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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第4页)

第二天去看,那尸体残破不堪,被撕扯成几段。

过几日再去看,只剩些衣服碎片,连骨头都没了。

10

「……杀妻杀妾,不是律法规定要严惩的吗?」

「我」的死讯报告官府后,娆娘恍惚了几日,终于没忍住来问我。

我放下书,转头看她。

「律法是写了要严惩,可那又如何?

「阿娆,你可知,为何老百姓深恨变法?」

娆娘摇头,只说不知。

我想了想,挑了些在流民堆里听来的事,讲给她听。

「前朝有陈姓匠人善造农具,曾造出一种省时省力的陈氏犁。

「皇帝说,要给农人每户发放,以节省人力。」

「那……那不是好事吗?」娆娘迟疑道。

我点点头:

「的确是好事,只是各地父母官自有章程。」

「有的县丞说,农户必须拿家里的旧犁来换陈氏犁。

「百姓交了旧犁,领到手的陈氏犁却是坏的。

「官府拿了百姓的旧犁和朝廷下发的好犁,或者勾结商贾转手卖出去,或者和其他地方换粮,总归是笔不赔的买卖。

「有的县丞说,府衙人手不够,要百姓去县中领陈氏犁。不来者必有严惩。

「自乡下去往县里,衣食住行,哪样不要钱?

「住个十天半月的,花钱如流水,小门小户谁撑得住。

「小吏只消发这陈氏犁发得慢些,拖上些时日,百姓自己就上赶着送钱贿赂,求小吏赶紧将犁发给自己,好早日归家。

「还有的官吏,县里客栈酒楼就是自家亲戚开的,光靠乡民投宿住店便能大赚一笔。

「如此各显神通,一把陈氏犁,能喂饱不少官呢。」

即便如此,在流民们嘴里,只要点小钱不要命的,已经是难得一见的好官了。

若要小钱的同时还能给百姓些好处,那简直就是青天。

说到这里,我喝了口药汤,竟也不觉得苦了。

「律法规定杀妻要打一百杖,流放千里。但妻子暴病而死就不算杀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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