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菲勒的这番话在当时并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摩尔和瑞斯顿都是激进分子,他们的头脑中此刻充满的是如何进入,而不是未来如何经营的问题。对于未来如何经营,他们有足够的自信,相信总会找到最适合加国市场的运营办法。但在五年之后,他们终于明白主席的远见。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瑞斯顿找来一块黑板,挂在会议室的墙壁上。他先是在黑板的右端画了一大块冒着热气的牛肉,然后在牛肉的下面写着目标二字。随后,他从牛肉往左侧拉出两道直线,上面写着通过加国的道路。最后他在黑板的左端画了一个浑身充满力量的巨人。做完这一切,瑞斯顿指着黑板说:
“我们通往加国的最直接道路已经被加国封死。要想进入这个市场,我们必须另寻捷径。”
说完,他在那两道平行线上画了一个大大的叉,并幽默地在两条平行线与牛肉的连接处写了不理你三个字,然后又在巨人和牛肉之间画了象征其他道路的曲线,并在曲线上打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我们的道路在哪里?”瑞斯顿问。
“收购。”海外部的一位工作人员大声地说,“我们的道路只有收购一条路。收购他们俱乐部的成员,我们摇身一变就成为了俱乐部的合法分子,加国政府就无权拒绝我们开展业务,我们就成功了。”
摩尔和瑞斯顿都不约而同地赞赏地点了点头。
花旗银行就像猎人寻找猎物一样在加国金融俱乐部里寻找最合适的下手对象。
俱乐部中实力最小的蒙肯戴尔银行成为瑞斯顿的目标。这家银行由荷兰的汉德斯银行在1953年成立,1960年汉德斯银行将这家银行转手卖给了荷兰的另外一家银行——鹿特丹银行。
实力弱是瑞斯顿看中蒙肯戴尔的一个重要原因。收购的唯一目的是要获得进入加国市场的资格,而不是为了其他,因此在保证实现目标的情况下,收购的成本越小越好。另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蒙肯戴尔银行目前在鹿特丹银行的手中,其经营状况并不是很好。这为花旗银行下手提供了客观条件。
当年汉德斯向加国国会申请开办蒙肯戴尔银行,其理由是为外贸融资服务。但是其营业执照上并没有明确写出不允许吸收国内存款。鹿特丹银行收购蒙肯戴尔的目的就是为了吸收加国国内的存款业务,但令人失望的是,经过两年的运营,蒙肯戴尔吸收到的存款不足加国银行业所吸收总存款的1%。
鹿特丹银行管理层感到很失望,他们有了将蒙肯戴尔银行出售的想法。
自从盯上蒙肯戴尔银行之后,瑞斯顿就想方设法和鹿特丹银行及蒙肯戴尔银行的管理层拉上关系。他需要保持畅通的信息渠道,以能在第一时间内获得利于花旗银行发展的信息和交易机会。加国在花旗眼里是肥肉,在华尔街其他银行眼里同样是肥肉。华尔街上盯着蒙肯戴尔的绝不是花旗一家。
瑞斯顿在和鹿特丹银行以及蒙肯戴尔银行管理层打交道上不敢有丝毫松懈。尤其是他听说鹿特丹银行高层有意将蒙肯戴尔出售的消息以后,他始终和这些人保持着高频率的沟通。
瑞斯顿的努力没有白费,在1962年下半年的一天,蒙肯戴尔银行的一位管理者明白无误地告诉瑞斯顿:“蒙肯戴尔又将被出售了。你有没有购买的兴趣?如果有兴趣的话,我们可以先和你谈。”
这个消息让瑞斯顿感到异常兴奋:“我们一直愿意加入到加国金融俱乐部的阵营。”这个机会他已经等待很久了。瑞斯顿不想因为自己态度的含糊而误失良机,他直言不讳地将自己的想法告诉对方:
“好吧,你现在就可以将你们的报价传给我。我会立即开会来研究这件事情。”
蒙肯戴尔银行的管理层要比瑞斯顿冷静得多。他们拥有强大的心理优势:花旗购买的对象也许只有它一家,而他们除了花旗之外还可以找华尔街众多银行中的任意一家。他们的出售并不是急不可待。
好事多磨,经过长达半年的谈判,瑞斯顿终于在1963年6月与蒙肯戴尔银行管理层达成一致:花旗银行用400万美元的价格收购蒙肯戴尔银行50%的控股权。在经过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批准后,当年10月1日,法利代表花旗正式进驻蒙肯戴尔银行主持工作。花旗进入加国市场的梦想终于成真。
花旗购买蒙肯戴尔银行是瞒着加国政府进行的,直到交易完成,他们才告知了加国政府。
花旗银行进入加国市场就是一场挑衅者游戏。花旗银行就是那个挑衅者,他们在利润的驱使下不顾一切地要进入他们的目标市场。而加国政府就是那个保守的主人,他努力维护着自己的利益。
如果花旗尊重加国政府的意愿,他们就不会利用加国制度的漏洞,私下通过收购蒙肯戴尔进入加国。加国政府本来在自己的金融市场外面砌有一层坚固的围墙,而花旗却通过钻漏洞的做法钻了进来。
加国政府没有理由不生气。但他们无权立即要求花旗滚回华尔街,他们唯一的做法就是修改规则。
按照既定规则,花旗银行通过控股蒙肯戴尔银行可以无所限制地在加国开展多项业务,但现在为了限制花旗在加国市场的业务规模,加国政府调整了《加拿大银行法》,并于1967年5月施行。
花旗进入加国市场还不到三年,就遭遇了当头棒喝。这种调整在瑞斯顿眼里看来就是加国政府对花旗进来的报复。这时的他才真正理解当初洛克菲勒所说的话:如果他们不欢迎,我们终会有麻烦的。
新的《加拿大银行法》给花旗银行指出了两条道路:要么将银行的业务规模控制在注册资本金的20倍这个范围之内,要么将在蒙肯戴尔银行所占有的股份比例控制在25%。
无论哪种选择,都不是瑞斯顿所愿意接受的。蒙肯戴尔银行的注册资本金只有1000万加元,如果接受了第一种选择,就意味着花旗未来在加国市场的业务总量不能超过2亿加元,这实在是太少了。如果接受第二种选择,花旗将彻底失去在蒙肯戴尔银行中的话语权,他们将无法控制在加国的业务。
但花旗必须作出选择。瑞斯顿找出花旗银行这三年在加国的业务情况报告,他重读了一遍。
花旗在加国的经营并不理想,开业三年来不仅没有挣到一分钱,每年还倒赔进去50万美元。
该死的法利!瑞斯顿心中暗骂。法利曾是一位政客,当初他向瑞斯顿要求到海外工作时说越是困难的地方他越喜欢。于是瑞斯顿将加国这个新兴市场给了他,结果他却干得一塌糊涂。
难道当初对加国市场的判断出了问题?瑞斯顿开始怀疑。
花旗银行被派往加国的人回来告诉瑞斯顿:花旗银行在加国不受欢迎,民众中有一种强烈的反美情绪,这也许就是花旗银行在加国的业务迟迟打不开局面的原因。瑞斯顿对加国市场的信心开始动摇。
“加国市场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美好,我们是否应该重新审视当初的决定?”瑞斯顿对摩尔说。
摩尔认同这一点。是否盈利一直是他考虑问题的首要原则,既然加国不能给予他们所期望的利润,花旗就没必要在这个市场上投入更多资源。现在加国政府让他们作出选择,这是个顺坡下驴的机会。
瑞斯顿回复加国政府:花旗银行愿意将在蒙肯戴尔银行的股份比例控制在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