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原身,只是这小说里的背景板,一个背景里的路人甲。
因为家中祖母受伤,店铺被家里人打理的一团乱,再供不起她读斯特普尼女子学校。
原身就提前半年退学,托校长介绍,去邮局做了打字员。
后来,由于祖母病危,她又草率的跟一个同事组建了家庭,不过,结婚几年后,她的家庭并不幸福。
整天都要操心一家老小的衣食住行,偶尔丈夫喝醉了,还要从这堵墙被打到那堵墙。
某一天,原身实在是受不了,把餐刀戳进了他的喉咙。
最后,她被关进了新门监狱。
在新门监狱,原身与第一次被抓的少年主角有过短暂的接触。
她作为一个可怜且悲惨的中年女人,激发了少年主角的求生欲,帮助主角越狱了。
后来,原身就被法官判了绞刑,死的时候才三十岁。
…
梳理完原身的记忆。
黛莉很快就意识到,自己似乎穿到了距离被绞死还有十几年的时间线。
原身还没去邮局做打字员,也没有结婚。
眼下,正是因为丽莎受伤,家里杂货店经营不善,原身不得不提前结束学业的节骨眼。
从十三岁起,她就在伦敦东区斯特普尼女子学校上学。
这所学校,对于住在克拉克街的人来说并不便宜。
每周的学费是十先令,每个月就是两英镑。
都抵得上半个月房租了,还不包饭费和书本费。
主要课程教拼写,算术,簿记,速录,校对,电报收发,还能选修法语,德语,西语,都是些现在最为实用的课程。
一共要上三年,毕业后,学校可以帮忙推荐工作,受众为需要大量女文员的公司和单位。
原身的祖母丽莎。纳什并不是要白花这份钱。
她希望,黛莉以后最好是能成为一个体面的打字员或电报员,接收员,再或者秘书。
能进办公室上班,不必干脏活累活,于丽莎而言就是极为体面的。
三十年前,祖母丽莎和祖父汉克因为爱尔兰饥荒来到伦敦,在南伦敦的农场挖了三年牛粪。
或许是她不希望自己的后代还去挖牛粪。
也或许是盼着,她可以借职务之便,找个月薪几十英镑的丈夫结婚。
要是能找着,那自家就能一举脱贫,成为中产人家,总算能让她在街坊邻居面前抬起头来。
听说现在月薪几十英镑的律师或者医生,就爱找漂亮的女秘书或者打字员。
所以,在如此利诱下,即便是每周十先令的学费,丽莎也掏的眼都不眨。
可她应该想不到后面的事情,是人算不如天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