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日里,罗德尼治下的村庄,除了耕种农田之外,还会猎捕野兽获取皮毛,或者下水捞取稀罕的海货。
这些物资被他统一收购之后,再通过自己组织的商队运到南方的白港和北方的临冬城,换回其他物资。
土產贸易为他及他身后的寇伯特家族带来了诸多收益,也是他以分家后裔的身份能够拥有五个村庄作为领地的原因之一。
聚集这支部队,不仅要保护治下民眾安全,更重要的是避免村庄被袭扰,影响商路的运转。
这也是他不惜重金也要僱佣刘易出手的原因之一。
第二天一早,晨曦初露,前一天夜里就接到军令的民兵们已经换好装备,陆陆续续从借住的房舍里走出来,聚集到在村子中心的广场上。
刘易和凯文从酒馆走出来,也很自然的混入了人群之中。
只是他们俩一个全身金属甲,一个新制的皮甲,浑身上下掛著长短各种兵刃,手里各自杵著一根三米多將近四米长的铁头长枪,和周围裹著毛皮穿著布衣的战士们显得有些格格不入,就像一群哈士奇里混进了两头熊。
等广场挤满了人,罗德尼爵士和他的儿子,以及四个刘易没见过的亲卫骑著骏马穿著甲衣,缓步从村里走出。
简单的检阅了一下队伍,確定各村民兵没有缺席,罗德尼便朝著远处扬起马鞭,大喊到,“出发!”
队伍里仅有的几名骑兵簇拥著罗德尼走在队伍的最前方,剩余的民兵们则三五成群地跟在后面。
一百四十多人的队伍,在乡间小路上拉成长长的一条,愣是走出了刘易外甥就读的小学里,五年级四个班出去春游的气势。
不过这凌乱的队列中,似乎也保持著某种奇妙的秩序,这百来人看似鬆散却始终无人掉队。
刘易估计这大概是因为队伍里的那些老兵们,在起著凝聚人心的作用。
除了罗德尼身边的几名骑兵之外,队伍里还有十几个身穿锁甲的剑盾手,二十几个长枪兵,七八个掛著长弓腰挎短兵的弓箭手。
剩下八九十个穿著普通布衣,拿著各种农具的“农民兵”则聚集在这些老兵的身边。
不过这一大帮子人里,就算是看上去沉著干练的老兵,他们的甲冑也是一副满是锈跡灰僕僕的样子。
衣甲光鲜却靠自己双腿步行的,只有刘易和他的侍从两个人,让他与周围的人群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刘易不由得思索,自己是不是也该买两匹马代步了?
他一砸拳头,哎,前两天在村子里怎么没想起来!
走到村口,凯文发现在路边的一棵大树上,掛著一具已经发黑的尸体。
凯文用手肘轻轻顶顶正在盘算著购买马匹事情的刘易,提醒到,“导师,你看。”
他朝树上的尸体努努嘴,“树上吊著那个,是不是被我们俘虏的那个海盗?”
刘易抬起头仔细看了一下,尸体的面容狰狞扭曲,已经难以辨识,但是髮型和衣著,却还是被交给优尼特时的样子。
短髮贼的尸体似乎已经在树上掛了几天,手掌和脚掌都被砍了下来,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沾满血跡,腐烂的尸水从手脚的断口处滴滴答答的流下来,落在地上,吸引著眾多食腐的虫豸徘徊其下享受盛宴。
刘易感慨道,“看来他的消息没让他保住性命。你在同情他?”
凯文摇摇头,“这是他应得的。只是……我想,如果他死在你的手上,或许要幸运一些。”
“大概吧。”
刘易知道凯文说的是对的。
自己的战斗力虽然强,却不善於折磨和拷问。
如果把短髮留在自己手上,估计什么有价值的信息都问不出来,不然他也不会把这条舌头完好地交给威廉他们处理。
“喂喂,这个就是你们捉到的海盗么?”
这时候,一个大概十六七岁,穿著一套打满补丁的不合身衣衫的男孩凑过来,向刘易问到。
见男孩的视线里满是好奇,刘易笑了,问到,“你怎么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