们距离胜利已经非常近了,我可以肯定如果让坎通纳打完赛季剩下的比赛,我们可以以10分的优势胜出,而不是功败垂成,一分惜败于布莱克本队。但是从长远来看,纪律比眼前既得利益更为重要。
如果你能让11名才华横溢的球员专注于每一次训练项目,注意控制他们的饮食和身体状况,保证睡眠,按时出席球队活动,那么你的球队距离奖杯就已经不远了。但是让人惊讶的是,很多俱乐部往往做不到这些。
在1996年足总杯决赛上,我们以1∶0战胜利物浦队。在此之前,当我们的对手进行赛前场地视察时,我就感觉我们能够战胜他们。整支利物浦队除了教练和助理,都穿着由时装设计师提供的白色西服。我从中看出了这支球队松散的纪律,他们已经被浮夸的时尚分散了注意力。我跟球队管理员诺曼·戴维斯说了自己的想法。事后证明我是正确的,坎通纳在比赛结束哨声响起前几分钟打进了制胜球。另外一个例子发生的时间更早,在1985年9月,阿伯丁队在伊布罗克斯公园球场对阵流浪者队。上半场,对方就有2名球员被罚下场了,对方总想着仗势欺人,其球员也已经失去理智,场面一片混乱。在下半场比赛期间,我们不得不在更衣室躲一阵子,而警察们则在球场上驱逐狂热的球迷。这便是我们的对手自己走向毁灭的一个典型的例子。
我一直感觉我们取得的骄人成绩无非是对纪律的坚持践行。很多时候,成功的奥秘就在于:不得意忘形、不挑战不可能以及不冒风险,而这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不可思议的。我有一个习惯,就是在一月份翻看本赛季的赛程表,不只是曼联队的,还包括我们的主要对手。同时还会计算每支球队能够获得的分数。我从不追求大比分获胜,而事实也证明了1∶0这种不够风光的比分是多么重要。在这些比赛中,我们追求密集型中场,而不是追求得分。其中有一场比赛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2007年3月,我们在米德尔斯堡待了3个月,其间我们从赫尔辛堡租来了瑞典射手亨里克·拉尔森(HenrikLarsson),对于他我不能有太多的要求。但是面对压力,他主动放弃了自己的进攻,退回到中场协助防守,只是为了得到那个理想的比分。当比赛结束,亨里克出现在更衣室时,全体球员和工作人员都对他报以掌声,因为他在自己不熟悉的位置上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在赛季末,尽管他未满足当时打满10场才能获得奖牌这一要求,但是我们还是专门为他申请了一块英超冠军奖牌。
工作效率
我的父母工作很忙。我父亲在格拉斯哥的一家船厂工作,而我母亲先是在一家电缆厂工作,然后去了飞机配件厂。我父亲是个硬汉,他可以一周工作60个小时,简直是一个冰冷而又可怕的存在。格拉斯哥的纬度跟莫斯科一样,因此克莱德河冬季的船厂环境堪称残酷。他通常每年休息两周。在1955年,他每周会工作64个小时,赚7到15先令(相当于现在的189英镑)。1979年,他得癌症去世了,此后我母亲开始做清洁工。我父母对工作的痴迷也许正是因为当时根本就没有什么社会保障体系,安全标准更是无稽之谈,也几乎没有什么健康福利,也不存在以可怜的证据进行可笑的索赔的律师业。我甚至不知道我父母有闲下来的时候。暑假里我们经常乘车去索尔特科茨(Saltcoats),我和弟弟会在那里踢足球、下棋。
由于我的父母都是工作狂,因此冥冥中我也认为工作是我改变命运的唯一途径。这一观念深深地植根于我的脑海。我是一个根本闲不下来的人,同时我也对那些不肯付出时间而浪费天赋的人感到懊恼。当你全力付出时,尤其是当付出带来回报时,你会感到非常满足。我想这也就是为什么我在结婚那天,和我第一个儿子出生那天都去球场参加了比赛。事实上,在曼联执教的1500场比赛中,我仅仅错过了3场——第一次是1998年,因为我弟弟的妻子去世了,我去格拉斯哥陪他;第二次是2000年,我的大儿子在南非结婚;第三次则是在2010年,我去看大卫·德赫亚(DaviddeGea)的比赛。
我在圣米伦和阿伯丁执教时,总是尽可能多地去观看比赛。我经常会跟阿伯丁的助理教练阿基·诺克斯一起去看。诺克斯的父母是农民,他在邓迪城外的一个农场长大,因此他的工作时间跟农民很像,并且与我的工作理念不谋而合。我们两个经常一起去看球,如果是去格拉斯哥,那么去的路上他开车我睡觉,回来的路上则轮到我开车,他打盹。往返的路程大约需要花费6个小时。每当我们想偷懒少看一场球时,我们就会告诉彼此:“如果错过了格拉斯哥的一场比赛,我们就会错过两场比赛。”
在大部分的足球俱乐部,教练的工作非常辛苦,甚至超出了人们的想象。在英超期间,需要承担极大的压力,而英超踢完之后,就没有那么多资金雇用帮手了。当然,我在刚当教练时,也遇到了这种情况。在圣米伦队时,我只有4名工作人员:助理教练、预备队教练、队医和一名兼职装备管理员。在阿伯丁时期,泰迪·斯科特身兼装备管理员和预备队教练,可谓是球队的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他还负责清洗和熨烫球衣。他经常会睡在斯诺克台上,因为他总是赶不上最后一趟车。甚至在来到曼联之后,最初我也仅有8名雇员。
在阿伯丁,有时甚至是学徒和主席都要跟我们一样,早上6点起床,去球场铲雪。1980年3月,当时我们正准备第一次冲击英超冠军。第一天早上我们就不得不去铲七八英尺厚的雪。那场比赛,我们以1∶0击败了慕顿队(Morton)。那场比赛是当天苏格兰唯一的比赛。
所有的顶级教练,卡尔洛·安切洛蒂(celotti)、何塞·穆里尼奥(JoséMourinho)和阿尔塞纳·温格(ArsèneWenger)都有着令人敬畏的工作信条。然而我最崇敬的却是那些无名英雄——那些虽然未受到命运的眷顾,没能够执教顶级球队,却依然永不放弃的教练。在苏格兰,我经常会在一些很荒凉的地方碰到亚历克斯·史密斯(AlexSmith)和吉姆·麦克林(JimM),那些下着雨的夜晚,想必坐在电视机前会更舒适些。亚历克斯在苏格兰北部地区执教将近40年,而吉姆在邓迪联队执教了22个赛季。列尼·劳伦斯(LennieLawrence)和约翰·拉奇(Je)是两个足球圈以外很少有人知道的名字,但是列尼是少数几名带领俱乐部打够一千场比赛的教练,他执教过的俱乐部包括:查尔顿竞技(Athletic)、布拉德福德(BradfordCity)、卢顿(LutonTown)和格林斯比(GrimsbyTown),而约翰则在维尔港队执教长达16个赛季,此后又在斯托克城(StokeCity)担任足球经理。这些教练都从未放弃,他们将一生都奉献给了足球事业。我经常能在我们的预备队的比赛中看到他们的身影。
在绿茵场上,一些球员的意志力和坚毅跟以上这些教练不分伯仲。其中有3名球员我最为佩服,他们分别是阿森纳队的托尼·亚当斯(TonyAdams)、曾效力于切尔西的吉安弗兰科·佐拉(GianfrancoZola)以及利物浦的杰米·卡拉格(JamieCarragher)。我一直认为亚当斯是曼联的球员,只是他穿错了队服。酗酒这一恶习毁了太多的球员,甚至剥夺了他们的生命。在曼联,乔治·贝斯特(GeeBest)的故事无疑是我们记忆中挥之不去的悲剧。因此,在20世纪90年代,托尼·亚当斯敢于直面自己酗酒的恶习,这是非常令人钦佩的。但是真正吸引我的是他在场上的表现,他以专业的态度弥补了天赋上的不足。他本是个很普通的球员,但是通过努力与勤奋,终于成为一名杰出的领袖。他有着很强的求胜欲,未曾辜负乔治·格拉汉姆(Geraham)和阿尔塞纳·温格的厚望。
我认为佐拉是足球技艺的完美典范。他总能给我们制造麻烦,而且永不放弃。即使面对比他高8到10英寸的强悍后卫队员,他也毫无惧色。他脑子非常灵活,极富创造力而且意志坚定。他对待比赛的态度跟我的理念颇为吻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