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晓元头有点沉。
也不知道是因为昨晚喝了酒的缘故,还是因为突然的意识觉醒,让他一时之间思绪过于混乱。
在休息片刻后,他再次捋了一遍接收到的信息。
原来他所在的世界是一篇校园F4文,他是F4中年纪最小的老四,和他从小穿一条苦茶子长大的三个好兄弟全是注孤生的直男,老大性格暴戾,明明是个帅哥却长了张嘴,老二人形冰山拒人于千里之外,和老大相反,他是好好的帅哥却没长嘴,老三花花公子大渣男一个,大帅哥从小热衷给姨姨们提包扶老奶奶过马路,被姨姨奶奶们夸这孩子心中有爱有菩萨心,没想到一语中的,长大后成为了立志给所有美人一份爱的男菩萨:)
而他作为唯一一个有觉醒意识的人,必须按照书中提示帮助这三个穿一条苦茶子长大的好兄弟找到对象,在大结局时,四个好兄弟一起收获甜美的爱情以及一生的友情。
回顾到这里,白晓元忍不住感慨。
——我命可真好啊!
作为资深穿书文爱好者,白晓元阅遍世面上所有火爆的穿书文,对各种套路熟得不能再熟,穿书文的核心就是穿书者凭借熟悉书中剧情的金手指逆天改命,为了后期的爽度,开局全都是地狱难度,不能更惨。
穿成龙傲天小弟,开局必然被龙傲天呼来唤去,被欺压被霸凌,100万字连个姓名也没有,全凭后期逆袭打脸龙傲天的期望吊着一口仙气。
穿成反派,开局一路被男主碾压,唯一的作用是成为男主飞升路上的踏脚石,断骨凌、辱少不了,然后天降系统打脸男主,俗话说得好,前期有多惨后期就有多爽,爽文那是真爽了,前期穿成反派那是真惨啊!
穿成反派炮灰,开局那就是叠加龙傲天小弟和反派双重debuff,唯一的记忆点八成就是他死的有多难看,遇上爱水文的作者,十大酷刑全给他上一遍,短命加惨死,读者看了都嗷嗷叫惨。
穿成耽美文恶毒男配,那更是从开局惨到结局,原书男配到死都盯着主角攻受的屁一股不能瞑目,穿书后,就变成十个男人盯着他的屁一股!十个!男人!盯着他的!屁一股!!
足足十个!!!
一天就算只来一个,他一个星期都排不过来班,万一来两个瘾大的,搁这周末十个都得一起上!!
十个!一起上!
简直惨——过——做——鸭!!!
而他现在身在一本青春友爱的校园群像文里。
龙傲天小弟(×)。
悲惨反派(×)。
反派炮灰(×)。
恶毒男配?那更是没有没有。
他只是一个平平无奇拥有三个直男好兄弟的F4之一罢了。
嘿嘿,那可是三个天塌下来都笔直笔直顶天立地闻基色变的直男好兄弟。
白晓元闭着眼,美滋滋地想着。
这穿书有难度吗?这一点难度都没有,别看老大长了张嘴,老二没长嘴,老三风流浪子,但众所周知,颜值就是这个世界的第一生产力,凭他那三个直男兄弟的脸和身材,难道会没有对象——
一只结实的胳膊横过来,搭在了他的胸口。
白晓元没睁眼,只是顺手推了一把。
他已经习惯这样了,从小到大,几个好兄弟都没把对方当外人,睡一张床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直男睡一张床不都是这样没睡相吗,大家都是好兄弟嘛。
那只胳膊收了回去。
白晓元继续闭目养神,心里盘算着要不要组织个联谊活动,都穿书了,虽然任务简单,也没系统催,但他也得象征性干点活不是,据说任务完成会给他分配一个长相身材顶尖还有钱专一的对象,每月还给他发十万零花钱,他总不能吃空饷。
这时,搭在床边的手突然被一个湿漉漉的温热软一物舔了一下。
舌头。
准确来说,是狗舌头,不用睁开眼就知道,是老三霍世昕家的大金毛瓢儿白。
那么他现在应该在霍世昕家的床上。
难怪这么舒服这么软。
霍世昕的公寓离A大很近,也就出校门过个马路的距离,不想回家的时候,白晓元经常把床单衣服拿过来洗好烘干,再带回宿舍,有时候一起打游戏待得晚了,干脆就在霍世昕家过夜,昨晚他就是和霍世昕在酒吧喝了酒,可能霍世昕懒得送他回宿舍,就把他顺路捎回来了。
瓢儿白还在殷勤地舔他的手,估摸着是饿了,但白晓元全身都软软的使不上劲儿,现在不太想起来,揉了一把狗头敷衍着说过会儿喂饭,裹着被子翻了个身——
那只结实的胳膊又一次搭了过来。
白晓元再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