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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崛起后的罗马(第1页)

第四章崛起后的罗马

第一节共和政体的衰亡

一、奴隶和农民的抗争

罗马的奴隶制出现很早,但把奴隶大规模地使用于农业等生产领域,那还是大征服以后的事。由于在农业中大量使用奴隶,这样就为奴隶起义创造了条件。公元前196年,埃特鲁里亚的乡间奴隶发动起义,旋即遭到罗马军队的镇压。罗马历史学家李维在描述这次事件时说:“此次事件,许多人被杀戮,有些或被鞭笞或被钉死在十字架上。”[1]公元前185年,一个类似的起义发生在阿普利亚,有7000名奴隶被抓。到公元前2世纪30年代,在意大利西南的西西里终于爆发了人数更多、规模更大的奴隶起义。

西西里是罗马在海外建立的第一个行省,享有“罗马的谷仓”之美称。这里土地肥沃,水源丰富,雨量适中,非常适合农作物的生长。经过罗马人和当地居民100年左右的经营,西西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出现了许多奴隶制庄园。几十万名奴隶在这里艰苦劳动,为奴隶主创造财富。然而,奴隶主们为了增加收入,节省支出,甚至常常不给奴隶以最基本的衣食,奴隶们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狄奥多鲁斯对西西里爆发的奴隶战争曾有过这样的记录。他说:

自迦太基人第二次被罗马人击败以后,西西里大约有60年时间处于国泰民安的状态。此后便出现了奴隶战争。奴隶战争的爆发主要有以下原因:西西里人在生活富裕并拥有大量钱财以后,就开始购买大量奴隶。他们从奴隶市场上购买成批奴隶,并立即在奴隶们身上打上烙印。他们将年轻的奴隶用作牧人,其余的则按需使用。他们对奴隶十分苛刻,很少关心奴隶的生活,也很少供给衣食。结果,多数奴隶只得靠行盗维持生活,由此便时常出现流血事件。行省总督曾试图对他们进行镇压,但因慑于强盗所有者的权威和声望而只得罢休,默认强盗在行省各地的劫掠。因为大部分土地占有者(强盗们的主人)是罗马骑士(equites),他们是审理有关行省事务案件的法官;因为行省案件常常涉及总督本人,所以总督对骑士们十分敬畏。

受尽苦难的奴隶们再也不能忍受这种状况了,他们一有机会就聚集起来,一起讨论暴动的可能性,直到最后付诸行动。[2]

导致第一次西西里奴隶起义的直接原因是恩那城一位名叫莫菲拉斯的奴隶主对奴隶的残暴行为。公元前137年,有一些奴隶从莫菲拉斯的农场来到他家,要求他发给一些必需的衣服。这位奴隶主不但没有答应,而且还鞭打他们,这引起了奴隶们的强烈不满。是年夏天,莫菲拉斯农场的奴隶联络其他被奴役的400名同伴,发动起义。一位叙利亚籍的奴隶优努斯被推举为首领。优努斯是一位巫师。起义军在他的领导下很快占领恩那城,杀死奴隶主莫菲拉斯。与此同时,西西里西南部的阿格立根特也发生了西里西亚籍奴隶克勒翁领导的奴隶起义。不久,两支起义军在恩那城会合,起义军力量进一步加强。随着起义军的节节胜利,西西里中部和东部地区的许多奴隶加入了起义军的队伍,一时间,起义人数达20万。这是有史以来历史上发生的规模最大的一次起义。

这次起义的一大特点是起义军在恩那城建立了自己的国家,取名为“新叙利亚王国”。优努斯被推荐为国王,克勒翁为副手和统帅。国王之下有一套比较完备的政府机构,其中设有人民会议、人民法庭和由若干名“智者”组成的议事会。起义军的另一个特点是打击对象非常明确,他们关注自由农民的利益,不损害他们的财产。狄奥多鲁斯说:“在所有这一切当中最值得注意的是,起义的奴隶很理智地关注着未来,他们没有把小庄园烧掉,没有破坏其中的财产以及储藏的果品,也没有侵扰那些继续从事农作的人。”[3]由于起义军纪律严明,所以有许多贫民参与起义军的活动,他们成了起义队伍的一部分。

公元前132年,罗马派重兵对起义军进行残酷镇压,克勒翁率部英勇抵抗,但终因寡不敌众,最后失败。克勒翁阵亡,优努斯被俘,后死于狱中,在恩那城的2万多起义军被杀。起义军在西西里坚持了5年之久,充分展示了自身的力量。这次起义表明,奴隶已经成为罗马必须重视的一支社会力量。

在罗马社会中,农民公民一直是罗马国家的栋梁,共和的支柱。是他们挡住了外族的一次次入侵,是他们击垮了强大的皮洛士和汉尼拔,是他们打出了一个罗马的地中海世界,支撑起了罗马的崛起。他们是罗马成功对外扩张的主力,他们是缔造罗马地域性帝国的主人。然而不幸的是:崛起的罗马不但没有给他们带来更多的利益,相反还使其饱尝失去土地的苦涩和面临破产的困境。“付出”与“回报”之间的严重失衡终于导致了格拉古兄弟的改革。

格拉古兄弟是公元前2世纪下半叶古罗马共和国的著名政治家和改革家。兄长叫提比略·格拉古,弟弟叫盖约·格拉古。兄弟俩的改革内容虽有不同,但其侧重点都是土地改革。

西西里起义后不久,罗马内部的大土地所有者和失地农民之间的矛盾进一步激化。矛盾的焦点是罗马奴隶制经济的快速发展,从而使罗马和意大利的农民大量破产,丧失土地。普鲁塔克说:“罗马人在战争中从他们的邻居那里得来的土地,一部分卖掉了,还有一部分作为公有地指定佃给贫穷的公民使用,他们只要向国家交纳少量的租金就可以了。当富人们开始用高租金排挤穷人时,罗马政府制定了一个法令,禁止任何人占用500犹格以上的土地。有一个短时期这条法令抑制了富人的贪婪,并且有助于穷人,因为他们仍旧可以在他们所租佃的土地上继续耕作,并继续拥有他们最初所分的份地。但是,后来相邻的富人用伪造的人名将这些租佃的土地设法转到自己手里,到最后索兴(性)把大部分土地公开地放在自己的名下。”[4]破产失地的农民在失去土地后无处栖身,只能到处流浪。他们在罗马的柱廊上、在纪念性建筑物上,甚至在房屋的墙上都张贴了标语,要求国家把大土地所有者侵占的土地重新分配给平民。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提比略·格拉古当选为公元前133年的保民官。

提比略·格拉古出身于名门望族,其父亲老格拉古是罗马有名的政治家,历任西班牙总督、执政官和监察官等要职。母亲是罗马著名将军大西庇阿的女儿。提比略·格拉古从小受过良好的教育,有报效国家的雄心,曾参加罗马人与努满提亚人的战争,解救了2万余罗马士兵的生命。

提比略·格拉古就任不久,他便提出了土地改革法案。按照提比略·格拉古的弟弟盖约·格拉古的说法:“当提比略·格拉古到努满西亚去时候,途经托斯坎尼,看到那里居民稀少,耕地或放牧的都是外来的蛮族奴隶,于是他第一次想到了这个日后招致两兄弟(指格拉古兄弟)无穷灾祸的公共政策。”[5]提比略·格拉古土地改革法案规定:任何人占有土地不得超过500犹格,如果他有儿子的话,长子和次子可以各占250犹格,但每家占有公有地的总数不得超过1000犹格。凡超过这一总数的土地一律收归国有。收归国有的土地按每块30犹格的标准,分给无地公民。此外,法案还规定,公民分得的土地必须世袭。提比略·格拉古建议由公民大会选出三人委员会,具体负责公有地的收回和分配。

提比略·格拉古法案不但规定了占有公共土地的最高数额,而且还建议成立三人委员会来具体处理土地的丈量和分配,因此遭到了既得利益者的强烈反对。提比略·格拉古为使自己的法案得到通过,一方面积极做反对派的工作;另一方面又在特里布斯大会上发表演说,争取更多的公民的支持。他说:“在意大利的土地上游**的野兽尚且有洞穴可供栖息,而为意大利奋斗捐躯的人却除了空气和阳光外别无他物,他们无家无室携妻带子到处流浪。将军们在战斗中督促士兵为保卫祖宗宗庙而战,但这却是谎话。因为没有一个士兵有自己的祭坛,他们之中没有任何人有自己的祖坟,他们只是为别人的富贵荣华而奋斗牺牲。虽然他们被称为世界的主人,但他们没有一小块土地可以说是自己的。”[6]他还说:“罗马人所占有的土地大部分是从征服得来的,他们还有占领世界上其他可以居住的土地的希望;但是现在最困难的问题是:他们是要有许多勇敢的士兵去征服世界上其他地区呢,还是要由于他们的衰弱和互相嫉妒,使敌人把罗马人已经取得的土地夺去呢?”[7]在提比略·格拉古的不断努力下,法案终于获得通过。

提比略·格拉古土地法案虽然通过了,但由于这一法律涉及对土地的重新审核、收回和分配,所以情况十分复杂。为了使法案得以实施,提比略·格拉古竞选连任下一届的保民官。贵族们趁机对他进行攻击,污蔑他想当国王。在选举下一年度保民官时,大祭司长那西卡带领部分元老冲入特里布斯大会会场。提比略·格拉古及其300名拥护者被杀,尸体被抛入第伯河。[8]土地委员会虽然被保存下来,但实际上已是名存实亡。

提比略·格拉古被杀后10年,农民的土地问题再度成为罗马内政的焦点。公元前123年,提比略的弟弟盖约·格拉古担任保民官职,他重提提比略·格拉古的土地法,并恢复了三人委员会的工作。与此同时,他还进行社会和经济改革,采取一系列扩大支持者的措施。其中主要有:给城市公民提供较多福利的粮食法;打破元老院贵族司法权垄断的审判法;把亚细亚行省的包税权交给骑士的亚细亚行省包税法;用国家资金支持修筑公共道路的筑路法;在迦太基等地设置罗马殖民地的殖民法;等等。这些法律旨在保护平民的利益,减轻罗马公民的就业压力,发挥政府在公共领域中的领导和建设作用,深受平民的欢迎。

公元前122年,盖约·格拉古顺利当选为保民官。在这期间,他提出了给被征服的罗马同盟者以罗马公民权的法案。应该说,这一法案对于罗马同盟者来说是公正的,对于罗马的发展也是有利的,完全符合罗马的长远利益。但就罗马人而言,因为涉及眼前利益,所以对这一法案皆持否定态度。盖约·格拉古也因此落选公元前121年的保民官职。

盖约·格拉古卸任后,一部分对盖约·格拉古政策不满的贵族和骑士趁机对盖约·格拉古和他的拥护者进行攻击。他们要求废除盖约·格拉古的迦太基移民法,并将其送到特里布斯大会上进行表决。在讨论这个提案的会场,双方发生争执,盖约·格拉古的拥护者打死了一位执政官的扈从,元老院乘机宣布紧急状态。盖约·格拉古及其拥护者退至阿汶丁山,罗马元老院派遣军队镇压。盖约·格拉古及其追随者3000余人被杀,其尸体被抛进第伯河内。格拉古兄弟改革就这样失败了。

格拉古兄弟改革是崛起后的罗马内部矛盾不断发展的结果。它的失败表明,罗马的“共和原则”已经为上层集团的“利益原则”所替代,公民“生命至上”的理念开始动摇,公民内部的裂痕明显加深,共和国的内战业已到来。

二、军事改革与军事独裁

罗马的崛起,领土的扩大,大大地增加了罗马政府管理国家的难度;遍布各地的起义以及被征服者反抗罗马的斗争,给罗马的公民兵体制提出了严重的挑战。兵源匮乏越来越成为当时罗马人所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正是在这种大背景下,罗马出现了马略改革。

马略出身贫寒,曾是执政官麦铁鲁斯家的食客,出任过保民官、行政长官和西班牙总督。由于长期从军,他对罗马军队的利弊了如指掌。

导致马略改革的主要导火线是朱古达战争。朱古达是北非努米底亚的国王。努米底亚一直是罗马的同盟国,对罗马战胜迦太基、维护北非的安全起过重要的作用。公元前118年,努米底亚国王去世,王国陷入混乱状态。公元前112年,朱古达夺取契尔塔城,杀死在契尔塔居住的大批意大利商人。罗马元老院被迫向朱古达宣战,朱古达战争正式爆发。

战争开始后,朱古达利用罗马军队将领贪财的心理,以黄金为武器,不断贿赂指挥官,从而使这场战争一直处在朱古达而不是罗马的掌控之中。公元前107年,马略当选为罗马执政官,具体负责指挥朱古达战争的任务。

马略上任后,对罗马的军队进行一系列的改革。首先,以募兵制替代征兵制。马略放弃了传统的财产限制,“不过不是像我们的祖先那样按照阶级征募,而是允许任何人征募军队”[9],从而使大量的无产者进入罗马军队的行列,改变了罗马传统的只有有产公民才能参军的习惯。其次,延长士兵服兵役的年限。规定士兵服役的年限一般为16年。为保证士兵服兵役期间的生活,马略实行固定的军饷报酬制,由国家来供给士兵的薪饷和武装。普通步兵每年可领取1200阿斯,百人队队长2倍,骑兵则为3倍。罗马的公民兵开始走上了职业化的道路。此外,马略还在改革军团组织、改进武器装备和严肃军队纪律等方面做了很多行之有效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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