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达预订好的汽车旅馆,停好车,收拾好房间,两人走了下来,准备徒步逛一下洛杉磯的商业区。
现在的时间是下午一点半,还饿著肚子的两人先去搞点午饭。
隨便找了一辆里胡哨的餐车。
买了两份泰式炒麵一共三十块。
两人边走边吃,走著走著来到了潘兴广场。
广场上有不少卖艺的街头艺人,玩音乐的占大多数,再就是跳街舞的,甚至还有浑身涂满顏料假装雕塑的。
来往的行人似是看腻了这些一成不变的表演,围观者並不多,只是偶尔有几个人路过时丟下几枚硬幣或是小额钞票。
“那边好多人啊,我们也过去看看。”
一大圈围观群眾吸引了卡尔的注意。
“借过,借过。”
苏显和卡尔硬生生从外围挤到前排。
只见被围观的街头艺人喉咙处顶著一柄枪头,而枪尾抵在地面。
“喝!啊!喝!啊!”
那艺人每喊一声就向前挪动一步,直至枪桿的弯折接近90°,停顿几秒向观眾展示一番才脚步后退。
最后为了展示手中货真价实的铁枪,他的同伴取出一瓶矿泉水从他背后扔出。
“哧”
那艺人好似身后长了眼睛一般,在同伴扔出水瓶的瞬间,枪尖从头顶掠过,一击洞穿矿泉水瓶。
枪如游龙,身似猿猴。
身躯还没转过来,枪尖便已经在电光火石间命中目標。
现场顿时一阵叫好,鼓掌声响彻广场。
“好!”
苏显同样兴奋得叫好,直接掏了一张百元大钞出来准备打赏给表演的艺人。
卡尔急了。
“谢特,苏你疯了,这是富兰克林,不是华盛顿!”
苏显翻了个白眼。
“我没疯,我打赏的就是富兰克林,有钱任性懂吗?”
“我在网上刷到过,这种街头表演都是有技巧的,並不是真正的刀枪不入。”
苏显更无语了,你这不是废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