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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第2页)

所以说命运总是善于讽刺。

遇见陆绪是在大学毕业之前,我正在为工作和实习发愁。

十九岁的时候,我的父母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去世。

没有告别,也没有征兆,就轻而易举地、彻底地消失在我的生活里。

留下的遗产足够我维持生计,但是却再也没有人能够托举我的艺术理想,让我没有后顾之忧地追寻自己热爱的东西。

我被迫从家人搭建的象牙塔中走出,向这个残酷的世界妥协,将面包放在梦想之前。

如果没有遇到陆绪,我现在大概会在某个公司做艺术设计,又或是勉强坚持梦想做自由职业者,靠接稿维持生计。

所以当他降临的时候,我发觉童话中代表着解救与爱情的王子确实是存在的。

初见是3月21日,下午大约三点。湖边的柳树初初生出新叶,在春风中晃荡着。

天空是温和的灰蓝色,微微有些云,阳光不是特别强,斜斜地洒在长椅和湖面上,泛着碎金的光。

我坐在湖边的长椅上,一边随手涂画一边想心事,打发无聊的下午。

想不注意到陆绪其实很难,他的穿着和气质不像是会在校园中闲逛的人,而是应该在某间高档餐厅用餐,又或是在宽阔的顶层办公室里签署文件。

我很好奇的用余光看他,希望他快些路过我的面前,好让我观察他的背影。

他走过我的长椅,脚步却在我面前停住。

我忍住没有抬头,看着他干净的皮鞋鞋尖。

“同学。”温和的男声响起来。

我抬起头。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人。

他看起来很年轻,应该只长我三五岁,松木棕的竖纹衬衫外套着一件黑色大衣,挺括得几乎没有褶皱,身形瘦高,头发梳得整齐,面容标准地英俊着,让他看起来很昂贵。

身上浅淡的alpha信息素并不具有侵略性,非常特别,柔和又温暖,让人想到阳光和甜蜜。我想任何一个omega都会不由自主地心生好感,会喜欢这样的气味。

我最喜欢他的眼睛,瞳仁很黑,眼尾平拉之后微微向下,双眼皮宽且深,再往上是眉骨的阴影,再深邃一些就会显得不好接近,仅仅是看着我就让我生出一种被专注地注视,被装到心里的错觉。

这样的错觉让我觉得有些冒昧。

然后他笑了,右脸出现了一个浅浅的酒窝,显得可亲又可爱,问我:“你在画画吗?”

我有些想把我的乱涂乱画藏起来,不想给他留下一个“画画不好看”的坏印象,犹豫之间,我一时没有说话。

他没看出我内心的挣扎,体面地向后退了半步:“我是打扰到你了吗?”

“……没有。”我的心跳快起来,有些紧张地回答他,“您要看吗?不过我画的不是很认真,可能不太好看……”

他又觉得很有趣似的笑了一下,看着我,说:“不会,很好看。”

陆绪是会一种魔法的,当他的眼睛注视着你时,无论说出的话多么荒谬,你都会不由自主地相信,相信他是这个世界上最真挚的人。

从与他对视的第一秒开始,我就中了他的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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