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是由教育者(德育主体)、德育内容、德育对象(德育客体)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因此,划分德育外延的依据或标准也肯定只能从这三要素中去寻找和确立。
1。德育主体
依据德育主体即施教者的不同,可以把德育分为学校德育(教育者是学校德育的实施者)、社会德育和家庭德育三个方面。学校德育是根据社会需要和年青一代思想品德形成规律而对受教育者所实施的品德教育。它对青少年儿童政治思想道德法纪品质的形成具有十分重要的导向作用,因为它有明确的目的性、计划性和系统性。社会德育就其含义而言,也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其广义是指除学校家庭以外的社会环境对人的品德的影响;狭义是指一定社会教育机构通过社会宣传、社会交往等形式对人的品德施加影响的教育。社会德育对人的品德影响是十分广泛的,家庭德育则是指家庭成员间所进行的德育,主要是指父母、公婆等长辈对晚辈的德育。家庭德育的影响是不能低估的,“家庭成员特别是父母的道德品质、生活方式、言行等对孩子起着先入为主的作用。其次,家长对孩子的心理发育有着不可低估的影响,家长身上的优点长处或不足,直接影响孩子的生长发育、心理发展和个性形成。再者,家庭教育有血缘关系和情感的投入、物质的满足等,这些是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无可相比的优势条件”[25]。
2。德育客体
依据德育客体即教育对象的不同,又可做多种划分。①依据学段的不同,可分为学前德育、小学德育、初中德育、高中德育和大学德育;②根据受教育者的年龄段,可分为幼儿德育、青少年德育和成人德育;③根据性别,又可分为男性德育、女性德育(这种划分没有多大的现实意义,因为在德育方面没有太大的区分教育对象性别的必要性,但是因性施教还是应当注意的)。
不同的学段与不同的年龄段应依据青少年儿童品德形成发展规律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德育方式和内容。皮亚杰关于儿童认知发展阶段的理论为我们提供了这方面的理论基础。他把儿童认知发展划分为四个不同的阶段:感觉运动时期、前运算时期、具体运算时期、形式运算时期。这四个时期大抵分别对应学前德育、小学德育、初中德育、高中德育和大学德育五个阶段。在处于前运算时期的学前德育阶段,幼儿主要依赖的是运动思维,因此德育的立足点是教会幼儿如何“做”。在处于具体运算期的小学德育阶段,由于儿童已由动作思维阶段上升到形象思维阶段,因此,德育的侧重点应主要是通过榜样教育、环境陶冶等德育方法使其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在处于具体运算期的初中德育阶段,由于少年学生一方面依赖于形象思维去认识问题;另一方面抽象逻辑思维也逐渐开始形成,因此,德育的内容应由基础道德教育向更高层次的法纪教育、思想和政治教育逐渐过渡。德育方法除了榜样示范、环境熏陶等外,还应伴之以说服教育、自我教育等灌输与反思性德育方法。在处于形式运算期的高中德育和大学德育阶段,由于青年学生思维方式的转型,即由过去的动作形象思维转向了抽象逻辑思维,因此,德育内容应主要侧重于政治教育和思想教育。德育方法应以说服教育、品德评价等方法为主,以帮助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政治观、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夯实品德形成与发展的政治和思想基础。
3。德育内容
根据德育内容的不同,可分为道德教育、法制教育、政治教育和思想教育四个大的方面。四者在德育内容结构中的地位是:道德教育是基础,法纪教育是保障,政治教育是方向,思想教育是先导。有人认为,德育即道德教育,这种观点是非常错误的。首先从逻辑上分析,该观点犯了“子项未尽”的逻辑错误;其次从理论与实际上看也是错误的,道德是调节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利益关系的意识规范与行为准则。道德是从各阶级的利益中引申出来的,“我们断定,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而社会直到现在还是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的,所以道德始终是阶级的道德”[26]。因此,道德具有历史性,在阶级社会中,道德还具有强烈的阶级性。这充分说明道德和政治是密不可分的。正像亚里士多德所指出的那样:人天生就是一个政治动物。虽然道德中有一些超越阶级性的人类性因素,如尊老爱幼,讲文明礼貌等,但这些不是道德中的主导因素。道德教育在于确立做人的道德基础;法制教育在于形成人的法纪品质,重在解决做人的行为方面的钢性规范问题;政治教育在于培养人的政治品质,主要解决的是政治立场问题;思想教育重在培养人的思想品质,以解决做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高层次问题。这四个方面的教育,各自的功能是不相同的,但彼此又形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有人建议把“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德育的范畴,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未免太离谱了,因为一个人心理是否健康、有无心理障碍等绝不属于一个人的思想品德问题,而是一个纯粹的心理问题。
[1]徐澍,刘浩注译:《道德经》,安徽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59页。
[2]徐澍,刘浩注译:《道德经》,安徽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210~211页。
[3]孟宪承等:《中国古代教育史资料》,人民教育出版社,1961年,第15~18页。
[4]同上,第40页。
[5]陶行知:《中国教育改造》,安徽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19页。
[6]卢梭:《爱弥儿》,《西方资产阶级教育论著选》,人民教育出版社,1964年,第99页。
[7]赫尔巴特:《普通教育学》,《西方资产阶级教育论著选》,人民教育出版社,1964年,第249、284页。
[8]凯洛夫:《教育学》,人民教育出版社,1957年,第14页。
[9]巴拉诺夫:《教育学》,青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77、104页。
[10]杜时忠:《全国德育重点课题研讨会综述》,载《教育评论》,1999年第2期。
[11]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编写组:《教育学》,人民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250页。
[12]胡厚福:《德育学原理》,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105页。
[13]鲁洁,王逢贤:《德育新论》,江苏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128页。
[14]中国大百科全书编委会:《中国大百科全书·教育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7年,第59页。
[15]姜全吉:《逻辑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年,第42页。
[16]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编写组:《教育学》,人民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19页。
[17]罗素:《西方哲学史》(上卷),商务印务书馆,1963年,第259页。
[18]瞿葆奎:《元教育研究》,浙江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137页。
[19]单中惠等:《西方教育学名著提要》,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4页。
[2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26页。
[2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人民出版社,1962年,第751页。
[22]赵总宽:《辩证逻辑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6年,第143页。
[23]鲁洁,王逢贤:《德育新论》,江苏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128页。
[2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25页。
[25]冯文全:《家庭教育应为人的可持续发展奠基》,载《山东社会科学》,2001年第6期。
[2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3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