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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奇中文网>权游烈日行者手打 > 第3章 意外的相遇(第3页)

第3章 意外的相遇(第3页)

自己不也是他的儿子么,自己不也是在分水村出生和长大的么?

但是看著父亲严肃的神情,他没问出口。

那一年他八岁,他的哥哥十三岁。

等到凯文十三岁那年,约翰·特纳了十个金龙將他的哥哥送到另外一个村庄。

那个村庄的守护骑士,是约翰·特纳的战友。

於是兰诺德成为了一名守护骑士的侍从,而凯文也知道了自己永远没机会成为分水村的守护骑士。

又过了一年,在他十四岁命名日那天,父亲给了他一把剑,一面木盾,和一匹瘦马,把他交给从厄斯索斯回来探亲的叔叔。

在叔叔探亲结束那天,叔侄二人骑著马,走在村外的路上,他的叔叔问到,“你恨你父亲么?”

凯文反问道,“你呢?你恨爷爷么?”

叔叔大声笑骂道,“臭小子!我恨所有人,但不会恨你爷爷!你以为一个破烂村子的守护骑士很了不得么?我告诉你,我在战场杀掉的骑士,比你的手指和脚趾加在一起还多!你爸爸在村里收的税钱,还不够我在自由城邦最差的酒馆里痛快喝一晚上!”

叔叔脸上的伤疤隨著他粗狂的笑声扭曲起来,像一条扭曲的蚯蚓。

凯文的叔叔叫做托马斯·特纳,是次子团的战士,已经在次子团里服役了二十一年。

次子团是成立於厄斯索斯大陆自由城邦的一支佣兵团,歷史悠久、声名显赫,主要成员由维斯特洛大陆上,贵族家庭里不能继承爵位和领地的次子们组成,因此得名次子团。

听托马斯吹嘘,现任多恩领的亲王红毒蛇就曾经是他们的成员,“那傢伙儿成天和女人混在一起,长枪用得特別好!”

这次他从东陆回来,是奉命护送一个大人物回君临城。由於旅程顺利,完成任务之后,离团里给他的任务期限还有一个月时间。

离家二十年,不曾回去过一次。思虑良久之后,他打算回一趟分水村,看看自己家的那个倔老头还活著没有。

搭乘著来往南北方的顺风船,辗转一个多星期,托马斯终於从君临城赶回了自己的家乡。

回到家里,正巧遇到他哥哥为凯文的前途发愁:约翰特纳正在纠结,不知道应该是送凯文去当裁缝做手套,还是为他向自己的封君討一份冷水城城卫兵的差事。

晚上,两兄弟一边吃著烤羊肉,一边喝著今年的新酿酒,一边商量著凯文的未来。

托马斯对自己的哥哥说到,“小傢伙挺壮实。”

“嗯。”

“比他哥哥更壮实。”

约翰特纳抬起头看了自己的弟弟一眼,又低下头喝了一口酒,“你也比我壮实。”

沉默了一会儿,托马斯对他说到,“让他跟我去自由城邦吧,总比留在这里,被海风吹成肉乾好。”

“你现在在哪个战团?”

“次子团。”

从分水村到白港的这一路上,托马斯一直在向自己这个一路都冷著脸的侄儿描述著成为僱佣兵以后的美好未来。

“像你这样的好小伙儿,绝对会成为战团的主力,到时候好好干,要不了多久就能成为正式成员。到时候,不仅有饭吃,还有军餉拿。不过军餉可不能乱,到时候叔叔帮你存起来,等存够了,带你找自由城邦里最好的铁匠打一套最结实的鎧甲。”

托马斯拍拍胸口,“比我这套还好,比你哥哥那套更好。”

“那才不是兰尼的,那是爸爸的。”

“都一样。还不是你爷爷传下来的?”

比家里那套祖传链甲还好的盔甲,会是什么样呢?

陷入想像中的凯文渐渐忘记了离家的忧愁,脸上也出现了一些笑容,而此时,家乡已经远远落在身后,再也看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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