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
和陆鸣玉聊天时,厉桀的信息又又又过来了。
方宁:“那我走啦。”
陆鸣玉嗯了一声,跟他一起来到门口,送他离开。
……实际上是拉着方宁的手不想松开,完全不想他下楼。
可是没有办法,方宁想走,陆鸣玉最后还是松开了。
不过临走之前,陆鸣玉又在方宁的嘴唇上啄吻了一口。
方宁:“……”
被狗咬了被狗咬了。
就当被狗咬了就行——
-
楼上,701,厉桀家。
被狗咬了的伤口,厉桀在帮忙涂药膏。
……怪不好意思的。
所以方宁难得乖乖,听话地坐在沙发上,任由着厉桀的动作。
彼此找到了一个难得的和谐点。
方宁乖乖涂药,厉桀又碰到了方宁的嘴唇……软乎乎,肉嘟嘟的嘴唇,红润饱满,正中间的那颗唇珠怎么看怎么诱人。
厉桀真的很想舔。
但舔不到,他就总去摸。
借着上药的借口,反复地用手指去拨弄,把自己弄激动了,手背上青筋凸显,绷起的指节看着十分用力。
但动作比下午那会儿轻多了。
因为厉桀在脑海里反复反思下午把他脸弄出指痕的事情。
检讨+反思,现在动作就很轻柔。
另外,还有一些很下流的脑补和称呼。
在心声里乱七八糟地喊着老婆,小蛋糕,猫猫之类的,以及一些平时方宁听着都要闹脾气的话。
但他今天没有。
今天就很乖乖。
忍着不发火,所以耳廓微微有些发红,觉得不太自在。
……总觉得对不起厉桀似的,虽然他自己也不知道哪里对不起。
但是……
就……暂时对他好一点吧。
方宁这样想着,目光也有些许闪躲。
躲着躲着,他看见了沙发上的背包,随即想起来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我的衣服带过来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