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草拟好后,商鞅担心民众不能相信,便采取试验措施,树立典型,以坚定民众信心。于是,商鞅派人在国都市场南门立3丈高之木,下令招募民众,有能把该木移到北门的,赏10金。民众感到奇怪,没人敢动。又下令有能徙者,赏50金。有一人真的把木移到北门,结果,真的赏给他50金,以表明不是欺骗。这才颁布变法令。历史上把这件事叫作“徙木立信”。
不过,变法最初不像预期的那么顺利。一年后,秦国百姓来到国都说新法不便的竟达到上千人。恰巧在这时,太子犯法,变法运动面临着严峻考验。商鞅说:“法之所以不能实行,是由于上层有人犯法。”将处罚太子。不过,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按当时习惯不能施加刑罚,于是只好处罚太子的老师,作为太子之傅的公子虔受到刑罚,太子之师公孙贾受到黥刑。从此以后,秦民都趋而从令。
关于变法的效果,史家说,新法“行之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2]。这些话说得太笼统,再好的改革也不会做到如此的完美。可是,如果那些改革措施都起了作用,以上描述的情况至少在一定范围内、一定程度上是存在的。
这时,那些在改革之初说变法不便的秦民中,有些人又来说变法如何的好。商鞅说:“这都是些乱化之民啊!”下令把他们全部迁徙到边城。后来,民众没有再敢议论法令的了。第一次变法以这个行动收尾,总使人有种不祥之感。
公元前352年(秦孝公十年),商鞅因功升任大良造(秦爵第16级)。
公元前350年(秦孝公十二年),秦国在咸阳(今咸阳市秦都区一带)营造巨大的宫殿,秦孝公从雍(今陕西凤翔)迁都到咸阳,下令实行第二次变法。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改良风俗。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内生活。
第二,推广县制。把小乡邑聚集起来,合并成县,设置县令、县丞,共有31县。县令系一县的最高行政长官,代表国君对百姓实施统治和管理,由国君任免。县丞协助县令,掌管民政,县尉掌管军事。公元前349年(秦孝公十三年),“初为县有秩史”,即在县官之下开始设置有定额俸禄的小吏。至此,县级行政机构便正式确立了。
第三,破除井田,承认私田。《史记》上叫作“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阡陌”指田间南北东西交叉的小径以及划分小块田地的标志,阡陌间一般为一亩;“封疆”指堆土为疆界,系区分大块土地的标志,封疆内一般为百亩。所谓“阡陌封疆”与传统的生产方式结合起来,就是古代的井田制。井田之上,有一定的所有制关系,如公田、私田之分;还有一定的耕作方式,如耦耕法;更有固定的租税形式,如贡、助、彻,大体说来,相当于收成的110。这个制度与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相联系。商鞅变法的所谓“开阡陌封疆”,即破除田地间的这些界限,同时也破除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重新划定每亩的面积,改过去的小亩为大亩,允许人民自行开荒,承认新的土地所有制关系。
第四,统一度量衡。应赋税制度、俸禄制度和市场的需要,公元前344年(秦孝公十八年),实施统一度量衡制度的法令,将作为量器的斗、桶,衡器的权、衡,以及作为度器的丈、尺各自尽行统一。
第五,征收军赋。公元前348年(秦孝公十四年),秦国“初为赋”,即开始按户、按人口征收军赋。《秦律》称作“户赋”、“口赋”。《秦律》还规定,男子成年要向政府登记,分家另立户口,并缴纳户赋。隐匿不报的,严加惩罚。男子成年不分家登记户口的,加倍征收户赋。
这些措施是第一次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从土地制度、市场管理制度和行政管理体制上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更主要的是为秦国政府加强统治、搜刮更多财富奠定了基础。
公元前346年(秦孝公十六年),太子傅公子虔再次犯法,被处以劓刑。
公元前343年(秦孝公十九年),周天子致胙于(按礼节把祭祀用过的肉赐予)秦孝公,公元前342年(秦孝公二十年),诸侯皆来朝贺。这标志着改革取得了成功,秦国的国力有了很大提高。
第二年,公元前341年(秦孝公二十一年)商鞅对秦孝公分析形势,说:“秦国和魏国,好比人之有腹心疾病。不是魏国吞并秦国,就是秦国吞并魏国。为什么呢?魏国居山岭险要的西面,建都在安邑,与秦以黄河为界,而独擅山东之利,有利则向西侵略秦国,不利则保守东部领土。如今因为我君贤圣,国家赖以兴盛,而魏国往年被齐国大破,诸侯背叛。可趁此时伐魏,魏国若不能抵抗秦,必然向东迁徙。魏国东迁,秦国就可据河山之固,向东掌控诸侯的形势。此乃帝王的事业啊!”
秦孝公同意商鞅的意见,公元前340年(秦孝公二十二年),派商鞅为将伐魏,魏国派公子卬率军迎战。
两军对峙,商鞅给魏公子卬写了一封信,说:“当初我与公子相处甚好,如今却成了两国军队的统帅,我不忍心相互厮杀,可与公子见面,订立盟约,乐而痛饮,然后罢兵,使秦魏两国相安无事。”
公子卬相信了商鞅的话,双方会盟,然后饮酒,商鞅埋伏了全身披甲的武士,袭击并俘虏了公子卬,随即乘势出击,大破魏军。魏惠王不得不割河西地给秦国以请和,而且还离开安邑(今山西省夏县),迁都到千里之外的大梁(今河南省开封市)。此后魏又称梁,魏惠王也称梁惠王。此时的梁惠王懊悔叹息:“寡人真恨当初没有听公叔痤的话啊!”
这一年,42岁的秦孝公终于拿到了秦国几代君主梦寐以求的河西地,商鞅帮助秦孝公实现了理想,改革取得了成功。当他返回秦国时,立即受封商地15邑(今陕西省商洛市),号称商君。
商鞅变法20年,宗室贵戚中多有怨恨他的人。赵良就是其中一个。公元前338年(秦孝公二十四年),一天,他来见商鞅,当面批评并诅咒道:“君(指商鞅)见秦王(指孝公),投靠并通过嬖人景监,这不是求取名声的正途。执掌秦国相权,不以百姓为事,却耗费巨大,建造宫阙,这不是建功的正途。对太子的师傅施以刑罚,伤害人民来抬高刑罚的威力,这是积怨、蓄祸啊。躬行率先以教化民众,比法令来得深刻;民众仿效上级的所为,也比法令来得便捷。可君之所建,皆为左道,君之所变,皆为旁门,这不是教化民众的好办法。如今君又封于商,每日惩治秦国的贵公子。……公子虔杜门不出,已经8年了;君又杀了祝欢,让公孙贾受了黥刑。《诗》曰:‘得人者兴,失人者崩。’这几件事,非所以得人啊。君外出时,随行的车辆以十数,戴甲者跟随车辆、健壮有力者同车保护,手持兵器的士兵在车旁奔跑,这几样缺一,君就决不出行。《书》曰:‘恃德者昌,恃力者亡。’君的危险,譬如朝露,还指望能延年益寿吗?若要延年益寿,那为什么还不归还商的十五邑,到鄙野灌园,规劝秦王起用岩穴之士,养老存孤,尊敬父兄,序有功,尊有德,这样才可以稍稍安全些。君难道还要贪恋商地的富庶,以专秦国之政为宠,积蓄百姓的怨恨吗?秦王百年之后,秦国逮捕君的理由,岂能小吗?君的灭亡可以翘足而待啊!”
商鞅不听。
5个月以后,秦孝公逝世,太子即位,是为秦惠文君,很自然地,公子虔等上告说商鞅有谋反之罪。秦惠文君派人捉拿商鞅。商鞅逃亡,来到边关,想要住客舍,客舍主人不知是商鞅,对他说:“据商君之法,留宿无合法凭证的客人要判刑的。”商鞅叹息道:“哎!为法之弊,竟至于此呀!”离开客舍逃往魏国。魏国人怨恨他欺骗公子卬并且击败魏国军队,不予接受。商鞅想逃到其他国家,魏国人说:“商鞅是秦国的贼人,秦国强大,而秦国之贼进入魏国,不送回去不行。”于是把他送回秦国。商鞅回到秦国,便赶往自己的封邑商,与徒属发邑兵向北出发攻击郑(今陕西省华县北),秦国发兵围攻商鞅,在郑国黾池杀死商鞅。秦惠文君车裂商鞅以示众,说:“不许有如商鞅一样谋反的!”于是灭了商鞅全家。
太史公对商鞅的为人是厌恶的,他在《商君列传》末尾的赞语中说:“商鞅是个天资刻薄的人啊!看他向秦孝公求官时讲求帝王之术,那是挟持浮说,并非他的本意。况且他求官时通过嬖臣,委以重任后处罚公子虔,欺骗魏将公子卬,拒绝赵良的劝谏,这些都足以说明他的少恩啊!我曾读他的开塞耕战书,与他的行事相一致。他最终在秦国蒙受恶名,实在是有原因的啊!”
不过,太史公并没有因为个人好恶而妨碍对商鞅变法的客观记述,通过《史记》,我们能够了解商鞅变法的成就。这就是一个优秀史家的伟大之处,太史公既有个人情感和好恶为价值标准,又有历史评判的客观尺度,他的历史叙述就是在这两者间的张力中实现的。通过太史公的叙述,我们完全可以了解商鞅是怎样的人:一个天资刻薄,行事奸猾,可又的的确确是变法革新使秦国富强的人;一个德行上无耻,可又的确推动了历史发展、为秦国统一天下作出重要贡献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