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溯轻轻眨眼,想起自己小时候好像也有一枚这样的痣,不过恰好同对方的位置相反,在左侧。后来随着年岁的增长,他好像把自己的一部分弄丢了。
岑溯回过神来,缓缓点着头,小声回答道:“嗯,再见。”
其实没有人能够保证再见。
但刑不逾还是回答道:“再见。”
岑溯从小就是不是爱长肉的孩子,因此中国式过于宽大的校服在他身上更显宽大,袖口松松垮垮,将将遮挡住垂落的指尖,裤腿的松紧带收束处依然会随他的步伐而晃荡。
刑不逾看了片刻,觉得那只脚踝也不比自己的手腕粗多少,一只手就可以完完全全握住。
路面上冷静的白光勾勒出少年人的轮廓,刑不逾突然想到一件事。于是他毫无征兆地喊:“岑溯。”
岑溯明显也毫无料想,慌忙停下脚步,回头去看原地那个人。
那人明明袖子撸到了手肘,却又吊儿郎当地把手插到兜里。
那人说:“十七岁生日快乐。”
岑溯依然在状况外,整个身子转过来,站得笔直,像听话的小学一年级新生:“啊?我们原来是认识的么?对不起,我大概忘了……”
说着他又低下头,发顶对着刑不逾,大概是太愧疚。
不是,没有,第一次见。
我找了你很久,我每天都期盼遇见。
刑不逾这么想着,抿住下嘴唇。
“你一定可以去到北极圈看极光的。”刑不逾突然说。
看极光。
岑溯不再埋下头,而是有些许错愕地看过来。
那是他写在书扉页的愿望。
王尔德的《夜莺与玫瑰》,因为是精装纪念版,岑溯买下它的时候攒了很久的钱。
刑不逾偏偏头,继续说,“你不用抱歉,我们第一次见,我叫刑不逾。我捡到了你的书,算不算认识很久。”
后半句明显是在揶揄先前岑溯的拒绝。
岑溯张了张口,最终也没说出什么。
刑不逾扬起下巴指了下岑溯手中的蛋糕,又问:“我都替你过生日了,算不算朋友?”
“刑不逾?”岑溯脚尖碾过落叶。非自然因素掉下的叶子还没干透,被踩过后发不出有趣的“啪嗒”声。
“嗯。”刑不逾对这一次被呼唤有些意外。
“我性格很差,没人愿意跟我做朋友的。”
“那是别人,又不是我。”刑不逾笑出声,能说出这句话的人,性格一听就不坏。
他又说,“现在可以是朋友了么?”
“那……如果哪天你受不了我了,一定要告诉我。”
“嗯。”
那天是8月26日。
岑溯在黑暗中遇见了刑不逾,而刑不逾终于重逢了十七岁的岑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