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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第4页)

那根拐杖打掉他手里的刀,那双混浊的眼。

他们把刘学拖到里屋,把刘旭明埋到院子里。

刘忠挖的坑,连夜,冒着雨。

一把铁锹,天要亮,也没能掩盖。

身上的血,地上的血,盖都盖不住。

偏偏这时,他来了。

韩书德。

院子里,三个人对视着沉默。

徐喜枝说了前因后果,扔了拐杖,向他跪下。

韩书德将她扶起,离去,片刻后拿铁锹返回。

他和刘忠迅速挖了坑,将刘旭明深埋地下。

做完一切,他给刘忠拿了衣服,嘱咐他:你们从来没来过。

那天,徐喜枝告诉了他,不堪的往事。

他们的确姓钟,的确是那位首领的孩子。

徐喜枝生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她有六个姐妹,一个兄弟。

大人的极度偏心导致孩子们的是非争端非常多,在徐喜枝十几岁的时候,她便顺着去集市的路线,跑出了家门。

那时,她什么都不会,年龄还小,很难生存。可偏偏,她会一样,游泳。这还是在村子里下河摸鱼自学成才的。

而那时,河道周围没有栏杆,淹死的人非常多,她就阴差阳错,认了一个师父,当了捞尸人。像个孤儿,混迹在一群男人中,看他们抽烟,喝酒,听他们侃天,侃地。

师父是她生命中的贵人。

他抽着旱烟,说,女娃,读书去罢。

读书?徐喜枝不愿,她愿跟着师父下河。

师父拍她脑瓜,指着不远处的大路,说,读书人,能做小洋车,不读书,只能摸尸鳖。

师父说,尸鳖,害怕叭。

徐喜枝点头。

那就读书去罢。

可说来轻巧。

师父抽旱烟,抽旱烟,一直抽,抽到青草泛露珠,他起来,抖抖身子,再回来,带回来蓝色的,崭新的书。

徐喜枝认得这个师父,是她在街头要饭,师父坐在街边休憩,她要到他身上,他眯着眼看她,问她孤儿莫,她点头,说孤儿,师父拍着腿,那就跟我走罢,喂你口饭吃。

徐喜枝就跟着他走了。

师父妻子早逝,无儿无女,便把徐喜枝当自己的儿女。

摸着书,徐喜枝当了第一个在泛舟小船上,认自己名字的人。

那是一片好辽阔好辽阔的河,辽阔的像师父旱烟里的烟草,经久不衰,久聚不散。

她在那船上长大,成了半个混小子,抽旱烟,次次被打,能认字,脑子机灵,水敢下,身手敏捷,没事就去人多的地方凑热闹,凑着凑着,在那个混乱又开放的复杂时代,认识了陆彦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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