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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传1(第1页)

王安石传[1]

王安石,字介甫,抚州临川人[2]。安石少好读书,一过目终身不忘。其属文动笔如飞[3],初若不经意,既成,见者皆服其精妙。友生曾巩携以示欧阳修,修为之延誉[4]。擢进士上第[5],签书淮南判官[6]。再调知鄞县[7],起堤堰,决陂塘[8],为水陆之利;贷谷与民,出息以偿,俾新陈相易,邑人便之。通判舒州[9]。文彦博为相[10],荐安石恬退[11],乞不次进用[12],以激奔竞之风[13]。寻召试馆职[14],不就[15]。修荐为谏官,以祖母年高辞。修以其须禄养言于朝,用为群牧判官[16],请知常州[17]。移提点江东刑狱[18],入为度支判官,时嘉祐三年也。

安石议论高奇,能以辨博济其说;果于自用[19],慨然有矫世变俗之志。于是上万言书,以为:“今天下之财力日以困穷,风俗日以衰坏,患在不知法度,不法先王之政故也。法先王之政者,法其意而已。法其意,则吾所改易更革,不至乎倾骇天下之耳目[20],嚣天下之口[21],而固已合先王之政矣。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收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自古治世,未尝以财不足为公患也,患在治财无其道尔。在位之人才既不足,而闾巷草野之间亦少可用之才[22],社稷之托[23],封疆之守[24],陛下其能久以天幸为常[25],而无一旦之忧乎[26]?愿监苟且因循之弊[27],明诏大臣,为之以渐,期合于当世之变。臣之所称,流俗之所不讲[28],而议者以为迂阔而熟烂者也[29]。”后安石当国[30],其所注措[31],大抵皆祖此书[32]。

神宗在颖邸[33],(韩)维为记室[34],每讲说见称,辄曰:“此非维之说,维之友王安石之说也。”及为太子庶子[35],又荐自代。帝由是想见其人,甫即位,命知江宁府[36]。数月,召为翰林学士兼侍讲[37]。熙宁元年四月,始造朝[38]。入对[39],帝问为治所先,对曰:“择术为先[40]。”帝曰:“唐太宗何如?”曰:“陛下当法尧、舜,何以太宗为哉?尧、舜之道,至简而不烦,至要而不迂,至易而不难。但末世学者不能通知[41],以为高不可及尔。”帝曰:“卿可谓责难于君[42],朕自视眇躬[43],恐无以副卿此意[44]。可悉意辅朕[45],庶同济此道[46]。”

二年二月,拜参知政事[47]。上谓曰:“人皆不能知卿,以为卿但知经术,不晓世务。”安石对曰:“经术正所以经世务,但后世所谓儒者,大抵皆庸人,故世俗皆以为经术不可施于世务尔。”上问:“然则卿所施设以何先?”安石曰:“变风俗,立法度,正方今之所急也。”上以为然。于是设制置三司条例司[48],命与知枢密院事陈升之同领之。安石令其党吕惠卿任其事。而农田水利、青苗、均输、保甲、免役、市易、保马、方田诸役相继并兴,号为新法,遣提举官四十余辈,颁行天下。

御史中丞吕诲论安石过失十事,帝为出诲[49],安石荐吕公著代之。韩琦谏疏至[50],帝感悟,欲从之,安石求去。司马光答诏[51],有“士夫沸腾,黎民**”之语,安石怒,抗章自辨[52],帝为巽辞谢[53],令吕惠卿谕旨,韩绛又劝帝留之[54]。安石入谢,因为上言中外大臣、从官、台谏、朝士朋比之情[55],且曰:“陛下欲以先王之正道胜天下流俗,故与天下流俗相为重轻。流俗权重[56],则天下之人归流俗;陛下权重,则天下之人归陛下。权者与物相为重轻[57],虽千钧之物,所加损不过铢两而移[58]。今奸人欲败先王之正道,以沮陛下之所为[59]。于是陛下与流俗之权适争轻重之时,加铢两之力,则用力至微,而天下之权,已归于流俗矣,此所以纷纷也。”上以为然。安石乃视事[60],琦说不得行[61]。

三年十二月,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唐坰本以安石引荐为谏官,因请对极论其罪[62],谪死。文彦博言市易与下争利[63],致华岳山崩。安石曰:“华山之变,殆天意为小人发。市易之起,自为细民久困[64],以抑兼并尔,于官何利焉?”阏其奏[65],出彦博守魏。

七年春,天下久旱,饥民流离,帝忧形于色,对朝嗟叹,欲尽罢法度之不善者。安石曰:“水旱常数[66],尧、汤所不免[67],此不足招圣虑,但当修人事以应之[68]。”帝曰:“此岂细事,朕所以恐惧者,正为人事之未修尔。今取免行钱太重[69],人情咨怨[70],至出不逊语。自近臣以至后族[71],无不言其害。两宫泣下[72],忧京师乱起,以为天旱,更失人心。”安石曰:“近臣不知为谁,若两宫有言,乃向经、曹佾所为尔[73]。”冯京曰:“臣亦闻之。”安石曰:“士大夫不逞者以京为归[74],故京独闻其言,臣未之闻也。”监安上门郑侠上疏,绘所见流民扶老携幼困苦之状,为图以献,曰:“旱由安石所致。去安石,天必雨。”侠又坐窜岭南[75]。慈圣、宣仁二太后流涕谓帝曰:“安石乱天下。”帝亦疑之,遂罢为观文殿大学士、知江宁府[76]。

八年二月,复拜相,安石承命,即倍道来[77]。《三经义》成,加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78],以子雱为龙图阁直学士[79]。雱辞,惠卿劝帝允其请,由是嫌隙愈著。惠卿为蔡承禧所击[80],居家俟命[81]。雱风御史中丞邓绾[82],复弹惠卿与知华亭县张若济为奸利事[83],置狱鞫之[84],惠卿出守陈[85]。

省吏告惠卿于陈[86],惠卿以状闻[87],且讼安石曰:“安石尽弃所学,隆尚纵横之末数[88],方命矫令[89],罔上要君[90]。此数恶力行于年岁之间[91],虽古之失志倒行而逆施者,殆不如此。”又发安石私书曰[92]:“无使上知”者。帝以示安石,安石谢无有,归以问雱,雱言其情,安石咎之。雱愤恚[93],疽发背死[94]。安石暴(邓)绾罪[95],云“为臣子弟求官及荐臣婿蔡卞”,遂与亨甫皆得罪[96],皆斥[97]。

元祐元年[98],卒,年六十六,赠太傅。绍圣中[99],谥曰文。

安石性强忮[100],遇事无可否,自信所见,执意不回。至议变法,而在廷交执不可。安石传经义[101],出己意,辩论辄数百言,众不能诎[102]。甚者谓“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103]。”

注释

[1]本文节选自《宋史》卷三百二十七。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号半山,中国历史上杰出的政治家、改革家、文学家、思想家,“唐宋八大家”之一,新党领袖。北宋仁宗庆历二年(1042)进士。神宗熙宁三年(1070)任宰相,主持发动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变法运动,史称“王安石变法”。变法针对北宋王朝的各种弊政进行全面改革,以求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由于改革触动了统治阶层大地主、大官僚们的切身利益,遭到保守派激烈反对与攻击,熙宁七年(1074)罢相,九年(1076)退居江宁(今南京)。新法也在王安石去后不久全部废止。王安石性格坚毅,为人刚直,行事有时刚愎,人称“拗相公”。有《临川集》。

[2]抚州临川:今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

[3]属(zhǔ)文:撰写文章。

[4]延誉:传扬好名声。

[5]擢进士上第:考中进士,名列上等。

[6]签书:京官以上充州府判官时用此名。淮南:当时称淮南节度使,治扬州,今江苏扬州。判官:即节度判官,节度使属官。

[7]知:主持(政务)。鄞(yín)县:今浙江宁波。

[8]决:疏通,开掘。陂(bēi)塘:池塘。

[9]舒州:今安徽潜山。

[10]文彦博为相:在庆历八年(1048)至皇祐三年(1051)。

[11]恬退:淡薄名利,安于退让。

[12]乞:请求。不次进用:破格提拔。

[13]激:阻遏。奔竞:奔走竞争,形容一味追名逐利。

[14]寻:随即,不久。

[15]就:参加。

[16]群牧判官:管理养马事务的属官,以京朝官充任。

[17]常州:今江苏常州。

[18]江东:指江南东路。提点刑狱:掌一路的诉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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