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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论个人的品质可能对他人幸福产生的影响(第1页)

第二章 论个人的品质可能对他人幸福产生的影响

引言

说到对他人幸福产生的影响,个人的品质可分为两种:有益和有害。

从客观的角度看,如果人们由于我们不道义的企图或行为而产生愤怒,就证明我们已经危害到了他人的幸福。这种行为本身违反了有关正义的法律是他愤恨的另一个原因。约束和惩罚罪犯是法律威严的体现。所有政府都想尽一切办法让人们慑于社会环境的威严而不敢破坏他人的幸福。依着这个目标,各个政府制定了相应的民法和刑法。到底是哪些行为破坏了他人幸福?这应该是最重要的学科研究的对象。遗憾的是,直到现在,这门学科仍没有发展起来。它就是自然法学。我们当前的目的不是对这门学科进行细致的探讨。不论怎样,就算没有法律作出适宜的解释或合理的保护,最正直清白的人总不会破坏他人的幸福。对他人的关心也是这种美德的一种表现。这些美德与其它美好品质(如对他人感同身受、伟大的人道主义和高尚的仁爱)相互关联,并总受到他人的无限尊重甚至是尊崇。这是人们已经充分了解了的品质,所以无需作太多的解释。在本篇中,我只想尽力说明那种由天性体现出的次序——我们极其有限的善行首先作用于个人,其次作用于社会。

显然,在其它方面指导次序的调节天性,作为一种高端的智慧,在这里也指导着次序。这种智慧的强弱与我们善行的必要性和有用性的大小相互关联。

第一节论天性让我们依据何种次序关注他人

就像斯多葛派学者常说的那样,每个人最关注的是他自己。无论从哪方面看,一个人一定比旁人更会照顾自己。因为一个人感受自己的快乐或痛苦肯定比旁人更直接明确。本人的感受是原始的,旁人的则是对这些感受的反映或想象。前者可称作实体,而后者就只是影子。

仅次于自己的关注对象,是一起生活的家里的亲人: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因为亲人的快乐或痛苦肯定会对他自己产生巨大的影响,他更了解究竟什么是他们最关心的,所以,他对他们比对外人更易感同身受。简单的说,就相当于他对自己的关心程度。

人们大都把情感以及伴随同情产生的感情投入在自己的孩子身上,这是人的天性使然。这种感情可能超过了对父母的关心。比起对父母的尊敬和感激,对孩子的温和情感是一种更原始的本能。一般地,婴儿在出世后要完全依赖父母抚养几年,但父母却无需孩子的照顾。人天性认为孩子比老人更重要,更易激发人们强烈的同情。我们可以从孩子身上得到很多憧憬,这是老人很难做到的。哪怕是最凶残无情的人也会关心弱小的婴儿,而只有素质高的人才不讨厌赢弱的老人。对于老人的逝世,人们大都不会十分惋惜,然而对于孩子的死亡,人们很容易痛不欲生。

兄弟姐妹间的友情,是我们幼年面对自然时,心灵所感受到的最初的友情。一起生活在一个家庭中,大家彼此关系亲密,使这个家也显得其乐融融。相较于旁人,他们相互带来的快乐与痛苦要强烈得多。他们共同的幸福感也源于这种手足之情。而且,由于生活环境的相同,他们本能地相互关照,这又强烈地促进了他们之间的感情。

即便在各自组建新的家庭后,兄弟姐妹们依旧保持着童年的友谊。他们之间的这种关系使得他们的孩子也有着天然的联系。孩子们间的融洽会使这种天然的友情更愉悦,而不融洽会削减这种愉悦。但是,由于他们大都不生活在同一个家庭里,所以彼此间的情感虽然比旁人强烈,比父母们却要冷淡。

表兄弟姐妹们的孩子,由于联系更少,他们之间也就更冷淡。情感会随着亲属关系的疏远而淡薄。

所谓的感情,事实上只是习惯的同情。对于那些激起我们感情的对象,我们关心他们的快乐与痛苦,我们希望他们多一些快乐并远离痛苦。这是习惯的同情的真实感受或是这种感受的结果。亲属通常就处于这种环境里,很自然地就产生了这种习惯的同情,也就会有一种适度的情感产生。一般情况下,我们都能发现这确实发生了。因此,我们很自然地认为这就该发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无论情况怎样,如果这种情感没有产生,我们会非常吃惊。这样就确立了一般准则:当两个人之间有某种关系时,他们就应该总是对对方有一定的感情;如果他们之间不是这种感情,就很不合适,有时甚至被当作是某种不敬。身为父母却对孩子不慈爱,作为子女却对父母不孝敬,这样的人似乎都如怪兽般丑陋,他们会遭到世人的厌恶和憎恨。

尽管在特殊的情况下,由于某些偶然原因,所谓的通常应该产生自然感情的环境并没有出现,但是,人们通常可能会因为遵守一般准则,与周围环境相互作用而产生某种感情。虽然这种感情与那些自然产生的感情并不完全相同,但非常相似。一个父亲,如果由于某种原因与他的孩子从小分离,直到这个孩子长大成人后才回到他的身边,那么,他对这个孩子的爱意往往会少一些,而这个孩子对他的孝敬往往也会不多。兄弟姐妹们如果分别在遥远的国家学习,彼此的感情同样会淡化。然而,由于对一般准则的遵守,那些有责任心、有道德的人常常会产生某种感情。这种感情和天然感情决不相同但又极其相似。所以,即便是分离,父子之间、兄妹之间也决不会漠不关心。他们都觉得应该给予对方某种感情,而对方也会给予他们某种相应的感情。在生活中,他们也抱着某种希望,觉得如此关系紧密的人之间自然会产生某种感情,总有一天他们将享受这种感情给他们带来的快乐。在他们相会时,这个不在跟前的儿子或者兄弟,往往是最受喜爱的。他们彼此从来没有冒犯,即便是有,也是很久以前,那次冒犯正如不值一提的儿童伎俩一般被遗忘了。如果品德可靠的人传来任何有关对方的消息,都会令他们感到鼓舞和满足。这个不在身边的儿子或者兄弟,同其他平常的儿子或者兄弟不同,他是完美的儿子或兄弟。他们最热切的希望就是,享受同他谈话时的情感和愉悦。当他们相见时,常常带着一种非常强烈的倾向,认为那种习惯性同情也构成了他们的家庭感情。这使他们非常容易幻想自己已经有了这样的感情,并且使他们彼此之间好像真有这样的感情一样。不过,我担心,时间和经历常常会使他们醒悟过来。随着深层的接触,他们往往会发现,对方的习惯、脾气和爱好都与自己所期望的不一样。由于缺乏习惯性同情,缺乏真正意义上的家庭感情,没有了这些源泉和基础,他们现在不能轻易容忍这些习惯、脾气和爱好了。他们没有生活在一起,所以很难相互包容。虽然现在他们真诚地希望和睦相处,但事实上是不可能的了。彼此间日常的往来和交流,很快就令他们感到乏味了,因而也不再那样频繁了。他们可能继续生活在一起,彼此间相互关照,表面上彬彬有礼。但是,他们再难体会到那种由衷的愉悦,那种可贵的感情,那种心心相印的坦率和随意了。这些只有长期亲密地生活在一起的人们在交往中才会自然产生。

然而,一般准则也只有对有责任心、有道德的人来说,才具有这样一点微弱的力量。对那些胡闹、浪**和自负的人而言,它完全不起作用。他们完全不理会它,除了最粗鄙地嘲弄它以外,很少提及;而且,幼年的和长期的分离,肯定会使他们之间十分疏远。对这种人来说,一般准则充其量只能产生一种冷淡或矫揉造作的客套;即使这样,最轻的不和,最小的利益冲突,都常常使这种客套终结。

家里的男孩子、年轻人、姑娘们分别在遥远的著名学校、大学、修道院里通过寄宿接受教育,这似乎从根本上损害了法国和英国上流社会的家庭伦理,从而损害了家庭幸福。你希望把你的孩子们教育成对父母孝顺尊敬,对兄妹们充满关爱的人吗?如果你在自己的家中教育他们,他们就必然会孝顺、充满友爱。他们可以每天有礼貌地从家出发,规规矩矩地去公共学校上课,只要他们一直住在家里。孩子们对你的尊敬,肯定会让他们的行为受到有效的约束;而你对他们的关心,也常常会给你的行为带来一种有益的限制。当然的确,从所谓公共教育中可能得到一些东西,而正是由于进行这种教育,也必然失去一些东西,所得到的和所失去的相互不可能做出任何补偿。家庭教育是天然的习俗;公共教育是人类的发明。要断定哪种制度更好,实在是没有必要。

在一些悲剧和爱情剧中,我们见到过许多优美而动人的场景,它们以所谓的血统的力量为依据,或是一种奇妙的感情为依据。人们认为,这种感情是在亲属间彼此产生的,甚至在他们意识到彼此的这种感情之前就已经有了。然而,我想说这种血统的力量恐怕只有在悲剧和爱情剧中才有。即使是在这些剧本中,人们认为这种感情也不是在任何亲戚间都能产生的。只有在同一个家庭中一起生活的人之间才能产生,比如,父母和孩子、兄弟姐妹们。认为这种神秘的感情也存在于堂兄妹间,甚至叔伯阿姨和侄子侄女间,就非常荒唐了。

在畜牧国家里和那些法律力量不足的国家里,国家无法充分地给予每个国民绝对的安全,同一家族各个不同分支的成员常常选择住在相邻的地方。通常他们的联合对共同防御是必要的。他们所有人,从最高位的到最低位的,彼此都多少有重要性。如果他们和谐一致,则可以加强他们的联合;而他们的不一致则会一直减弱、甚至摧毁这种联合。与任何其他家族成员的交往相比,他们之间的交往要频繁的多。同一家族中,即使是关系最远的成员彼此间也发生着某种联系。而且,在外界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相较没有这种关系的人来说,他们希望获得更多的关注。几年前,在苏格兰高地,部族中最穷的人还习惯性地被看成是酋长的堂表亲戚。据说,鞑靼人、阿拉伯人和土库曼人也同样地关注血统。我相信,正如本世纪初苏格兰高地部族的社会状况一样,这种情况也存在于和其相同的所有其他民族中。

在商业国家里,法律的力量都足以保护最低下的国民,所以,同一家族的后代没有必要聚居在一起,自然会因为利益和兴趣的不同而相互分开、散居。很快,他们对对方就不再有重要价值了。而且,经过几代,他们就丢弃了相互的关怀,忘记了共同的血统,割断了以往的联系。无论在哪个国家里,随着文明环境的建立和完善,他们对远亲的关心也越来越少。较苏格兰而言,英格兰建立的文明环境更长久更完善;相应地,英格兰对远亲的重视远小于苏格兰。当然,两个国家在这方面的差别也越来越小了。确实,无论在哪个国家里,显赫的贵族们都因为彼此有确切关系而感到骄傲,尽管这些关系可能很疏远了。这些高贵亲属的关系,大大地炫耀了他们家族的光荣。但讽刺的是,如此费心地保存这种关系,既不是源于感情,也不是源于与感情有关的什么东西,而是极其无聊而幼稚的虚荣心在作怪。假设有一个关系或许近得多的男亲戚,胆敢不顾自己低微的地位,告示这些贵族他同他们家族的关系,那么,他们肯定会告诉他,他们对家族血系一窍不通,不了解自己的家族历史。我们所期望的自然感情,在这里恐怕并不遵循,也没有得到应有的发展。

我认为,所谓的自然感情,更多是发生在父母和子女身上,而不是想象中骨肉联系的结果。是的,如果一个父亲疑心极重,认为孩子是自己妻子不忠的孽种,那么他一定对这个孩子带着厌恶和愤恨,尽管这个孩子和他有着道义上的关系,尽管这个孩子一直在家中上学。因为,这个孩子是一种令人最厌恶的行为的永久标记,更是让他感到羞耻、让他的家庭受到侮辱的永久标记。

在善良的人眼中,相互的宽容是很必要的。正是这种宽容会产生一种友情。相较于一起生活的人所产生的感情来说,这种友情完全一样。有时,办公室里的同事或是生意上的合作者相互称兄道弟,他们觉得彼此就像真的兄弟似的。他们通常会和睦相处,这样对大家都有好处。只要他们还有一丝理智的话,当然希望和睦相处。我们也认为他们应当这么做。而如果他们不和,这就会成为一种丑闻。罗马人用“必要”(udo)来表示这种依附关系,从词汇学的角度看,它似乎表示,这种关系必然会随着人们的环境而产生。

只要住在同一个地方,即使是一些不重要的细节,也会产生这种影响。如果一个人从未冒犯过我们,而且我们天天见到他,那么,我们肯定会尊重他。邻里们可以相互帮助,也可以相互找麻烦。假若他们素质高的话,自然希望和睦相处。我们认为他们言行一致,认为不好的邻居肯定素质也低。所以,对大多数人来说,他们会帮自己的好邻居一些忙,而很少向不好的邻居伸出援助之手。

像邻居这类人,我们不得不与之共处,不得不与之交往。他们已有一些植入心底的原则、感受和情感,而我们会竭尽全力去顺应迁就这些东西。这是我们的一种自然倾向,而且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能感染好朋友、能激怒坏朋友的原因。一个人如果多与有智慧有道德的人来往,那么,即使他自己不一定会变聪明变道德,但至少他会不由自主地尊敬智慧和美德;相反,一个人如果多与荒****的人来往,那么,即使他自己不一定会变得无可救药,但至少他不会像以前那样对这种行为充满抵制了。我们常常看到连续的几代人在品质上有很多相同点,说是遗传了家族精神。或许,这里也有那种自然倾向的功劳。但是,正如家族的外貌特征一样,家族精神的传递似乎并不完全建立在道德的联系上,也有一部分是血统的作用。当然,家族的外貌特征完全是后一种联系的结果。

然而,对一个人最崇高的感情,必须完全建立在对其行为的尊敬和赞同上。并且,要有充足的时间来证明他的行为是高尚的。只有有素质的人才拥有这样的感情。这种感情不是妥协的感情,也不是有目的伪装的感情,而是一种自然的情感,一种潜意识的感觉。我们感到自己所敬仰的对象正是值得我们去尊敬去称赞的人。只有品德高尚的人之间才会永远没有冲突与冒犯,这是他们彼此的信任使然。无论在什么条件下,品德高尚的人都会完全信任彼此的行为。恶无常而善有序,所以建立在美德基础上的感情是最令人愉悦的,也是最长久最牢靠的。这种感情不仅仅适用于单个人,由于我们和那些有道德有智慧的人相处了这么久,可以完全相信他们,所以,我们可以把这种感情扩散到他们所有人。有些人把这种感情限定在两个人之间,估计是把它的信赖和明智与爱情的猜疑和痴想弄混了。年轻人的草率、多情和愚昧常常是建立在一些细小而没品味的相似性上的,甚至是他们一致同意而未被他人采纳的奇特原则上。当这样的亲密行为还在维持着的时候,尽管显得很诱人,但是它潮起潮落,反复无常,也不能拥有圣洁而令人尊敬的感情。

但是,天性告诉我们应给予一些人特殊的恩惠。在这其中,那些已给予我们恩惠的人比任何人都更应得到它们。这样良性地循环,使每一个善待他人的人又得到他人的善待。虽然人们做到的善行并不等价于他们得到的感谢,但是,社会会对其功德及行善意识给予公正的褒奖,这却是与其善行相当的。同时,以德报怨的卑鄙行为会激发其中一些人的愤慨,这又刺激了人们对行善者的尊敬。从这方面看,乐于行善的人肯定会得到他自己的善果。即使本应给予行善者回报的人并没有给予他们相应的回报,他们肯定也会从旁人那里得到更多的回报。好人有好报,所以,倘若我们希望得到人们的爱,那么,最万无一失的方法就是,用自己的行动证明对他人真切的关爱。

人与人因为生活在不同的环境中,所以形成了不同的人。有命途顺利的,也有命途多舛的;有富有的,也有贫困的;有高贵的,也有低贱的……无论他们是谁,无论他们与我们有没有关系,无论他们有没有优秀的品德,无论他们有没有帮助过我们,只要我们选择了他们作为行善对象,就应该给他们慈爱的关怀、友爱的帮助。当然,这种感情并不一定是友情。要做到这点是很不容易的,因为在社会分层的环境下,我们不由自主地对命途顺利者怀有敬意。但是,只有对后一类人的同情才能减少和抚平人类的痛苦。大家认为大人物可以维持社会的稳定,而与关怀不幸者相比,社会的稳定更为重要。所以,我们容易太尊敬大人物而太忽视不幸者。道德主义者告诫我们要慈爱,要有同情心,要抵制权贵的吸引。是的,权贵的魅力真的很强大,所以,比起智者和德者,人们更喜欢富人和贵族。人们的天性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地位和财富鲜明的差别才是区分社会阶层、维持社会安定的基础,那种智慧和美德不明确的差别无法成为可靠的基础。因为多数人都可以分辨出前者的区别,而即使是优秀的智者或德者也不一定能够分辨出后者的不同。在我们关注事物的次序里,同样容易辨别的还有天生的慈爱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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