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我和参宿又起晚了,叼着两个洋芋饼踩点冲进教室。
班里抄作业抄得如火如荼,回到座位时,我却发现桌上放着一瓶牛奶和一个桃李面包。
第一反应是有人放错了。
我四下张望,看见旁边的迟萧和正翘着二郎腿,脸上盖着本书,浑身透着一股懒洋洋的劲儿。
我戳戳他,他把书拿下来,见是我,嘴角勾起一抹似笑非笑的弧度。
“看到这是谁放的了吗?”我问。
他点点头。
“谁呀?”
他用手撑着头,露出一个好看却有点欠揍的笑:“我。”
我反应了好几秒:“……啊?”
“干嘛给我这个?”
“我想追你。”他说得轻描淡写。
参宿正喝着一瓶奶,听到这话差点没喷出来。
我也惊呆了,大脑试图分析这四个字的真实含义。
参宿缓过劲来,立刻开骂:“迟萧和你有病啊?!商尽欢跟江祈在谈恋爱你不知道啊?”
“知道啊。”他懒洋洋地回应。
“知道你还说这种话!你什么意思嘛!”
“你猜。”他吊儿郎当地笑,一脸的纨绔子弟相。
参宿气得指着他说不出话。
迟萧和却看向我,忽然收敛了些玩笑神色,说:“我的意思很简单,就是我喜欢你。”
我脑子嗡了一声。
喜欢我?看来他是真的脑残了。
我商尽欢活了18年,从来没被人正经表白过。只有参宿借我作业抄的时候会说“我真喜欢你欢欢~”,但那根本不是这种意思。
我对自己的认知很清晰:相貌平平,甚至有点不好看。单眼皮,眼睛不大也没神,架着黑框眼镜。脸颊有青春痘,鼻子有黑头,皮肤黑黄。身材中等,不高不矮不胖不瘦。每天规规矩矩扎着低马尾,把所有头发梳上去,露着光洁但略显空旷的额头。因为学理科太用功,头发不多,家里条件一般,营养跟不上,头发枯黄分叉。永远穿着宽大的校服,因为青春期发育有点含胸驼背。脚上穿的是二十来块买的各种颜色的仿匡威帆布鞋。
这样一个女生出现在青春里,注定只能当背景板。
“我喜欢你。”
迟萧和又重复了一遍,拉回我的思绪。
“如果你对我也有意思,你可以把江祈踹了,跟我在一起。”
“我保证对你一心一意。”
我愣在原地。
参宿抄起一本字典指着他:“还说!没完没了了是吧?!”
迟萧和还是那副吊儿郎当样:“我认真的,考虑考虑我。”
他看着我。
巡逻的年级组长探进头,见我们班还没开始早读,又开始唠唠叨叨批评:“一个个的!高三了!高三了啊同学们!火烧眉毛了知不知道?”
“倒计时牌子挂在那儿是给你们当装饰品的?别的班书声琅琅,你们班呢?菜市场吗?”
他越说越激动,唾沫星子横飞。
“看看你们!有一点毕业班的紧迫感吗?有一点冲刺的状态吗?每天浑浑噩噩,就知道玩、就知道闹!对得起你们父母起早贪黑吗?对得起学校给你们提供的资源吗?对得起你们自己寒窗苦读这十几年吗?”
这些话,底下的同学已经听得耳朵起茧了。
英语课代表无奈地站起来,指挥我们拿出书背单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