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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五章 秋猎(第3页)

众人听到后,更加警惕。

刚刚野猪群应该是被老炮筒的枪声给吓到,暂时离开,不过应该没有走远。

周大明问道:“十六叔,我们是现在离开,还是把野猪群给打下来?”

要是能把野猪群给打下来,那就发财了。

要知道现在就算是野猪肉也价值一块钱一斤,一只野猪少说也有一两百斤,那就是一两百块,要是有一群的话,轻轻松松就能赚到上千块钱。

在场的人除了周益民,也都心动。一千块钱,他们就没有见过这么多钱。

周益民本来想却说离开,不过很快就看见野猪群慢慢围了过来,看来想离开都不行,只能开干。

为了不浪费子弹,大家都没有随便开枪,想等野猪再靠近一点再开枪,这样不但能提高命中率,还能节约子弹,要知道现在的子弹也不便宜。

一颗子弹就要六分钱左右,都可以买一斤蔬菜了。

就这样野猪群已经越来越近,周益民为了保险起见:“开枪!”

周大明他们本来还想再让野猪靠近一点,虽然有点风险,不过周益民已经开口,只能照做。

周益民带头开枪,直接一枪就命中一只大野猪的头部。不过,野猪没有倒地,反而发起狂来。

手枪打野猪还是有点勉强。

有些野猪的皮很厚实,能否打穿野猪皮都不好说。

通常情况下来说,野猪的皮厚度都可以超过1厘米,一些特殊的个体,其皮的厚度甚至可以达到两厘米。

如此厚实的皮在所有的中大型动物中,也算是佼佼者了。

更为厉害的是,这野猪皮并不是像家猪一样那么平坦细腻,野猪的皮上面布满了细小的颗粒状突起及较深的皱褐。

野猪的皮很坚韧,如果没有特殊的工具,基本上很难切割开来。这也是古代人长拿野猪皮用来做铠甲的重要原因。

了解野猪的就知道,野猪喜欢泥浴,而且雄兽还要花好多时间在树桩、岩石和坚硬的河岸上摩擦它的身体两侧,这样就把皮肤磨成了坚硬的保护层。

周益民一看,连忙补上几枪。那头野猪终于倒在地上,挣扎起来,只是越来越无力。

“给我打最大的那头。”周益民喊道。

那头野猪明显就是领头的,有獠牙。

都说擒贼先擒王,打这种野兽也一样,要先把领头的那只打死,否则它们会不畏死地冲锋。

而一旦把领头的打死,就像抽掉了精神支柱一样,无心再战。

周益民的话还是很好使的,大家立即将枪口对准那头最大的野猪。

其实,主要是那头野猪也不是特别大,如果是那种五六百斤以上的,周益民才不去招惹呢!被那种野猪撞一下,不死也掉层皮。

领头的野猪嗷嗷叫地冲向周益民等人。

“大山,快去侧面打。”周大明指挥。

周大山应了一声,马上往旁边跑去,瞄准野猪的眼睛,连开了三枪。

那头四百斤左右的野猪,就倒在距离周益民他们七八米的位置。

没了那头大公猪,其他野猪立即四散而逃。

周大明他们也不是吃干饭的,一边追,一边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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