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这么说,好像这案子就要水落石出了,”福尔摩斯说道,“我衷心地向你们二位表示祝贺啊。”
“好,我是从这个事实着手的:道格拉斯先生曾经到过滕布里奇韦尔斯市,自从那一天起,他就显得紧张不安了,由此看来,正是在滕布里奇韦尔斯市,他觉察到了某种危险。很显然,假如一个人是骑自行车来的话,那就能够推测出是从滕布里奇韦尔斯市来的了。我们把自行车随身带上,让各个旅馆辨认。自行车马上被伊格尔商业旅馆的经理认出来了,他说这车是一个叫哈格雷夫的人的。他两天前在那里开过房间,这辆自行车和一个小手提箱,就是他所有的家当。他登记是从伦敦来的,但是没有写具体地址。手提箱是伦敦制造的,里面的东西也是英国货,只是那人无疑是美国人。”
“太好了,太好了,”福尔摩斯兴奋地说道,“你们的确做了一件实实在在的工作,而我却和我的朋友坐在这里想象各种可能。麦克先生,这确实是一次教训啊,我们应该多做些扎实的工作啊。”
“当然,一点不错,福尔摩斯先生。”麦克唐纳警官得意地说道。
“但是,这也和你的推测完全符合啊。”我提醒说。
“那也不一定。不过,还是让我们听听结果怎么样吧,麦克先生。有没有什么线索可以查清这个人呢?”
“很显然,他非常小心地防备着,害怕别人认出他来。他既没有文件也没有书信,衣服上也没有标记。他卧室的桌上有一张本郡的交通路线图。昨天早上,他吃过早饭后,骑上自行车离开了旅馆,一直到我们去调查为止,再也没有听到他的消息。”
“福尔摩斯先生,这就使我百思不得其解了,”怀特·梅森说道,“假如这个人不想让别人怀疑他,他就应该知道,他必须返回旅馆,而且像一个事不关己的游客那样待在旅馆里,而假如像现在这样,他应当想到,旅馆主人一定会去向警察报告的,而且肯定要把他的失踪和这起凶杀案联系在一起。”
“别人是要这样想的。既然还没有抓到他,至少一直到现在证明他还是很聪明的。不过他到底长得什么样呢?”
麦克唐纳查看了一下笔记本。
“这里我们已经把他们所说的全都记录了下来。他们好像说得不太具体,可是那些茶房、管事的和女侍者们所说的基本上相同。那人身高五英尺九英寸,大约五十岁,头发有点儿灰白,淡灰色的胡子,鹰钩鼻子,面目凶狠,令人望而生畏。”
“好,别说了,这简直说的就是道格拉斯本人,”福尔摩斯说道,“道格拉斯恰好是五十多岁,须发灰白,身高也是这样。你还得到了什么别的情况了吗?”
“他穿一身灰色厚衣和一件双排扣夹克,披着一件黄色短大衣,戴着一顶便帽。”
“关于那支火枪有什么情况吗?”
“这支火枪不足二英尺长,完全能够放到他的手提箱里。他也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地把它藏在大衣里,带在身上。”
“你觉得这些情况和这件案子有什么联系呢?”
“噢,福尔摩斯先生,”麦克唐纳说道,“你要相信,我得到这些情况之后,没到五分钟就发了电报。当然假如我们捉住这个人,我们就能作出更合理的判断了,可是,在这件案子毫无头绪的时候,我们肯定是向前进了一大步——我们了解到一个自称哈格雷夫的美国人两天前来到滕布里奇韦尔斯市,随身携带着一辆自行车和一个手提箱,箱子里装的是一支截短了的火枪,因此他是蓄意来进行犯罪活动的。昨天早上他把火枪藏在大衣里,骑着自行车来到这个地方。根据我们掌握的情况,没有人看到他来。可是他到庄园大门口不必经过村子,并且街上骑自行车的人也很多。可能他立刻把他的自行车藏到月桂树丛里(人们后来就在这里发现了那辆自行车),也可能他自己就躲在这里,观察着庄园的动静,等着道格拉斯先生走出来。在咱们看来,在室内使用火枪这种武器很奇怪。可是,他本来是想在室外使用的,因为火枪在室外有一个很明显的优势,那就是它不会打不中,而且在英国热爱射击运动的人聚居区,听到枪声是很普通的事,不会引起仆人们的特别注意的。”
“这一切都很清楚!”福尔摩斯说道。
“很好,麦克先生,从现在的情况来看,你说得很好,也很明白,这是你所说的案件发展的最终结果。我的结论是:案发实际时间要比我听说的要早半个小时;道格拉斯夫人和巴克先生两个人合谋掩盖了一些事实;他们帮助凶手逃走了,或者至少是在他们进屋之后杀人犯才逃走的;他们还制造凶手从窗口逃跑的假象,而很有可能是他们自己放下吊桥,让杀人犯逃跑的。这是我对案子前半部分情况的推断。”
这两个侦探摇了摇头。
“好,福尔摩斯先生,如果这是事实,那我们就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这个伦敦警官说道。
“而且是更加费解了,”怀特·梅森补充道,“道格拉斯夫人一辈子从来没有到过美洲,她怎么会和一个美洲来的杀人犯有牵连,并使她庇护这个凶手呢?”
“我承认这些谜团的存在,”福尔摩斯说道,“我想今晚亲自去调查一下,也许会找到一些有助于破案的线索。”
“福尔摩斯先生,需要我们帮忙吗?”
“不,不用!我的要求很简单,只要夜色很深再加上华生医生的雨伞就行了。还有艾穆丝,这个忠实的艾穆丝,毫无疑问,他会破例给我提供些帮助的。我的一切思路自始至终围绕着一个基本问题:一个运动员锻炼身体为什么要这么不合逻辑地使用一只哑铃呢?”
深更半夜的时候,福尔摩斯才一个人调查回来。我们住的房间里有两张床,这已经是这家乡村小旅馆对我们的最高待遇了。当时我已入睡,他进门时才把我惊醒。
“哦,福尔摩斯,”我喃喃地说道,“有什么新发现吗?”
他手里拿着蜡烛,站在我身边,默不作声,然后他那高大而瘦削的身影向我俯过来。
“我说,华生,”他低声说道,“你现在和一个精神错乱的人,一个大脑不受控制的白痴,睡在同一个房间里,不感到恐怖吗?”
“不会的。”我诧异地回答道。
“啊,很幸运。”他说道,接着一夜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