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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 英国学前教育的现状(第1页)

第二节英国学前教育的现状

一、英国学前教育的性质、地位、价值与功能

(一)英国学前教育的性质

1。基础地位不断强化,部分年龄段实行免费

在英国,学前教育属于基础教育的组成部分,[1]但并不完全属于义务教育的范畴。英国的义务教育开始于5岁,5~7岁的儿童进入幼儿班和预备班,同时被划为初等义务教育之列,5岁以下儿童不在义务教育范围内,但其基础性的地位和价值并没有被忽视。

英国政府正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实行学前教育免费制度。近年来,政府出台了多项全国性学前教育政策,以促进学前教育的普及与质量提高。“在全国推行3~4岁免费学前教育”也在政策之列。它标志着英国政府开始逐步介入3~4岁儿童的教育,提供部分时段的免费学前教育保育服务。从2004年4月起,该政策又进一步扩展至英格兰地区的所有3岁幼儿。从2010年起,英国一些地区已开始将免费学前教育保育服务向3岁以下儿童扩展,特别是在贫困地区,更是向下延伸至2岁儿童。

2。保育与教育全面整合,综合服务性日益凸显

2003年,英国首先将保育和教育的管理职责一并划归于教育部门,由教育与技能部统一负责。与此同时,学前教育服务也开始逐步同健康服务、家长支持等一系列相关服务结合在一起,共同纳入儿童早期服务的整体框架中,以凸显学前教育的整合性和综合性。为了进一步将儿童早期整合服务落到实处,一系列法案和机制不断产生和创造出来。2008年9月开始全面实施的《儿童早期基础阶段》(EarlyYearsFoundationStage)取代了以前儿童保育和早期教育分离的有关框架,进一步消除了现存的关于保育和早期教育的法定界限,全面整合保育与教育。对于托幼机构的管理,教育标准局也出台了新的管理和督导框架,对保教整合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导。

(二)英国学前教育的地位

目前,英国尚未出现立法意义上的关于学前教育在学制系统中的地位与作用的界定,但通过颁布政策文本的形式,明确了学前教育对儿童、家长以及社会发展的意义。英国教育政策的制定者们拟促进不同机构实施的不同类型的学前教育的融合与贯通,从而形成有利于0~8岁幼儿全面发展与幸福生活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并将该阶段教育作为英国公民终身学习的起点与重要奠基阶段。近年来,英国政府通过一系列政策文本的出台,突出了学前教育对于个人、社会和整个国家发展的潜在价值,同时强调了政府在学前教育发展中不可推卸的责任。这些法案包括2004年政府出台的《家长的选择,儿童最好的开端:儿童保育十年战略》,2007年新成立的儿童、学校和家庭事务部出台的部门计划《儿童计划:塑造美好未来》,2007年出台的《儿童早期基础阶段》。

(三)英国学前教育的价值与功能

1。确保每个儿童获得最好的开端

基于对儿童学前教育阶段价值的认识,确保每个儿童获得最好的开端已成为当前英国学前教育的核心价值诉求。它具体包括如下方面:促进幼儿情感、身体、社会性和智力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帮助儿童做好入学准备,确保教育起点公平。

2。平衡家长的工作和家庭生活

保育供应的可选性以及优质保育服务所带来的幼儿健康发展,关乎每个公民的工作和家庭幸福。当前,政府正在积极推行包括家庭服务在内的儿童学前教育、保育整合服务,将家长就业与家庭幸福作为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以促进包括儿童、家长在内的整个家庭的健康发展。而政府同样尝试提供更灵活的供应方式,开展面向3~4岁儿童的免费学前教育,以满足各类家长的多样需求。

3。促进经济繁荣和社会健康发展

通过优质的学前教育为每个儿童提供最好的开端,不仅有利于儿童个人的发展,同时也可以缩小处境不利儿童之间的差距,从而减少儿童贫困,促进社会融合。

正如2004年出台的《家长的选择,儿童最好的开端:儿童保育十年战略》所说:“英国政府有责任帮助幼儿及其家长应对挑战,有责任确保所有幼儿都能有良好的开端,此举将对英国公民终身发展、家庭生活质量提高及国家经济繁荣产生重大影响。”

二、英国学前教育的办园机构

(一)服务类型:学前教育机构与幼儿保育机构并存

英国学前机构类型多种多样,鉴于各类机构教育、保育侧重点的差异,我们将其分为幼儿保育机构和学前教育机构两大部分。幼儿教育机构主要是按照时间段和家长需求进行设置,具体情况见表5-1。

表5-1英国学前教育机构的类型

(二)机构数量:足额的学前教育机构保障家长多样需求

由于家庭对学前教育、保育服务需求的增加,以及政府一系列发展学前教育、保育事业相关政策法案的出台,近年来英国保育机构的数量呈递增趋势,其中以私立保育机构的数量增加尤为明显。

(三)机构性质:公立机构和私立机构共同负担英国的学前教育

按照学前教育、保育机构举办者的不同性质,英国的托幼机构主要有四种类型:由国家或地方政府举办;由大学或学院举办;由私人机构举办;由自愿团体举办。其中,前两类属于公立机构性质,后两类属于非公立性质。

(四)机构经费来源:政府投入和服务收费占主体

对英国学前教育、保育机构的经费来源进行分析,同样可以将其分为学前教育机构和幼儿保育机构两部分。其中,所有的学前教育机构如前所述属公立性质,其收入来源完全依赖于地方当局和中央政府的拨款,并不向幼儿家长收取服务费用。相比之下,幼儿保育机构的经费来源渠道则相对多样,不同保育机构内部的收入结构也不尽相同。

(五)收费水平:幼儿保育机构依照标准收取一定额度的费用

除所有公立机构提供的学前教育服务,以及少数非公立机构提供的固定时段免费服务以外,英国大部分的幼儿保育服务仍然需要额外付费。值得关注的是,近几年英国所有的保育机构无论其性质如何,其平均收费均有不同程度的上涨。

为确保保育费用的可负担性,英国政府除了向3~4岁儿童提供固定时段的免费早期教育外,还采取了多种资助途径,以减轻幼儿家庭的经济负担。税费抵扣就是其中的一个重要举措。

(六)服务时长:服务时间多样化,以满足家长的实际需求

按照所提供保育、教育服务的时间长短,英国学前保育、教育机构的类型又可分为全天保育、时段性保育、校外保育和临时性保育。自2001年起,几乎所有的保育服务机构都有延长服务时间的趋势,以便更好地适应不断变化的生活方式和幼儿家长的实际需求。性质、服务时间不同的机构接收不同年龄段幼儿,具体见图5-1。

图5-1英国保育、教育服务的对象及比例

三、英国学前教育的管理体制

(一)管理模式

1。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负责学前教育的管理

英国的教育管理体制在历史上具有明显的地方分权色彩,但伴随教育改革的持续推进,英国的教育管理开始呈现出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合作的特点,且这种关系仍处在不断调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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