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很快就把关注点放在了对于武器管理的具体条款上。
最终,经过几天的讨论,形成了四条根本性的原则。
首先,再次重申了宪法赋予所有联盟成员的合法持有武器的权力,但这样的权力不能侵犯和危害到其他人的合法权益,这也是联盟宪法赋予公民的一切权力共通性的根本原则。
从这个原则出发,所有的武器首先不能非法地用于威胁甚至是伤害其他联盟成员。
这里的“非法”,指的是作为联盟的士兵、治安官、民兵和内卫,他们在制止犯罪,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的过程中,有可能必须对另外一个联盟成员动用武器,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使用武器显然是合法的。但如果造成了对另外一个联盟成员的伤害,时候必须接受调查,证明采取这种行动的必要性。
而另外一种不属于“非法”的情况则是联盟宪法赋予人们的联合起来推翻独裁和暴政的权利和义务,而这已经毋须赘述。
所有违反这条根本原则而使用武器的行为都将被视为重罪。
第二条是资格审查。
罪犯在服刑期间不应该拥有武器,这一点毋庸置疑。争议在于,他们在刑期过后是否能够合法持有武器?最终人们讨论的结果是,对于有犯罪记录的人进行严格的审核,有暴力犯罪前科的人,其能够持有的武器的种类、数量都应该进行限制。对于曾经犯有抢劫、强奸、暴力伤害、谋杀等严重罪行的人,在其服刑结束后,依然不容许其持有除随身工具刀之外的任何武器。
对于被流放者和根据《赎罪法案》的条款加入赎罪团的囚犯,可以赋予他们在野外和相应流放点持有武器的权力。赎罪团成员在联盟的城市、村庄和殖民点等区域不得持有武器,在进入这些区域前,应该上缴武器并登记。
儿童和精神病人也不得持有武器。他们的监护人应该做好对于武器的保管,如果发现这两类人持有武器,出现在公共场合甚至是造成了误伤,监护人必须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对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
第三条是登记和管理制度。
刀子作为最基本的防身武器和最常用的工具当然不必说,长矛因为携带不便,一般很少会有人拿在手边,只有在丛林里行走,或者是在林子边上工作的时候才会带一支以防万一。弹弓和弓也是很普遍的武器,原材料易得,而且易制,当然威力也有限。
这几种武器可以说是遍地都是,根本就没有办法管,也没有必要管。
登记和管理制度针对的是钢弩、猎枪这样的武器,人们在拥有这些武器的同时,必须如实在联盟武装部进行登记备案,对自己手中保管的武器负责,对这些武器所造成的后果负责。这些武器在发生遗失、损坏和赠予的情况后应该及时备案。对于遗失的钢弩、猎枪和子弹,遗失者本人、社区治安官和武装部要尽力找回,防止流失。
联盟武装部有责任对每个持有人进行训练,确保他们能够正确的使用这些武器,懂得应该怎么维护和保养,清楚这些武器的威力和所能造成的后果。
子弹或者是火帽按照职业情况确定每个人能够持有的数量。现役军人、治安官、冒险者可以持有的数量可以稍多,但必须定期通报存量,领用新的子弹和火帽时应该上缴已经用过的弹壳和火帽,防止有人恶意囤积大量弹药。
联盟武装部每年定期对人们手中的猎枪和子弹进行检查,防止子弹哑火,枪械故障,确保武器的可用和在控,但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收缴人们私有的武器。
如燃烧瓶这样大范围,难以保管,危险性较大的武器,则不能由私人持有,只能由联盟常备军、民兵组织持有,并且随着猎枪的列装而逐步退出使用。之前由冒险团持有的,应当在猎枪列装后逐步收回。
第四条是武器的携带和使用。
人们一致认定,除现役军人、治安官、正在执行任务的民兵和内卫人员之外,任何人都不得在城市和村庄中随身携带远程和强杀伤武器。
个人(含冒险者)的武器应妥善保管在家中儿童无法取得的地方,并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在外出进入丛林时方能随身携带和使用。在进入其他城市和村庄时,随身携带的远程和强杀伤武器应该主动向当地治安官报备,并妥善保存在营地或宿舍内,由专人看护。如果不具备条件的,可以交给治安官保管。
被流放者在指定流放点及其周边区域内可以使用获得批准的武器,不得擅自离开指定流放点,获准临时离开指定流放点或流放期满离开流放点时,不得持有武器。
赎罪团成员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可以使用经过批准的武器,但不得未经许可进入城市、村庄和殖民点,获准进入后,必须首先将随身携带的武器全部向当地治安官报备,上缴并进行登记。
随着《武器管理条例》的颁布,很多人都开始热切地期盼着拥有属于自己的猎枪。
但就像张晓舟所预料的那样,在当前的生产力下,猎枪的装备过程相当缓慢,而且还要面临一个熟悉和转变的过程。绝大多数人想要拥有属于自己的猎枪都还是奢望,即便是早早地就提出了申请的那些人,真正能把枪拿到手估计也是两三年之后的事情了。
不过很多人还是在民兵训练的时候跟着打了几发子弹过了一下瘾,但非但没有能够平息他们的期望,反而进一步激发了他们的热忱。
很多人报名想要加入机加工厂帮忙生产猎枪的配件,甚至是想要自己亲手造出属于自己的独一无二的猎枪。他们甚至愿意放弃在白天用电的权利,同意张四海在白天使用机床独占所有用电负荷。
在这样的热潮之下,张四海几乎什么别的事情都没法干,一心扑在造枪和造子弹上,并且开始培训工人。
在《武器管理条例》生效后的第一个月,他们就奇迹般地造出了六十只猎枪,将近七千发子弹。首先对一直承当最危险任务的烈焰冒险团、第一赎罪团和联盟常备军一连进行了部分换装,开始进行丛林的实战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