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秦。
李斯望著天幕时不时的点著头。
作为法家学派的集大成者。
李斯毫无疑问是法律界的权威。
因此。
更能理解这种定罪標准的科学性!
“这司法解释倒是合情合理。”
“李四和女子的行为虽是自愿,但却是在张三教唆和威胁的情况下。”
“司法將其视为帮凶,理应如此。”
“嗯?”
说著的李斯,注意到了评论区里发出的一条司法考题。
正想著做做看自己能不能做对。
然后。
当他意识到那上面写的是什么时。
一切都已经晚了……
……
大宋。
包拯也注意到了那道司法题。
当即脑壳宕机了。
惊愕的表情甚为明显。
他一生之中接触过的离奇案件无数。
但一时之间竟也分辨不清这母子互拐案该怎么评判?
“母亲拐了儿子。”
“儿子长大后又拐了母亲。”
“母亲说自己的亲生父亲是义父煤老板,但他已经和煤老板的女儿有了儿子。”
“经血缘鑑定,自己和煤老板不是亲生父子,可自己的儿子却与自己没有血缘关係,反而与煤老板有?”
“那岂不是意味著煤老板还和他女儿……”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
大明。
朱元璋大概能理解官员为什么会喊民眾刁民了。
如此复杂且变態的案件,如果他是当官的,他也不想理。
特別是评论区里面举例的那个公交车母子拐卖案。
这么复杂的关係。
以他的脑子根本理不清。
只想快刀斩乱麻。
全部都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