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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五十四章 吾名裴东升见字时身死(第7页)

真正熟络成为朋友是在大学,我们一起去了长沙。

虽不同校,但常常聚在一起通宵上网,打lol。

阿敏的游戏水平,跟我的另一个高中兼同班同寝室的朋友阿慧,都很高。

每次跟他们一起去网吧,总能听到前台响起“欢迎雷瑟守备的钻石大师”。

当时大伙儿普遍段位都不算高,钻石、大师还是相当有排面的。

他俩最有名的一次,是参加网吧赛,在那里遇到过如今的职业选手刘青松。

以及跟另外一位职业选手草莓合过照。

我嘛,向来没什么游戏天赋,我从高二开始接触lol,直到大一都未能升满三十级。

然后我不喜欢打匹配和排位,每次都是他俩带我嘎嘎乱杀,我负责嘎嘎,他俩负责乱杀。

网吧里面充满着欢快的气氛。

大学四年一晃结束,我当时已经接触网文,开始码字了。

一边实习找工作,一边抱着笔记本写同人小说。

阿慧去了广州,阿敏则留在长沙。

我们住在一个招待所里,大概还没有我卧室大的房间,只有一张床,给我睡。

剩下的阿敏、阿德、阿宁几个人打地铺。

每到早上出门,招待所老板就会看到十平方米不到的小房间里,涌出四个人模狗样的年轻应届生,挤在公用厕所排位刷牙。

相当艰苦。

我当时在雨花区,实习公司在芙蓉区,就算是九点上班,我也得七点半就起床,赶着通勤免得迟到。

我从小晕车,第一次面试是打滴去的,还好当时滴滴便宜,只用了十八块。

但不可能天天打滴,那一个月工资搭进去都不够。

所以开始坐公交,我从来不坐,站在后面下车的门口。

那里有个垃圾桶,方便我吐。

我确实有过,因为晕车吐别人一身的惨烈案例。

心理阴影很严重。

一个月后,那辆公交通勤的上班族,基本上都记住了我。

我上车之后,不少时候他们都会主动把那个位子让出来。

我受苦的日子不算长,三个月转正且赚到第一笔稿费。

大家搬离了招待所,租了一对大学老师夫妇的房子。

我不喜欢跟人一起睡,所以我没有选择卧室,而是客厅的沙发。

我有一台很老的笔记本,阿敏经常会过来跟我一起看剧。

《绿箭侠》、《闪电侠》、《哥谭》、《权力的游戏》……

看累了,他就会跟我一起睡沙发。

那个沙发是可以放平成床的,所以空间还算大。

一次两次,我倒也就习惯。

那时候的阿敏,在我们的小团体里名声不小。

我们都叫他“少年阿敏”。

他头发有些自然卷,喜欢打篮球,常年T恤跑鞋,颇有些痞帅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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