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奇中文网

看奇中文网>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义 > 第二 动物权利(第1页)

第二 动物权利(第1页)

第二节动物权利

动物是人类最亲密的伙伴。动物有自己的权利吗?动物应该享受自己的福利吗?人类到底应该如何看待和对待动物?

一、动物的福利和权利

【案例】

母鸡卡卡的故事[3]

小母鸡卡卡在一个拥挤不堪的孵卵器中开始了它的生活。出生后,它被装入一个全部由铁制成的层架式鸡笼中,这与符合母鸡生存偏好的户外环境非常不同,而它将要在这里度过它的一生(由于没有任何商业价值,它的兄弟——雄性的小鸡,都被毒死、碾碎或者闷死)。卡卡的笼子极其狭窄,以致它无法舒展羽翼。虽然它的嘴对于进食、探索世界和修整羽毛来说非常重要,但却被切掉了一部分(并且是穿过敏感组织),目的是防止它啄笼中其他的伙伴(鸡笼中的鸡互啄对方的行为源于过分拥挤)。产蛋前数小时内,母鸡卡卡都在鸡群中焦虑地踱步,它本能地搜寻着一个适合产蛋的小巢,但它无法找到。产蛋时,它只能站在倾斜的、不舒适的铁丝笼底,这样的设计是为了防止其本能的行为,如啄食、沙浴和啄破鸡蛋。缺乏锻炼、远离自然的环境以及要求极高的生产率(它一年要产250个蛋),导致它骨头脆弱(与许多母鸡不同,母鸡卡卡没有经历强制换羽期;在强制换羽期,母鸡会在1~3天内没有水喝,而且近两个星期得不到食物,以此来延长产蛋周期)。在卡卡两岁时,它的生命已耗尽,于是它被塞入一个板条箱,装上卡车——没有食物、水或对恶劣天气的防护——运往屠宰场。这种粗暴的装运方式导致母鸡的一些脆弱骨头开始折断。到达指定地点后,母鸡卡卡被倒挂在一个传送带上,等待一把自动刀片割断它的喉管。因为美国的《人道屠宰法》并不适用于家禽,所以在整个过程中它完全有知觉。它的身体在它活着的时候已被严重损害,因而在死后,它也只适合用于做鸡肉馅饼、鸡肉汤等。

研究表明,家禽类的动物都会有恐惧、焦虑等情绪,都能和人类一样感受到痛苦。诚然,人类目前的生活还无法离开动物的牺牲。但是,在享用它们之前,我们是否也可以让它们不要那么难过和痛苦,至少是比较舒适、愉快地过完一生呢?动物的福利和权利是否我们应该考虑的问题呢?

(一)保护动物的福利(虐待动物问题)

目前我国涉及动物保护的法律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这部法律主要针对反走私、反盗杀等违法行为,且被列入保护范围的动物种类有限。“动物福利”是我国动物保护立法中亟待完善的理念。“动物福利”这一概念强调动物的生理福利、环境福利、卫生福利、行为福利和心理福利,强调各种动物从生至死应拥有最基本的权利。

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反虐待动物法案的诞生地。美、法、德等国,对动物的立法详细而周到。丹麦、德国的《动物福利法》指出该法是为了确保动物免受疼痛、痛苦、焦急、永久伤害和严重的忧伤。到目前为止,世界上已有100多个国家制定了《禁止虐待动物法》。

典型的动物福利保护基本法或者综合性法律主要有瑞典1988年颁布的《动物福利法》、丹麦1991年颁布的《动物福利法》、德国1993年颁布的《动物福利法》、葡萄牙1995年颁布的《保护动物法》等。英国还颁布了具体到某一物种的动物福利保护法律或者法令。例如,英国1930年颁布了《控制狗的法令》,1983年修订了《宠物动物法》(1951年颁布)等。瑞典1987年修订了《猫狗监管法》(1943年颁布),1999年颁布了《狗的饲养、销售和喂食法》,2000年颁布了《狗标记和登记条例》等。

目前,英国有关动物保护的法律有十多个,如《鸟类保护法》《动物保护法》《野生动植物及乡村法》《宠物法》《斗鸡法》《动物麻醉保护法》《动物遗弃法案》《动物寄宿法案》《兽医法》……不仅面面俱到,而且不断修订,甚至对饲养以供食用的动物,法律还规定要由专职人员实行“无痛感的”宰杀。

德国《动物保护法》强调,必须把人以外的动物列入道德关怀的范围之内,对于动物的生命,人们应该像对待在心智能力上居于同等层次的人的生命一样尊重。凡是人为给动物造成痛苦的都要追究法律责任。该法甚至规定,在宰杀动物时必须使用麻醉药,这不仅适用于所有的温血动物,而且包括冷血动物,如鱼类。在德国买鱼不能把活鱼带回家,在鱼出水前要将鱼处死,以尽量减少活鱼在离开水的情况下憋死的痛苦。如果执意要把活鱼带回家,必须去药店买一粒“晕鱼丸”,这种“晕鱼丸”放入水中会立刻融化,鱼儿在几秒钟后就会被麻醉而晕睡,在宰杀时,鱼就不会有丝毫痛苦了。

在亚洲,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日本等国和中国的香港及台湾地区,都在20世纪完成了动物福利立法。虽然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文化、社会发展程度各不相同,但它们的动物福利法都有类似的主旨。新加坡1965年制定的《畜鸟法》是为了“防止对畜或鸟类的虐待,为改善畜、鸟的一般福利以及与之有关的目的”。菲律宾1998年出台的《动物保护法》的主旨是为了“通过督导及管制一切作为商业对象或家庭宠物之目的而繁殖、保留、养护、治疗或训练动物之场所,以对菲律宾所有动物的福利进行保护及促进”。中国香港的《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旨在“禁止与惩罚残酷对待动物”。中国台湾的《动物保护法》则是为了“尊重动物生命及保护动物”。

从以上的立法来看,保护动物是全球大势所趋,也是作为大学生的我们需要予以关注并以身作则的。

(二)维护动物的权利(尊重动物情感)

动物权利的概念,出自1892年出版的影响颇广的书《动物的权利:与社会进步的关系》,该书作者是英国社会改革家亨利·索尔特(HenrySalt)。

关于“动物权利”的主要观点包括:所有或者部分具有自主意识的动物应当像人一样享有支配自己生活的权利;动物因为有感觉、心理、情感等精神活动,因此也应当在一定程度上享有精神上的权利;动物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不应该只是出于人类的同情心,而应该受法律保护。很显然,“动物权利”的观点,从根本上反对将动物只当作一般的人类财物或者为人类效力的工具。这样的观点比“动物福利”的主张更加激进,因为动物福利论者只是关心动物不应该受虐待,而动物权利论者还希望保障动物精神上的权利。

现代功利主义学说的奠基人杰里米·边沁(JeremyBentham)是最早深入研究动物解放主义的学者之一,他在为扩大动物法律权利的必要性所做的演讲中指出:这一天终将到来,人类以外的动物们将重获被人类暴政剥夺的权利,这些权利从来不应被剥夺。他还指出,动物的缺乏理性在道义上不应构成对动物解放主义的阻碍,长有几条腿、皮肤是否长有绒毛、骶骨孔是否闭合,这些都不能构成剥夺一个生灵享有与人类同等权利的理由。还有什么使动物解放不可逾越?动物是否拥有思考能力或是语言能力?成年的马或是狗,还有其他许多有灵性的动物,显然要比一周甚至一个月大的婴儿更有理性。从另一方面,这种说法仍旧成立:问题不再是“它们会思考吗?”或是“它们会说话吗?”,而变成了“它们会感到难受吗?”

二、食肉与素食

人类是否必须食用动物才能生存?不吃、不消费动物,那么大量的屠杀就可以避免。很多动物保护主义者和一些克己修身的信徒们,为保护动物提供了一个方法,那就是素食。

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