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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 新世纪的学前教育(第2页)

进入新世纪的第二个10年,中国教育步入了以质量为核心的新的发展时期。对于学前教育,2010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就提出要“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在此背景下,针对学前教育领域屡禁不止的“小学化”倾向,以及社会上实际表现出的儿童观、教育观、发展观的混乱及其一些违背科学的做法,2012年10月,教育部颁发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从教育理念上看,《指南》是《纲要》的深化和进一步具体化。《指南》极为重视幼儿生活对于其自身的发展价值,因而,《指南》特别强调幼儿园、家庭和社会作为幼儿生活的现场和引导幼儿生活的主体在幼儿学习与发展中的作用。从这个意义上看,《指南》是关于幼儿园、家庭和社会如何引导幼儿学习和发展的“指南”。

针对社会上一些违背科学的做法,《指南》提出了5条基本原则:一是关注幼儿学习与发展的整体性,指出“不应片面追求某一方面或几方面的发展”。二是尊重幼儿发展的个体差异,切忌用一把“尺子”衡量所有幼儿。三是理解幼儿的学习方式和特点,指出幼儿的“学习是以直接经验为基础,在游戏和日常生活中进行的。要珍视游戏和生活的独特价值”,“严禁‘拔苗助长’式的超前教育和强化训练”。四是重视幼儿的学习品质。认为幼儿在活动过程中表现出的积极态度和良好行为倾向是终身学习与发展所必需的宝贵品质,坚决反对忽视幼儿学习品质的培养,单纯追求知识技能学习的做法。五是要求幼儿教师和家长了解3~6岁幼儿学习与发展的基本规律和特点,建立对幼儿发展的合理期望,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让幼儿度过快乐而有意义的童年。

在操作上,《指南》提出了幼儿学习与发展的目标体系及针对性的教育建议,引导成人用正确的观念、方法支持幼儿的学习与发展。《指南》从“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个领域分别描述了幼儿的学习与发展。每个领域按照幼儿学习与发展最基本、最重要的内容划分为若干个子领域。每个子领域下列出若干目标,每一个目标均列出“各年龄段典型表现”和“教育建议”,供教师和家长参考。

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

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是国务院部署的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一项重大决策。为了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有效缓解“入园难”问题,根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要求,2011年开始,根据教育部的部署,各省(区、市)编制并实施学前教育2011年至2013年三年行动计划。同时,地方各级政府普遍建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或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国家于2011年成立了教育部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这种为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政府专项行动,在中国学前教育史上是第一次。

据统计,通过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各地新建、改扩建幼儿园9万多所,新增园位500多万个。学前教育有望在短时间内实现跨越式发展,“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明显缓解。在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国家启动实施一系列重大项目,如大力推进普惠幼儿园建设,通过加快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以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实施多轮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为公办幼儿园核定并落实幼儿教师编制等。

五、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工作

(一)学前教育师资培养机构升格与扩充

随着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需要,2001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要求推进师范教育结构调整。至2004年,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基本上完成了从三级师范向二级师范的过渡,并加快了向一级师范过渡的发展趋势。在此背景下,教育部于2005年发出了《关于规范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教师培养的统筹管理,逐步将幼儿园教师的培养纳入高等教育层次,积极支持普通本科院校举办学前教育专业,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随着学前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2012年,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强调重点建设一批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好高等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

新世纪10余年来,全国各地原有中专层次的幼儿师范学校,纷纷升格或与本地区师范大学合并。至2013年,全国大部分省份设有1所以上的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如湖南省的长沙师范学校则在10年间由中专层次升格为专科层次,2013年再次升格为以培养学前教育专业人才为主体的本科师范学院。同时,还组建了1所湖南省高等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浙江幼儿师范学校并入浙江师范大学,成立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幼儿师范学院,培养本科层次的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北京幼儿师范学校并入首都师范大学,并与该校原有学前教育专业组建成首都师范大学学前教育学院。

(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制度的推行

幼儿园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对幼儿园教师实行的一种法定的职业许可制度,它规定了从事幼儿园教师职业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从学前教育发展角度看,实施幼儿园教师资格制度为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有利于形成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良性循环,也为提高幼儿园教师社会地位创造了有利的外部环境。

1995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国务院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该《条例》的教师资格分类中包括了幼儿园教师在内的7个类型的教师资格。自此,中国开始实施幼儿园教师资格制度。此后,为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制度,教育部于2000年颁布了《〈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同时要求各省市区制定《〈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2013年8月,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资格证考试和注册制度,教育部印发了包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要求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

根据以上法规,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以及相应的思想品德、学历、教育教学能力、身体健康等条件。同时,还要通过相应笔试、面试考查合格后,方能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实施幼儿园教师资格制度有力地推进了中国幼儿园教师专业化发展。一方面,幼儿园教师资格制度以法律形式解释了幼儿园教师的职业归属,明确了幼儿园教师职业的专业性和不可替代性,有利于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气,进而提高幼儿园教师的社会地位;另一方面,幼儿园教师资格制度实施使幼儿园教师管理逐渐科学化、规范化,有力地保障了幼儿园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颁布实施

为了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幼儿园教师的专业发展的要求,2012年2月,教育部颁布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

《专业标准》对幼儿园教师进行了专业性的界定,指出幼儿园教师是“履行幼儿园教育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因而“需要经过严格的培养与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文件用4个“基本”描述了《专业标准》的重要地位,即《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合格幼儿园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幼儿园教师开展保教活动的基本规范”,是“引领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幼儿园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专业标准》具体确定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包含了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3个维度,涉及14个领域,共62项要求。提出了师德为先、幼儿为本、能力为重和终身学习的4个基本理念。

《专业标准》具有以下5个突出特点:一是对幼儿园教师的师德与专业态度提出了特别要求;二是要求幼儿园教师高度重视幼儿的生命与健康;三是充分体现幼儿园保教结合的基本特点;四是强调幼儿园教师必须具备的教育教学实践能力;五是重视幼儿园教师的反思与自主专业发展能力。

《专业标准》的颁布实施使幼儿园教师的培养培训、任用和专业发展有了明确的导向和具体的要求,对于幼儿园教师素质的提升和幼儿园工作质量的保障所起到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

(四)幼儿园教师国培项目的实施

长期以来,幼儿园教师的职后培训实施以地方为主、幼儿园为主和教师自费为主,致使幼儿教师专业发展长期处于低水平状态。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的“3年内对1万名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进行国家级培训,各地五年内对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进行一轮全员专业培训”等规划要求,2012年,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指出要“实行幼儿园教师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制度,培训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幼儿园按照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扩大实施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以上国家级文件的规定表明,财政性幼儿园教师培训将成为幼儿园教师培训的重要形式。

2011年9月,财政部、教育部同时颁布《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和《关于实施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两个重要文件,要求财政部支持“实施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并决定从2011年起,实施“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培训项目主要有农村幼儿教师短期集中培训、置换脱产研修、农村幼儿园转岗教师培训等。

2011年至2013年,由中央财政投入资金对全国所有的中西部地区的农村幼儿园教师实施“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培训计划中确定的对象均培训了一轮以上。值得指出的是,该轮“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实施还带动了东部地区及中西部地区的各级地方政府的财政性幼儿园教师培训。在大面积整体地提高全国幼儿园教师素质的同时,还对于如何科学有效地开展培训工作进行了多方面的探索,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小结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学前教育事业重新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根据教育“三个面向”的要求,学前教育不断向规范化和科学化迈进。前后颁布了《幼儿园教育纲要(试行草案)》《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幼儿园管理与课程指导文件。出台《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确定了幼儿园教师的专业属性,明确了具体的要求。在以上背景下,学前教育事业总体快速发展,课程改革进一步推进,幼儿入园率大幅提高,农村学前教育发展迅速,办园机制、体制和幼儿园管理走向良性轨道,政府和社会对于学前教育更加重视。学前教育发展展示出更加美好的前景。

关键术语

《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纲要(试行草案)》;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私立幼儿园;示范性幼儿园;农村学前教育;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课程改革;《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幼儿园教师资格制度;《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思考题

1。新时期以来,中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有哪些方面的进展?

2。新时期以来,中国学前教育课程改革表现在哪些方面?

3。试述《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颁布的历史意义。

[1]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幼儿教育重要文献汇编》,第420~430页,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

[2]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幼儿教育重要文献汇编》,第259~262页,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

[3]袁振国:《中国学前教育发展战略研究》,第22页,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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