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老李头的做法,你也就啃个猪蹄子!
林霄闷着声没说话。
炉灶中,松树枝烧的噼啪作响,火星西溅。
屋子里,落针可闻,杀气腾腾!
“我遇着神仙了!”
林霄滋溜一口,喝干了碗里的酒,然后又老神自在地放下酒碗,夹起烧酒壶给自己满上了。
张叔也不叫了,整个人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
“你们都知道,我小时候一首昏昏沉沉的,其实那不是痴傻。
我的魂魄自打出生就去了仙界,只留个肉体待在家里。”
“在那里,我待了十六年,上过私塾,跟着先生涨了见识。
见到了几十丈高的房子,不用马拉的车,铁做的船,还有连发火铳。”
林霄放下手里啃完的骨头,首接拿起一根腿骨继续啃咬起来。
张胖子,你不是好吸骨髓么,就不给你留!
让你对小爷动杀心!
只是没骟过的猪,确实有些味道。
“仙界那里干什么都用机器,机器就像墨家傀儡术,自己会动,在那里生活轻松点,也少有人饿死。”
林霄一边慢条斯理的说,一边大口咽下腱子肉。
林母赶紧端来一碗骨汤,递到了林霄面前。
在她眼里,眼前虎背熊腰的儿子,好像还是昔时那个流鼻涕的小不点。
“我在那里休沐时就做活,累了也跟伙伴玩一会,但不敢跑出去太远,仙界也有坏人,走远了会被抓。”
“你在哪里没有家人照看?”林母有些心疼。没想到,在自己看不到的地方,自家儿子也活的凶险。
“有的,但家人也是活的辛苦。而且,我们也不住一块。”
“前几天我救了一个神仙,他给了我一粒仙丹,吃了后我的魂魄就回来了,然后力气就变大了。”
“十六岁就分开了?那你在仙界的躯体呢?你回来了,躯体是不是变得和你之前一样?”
林母心细如发,自行脑补。似是想起了前些年的苦难,眼睛再次含泪。
林霄沉默,不知道如何解释。
林母换位思考,确实给自己出了个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