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德国学前教育的现状
一、学前教育的性质、地位、价值与功能
(一)学前教育的性质和地位
在德国,幼儿园不属于国家的学校体制,而属于青少年福利救济事业,其法律基础是《儿童与青少年福利法》。德国宪法明文规定:教养儿童是父母的自然权利和义务;政府对幼儿教育站在辅助的立场;真正担任幼儿教育责任的是父母。但政府有一系列相应的措施来协助、保障婴幼儿在家庭中得到适当的保育教育,例如,父母的带薪假。在德国,父母在婴儿出生后(或领养新生儿后)可享受两年的带薪离职外加一年的停薪留职。这一措施能很好地保证3岁以下幼儿在家庭中得到由父母提供的保育教育。
尽管家庭在3岁以下幼儿的保育教育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德国政府还是鼓励并积极推动地方政府、教会、企业、社会团体或私人开办幼儿保育、教育机构。例如,主要负责0~3岁幼儿(主要是来自双职工家庭的幼儿)保育工作的托儿所和负责3~6岁儿童保育、教育的幼儿园。托儿所和幼儿园提供的学前教育是社会教育的一部分,但不纳入义务教育系统。因此,儿童和家长可以自主选择入托、入园或其他形式的学前教育。
(二)学前教育的价值与功能
政府投资的学前教育最初是作为社会福利事业推动的,旨在服务那些处境不利儿童,包括受虐待儿童、低收入家庭儿童等。然而随着社会需求,主要是婴幼儿母亲就业需求的增长,政府期望学前教育能惠及更多家庭,保证只要家长希望,所有儿童都能入托、入园。学前教育的目标也由最初的福利扩展成为保育、教育。然而,这里的教育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学校教育,德国幼儿园的教育主要是指社会教育,旨在培养儿童既对自己负责又能对他人负责的个性。
近年来,社会对学前教育的功能有新的定位。在参与PISA(ProgrammeforIioAssessment,国际学生评估项目)的32个国家中,德国儿童在各项测验上,包括阅读、数学、科学等的表现均不尽如人意。在这种情况下,学前教育的教育功能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教育部门强调在联邦一级需要明确学前教育课程的目标,重视儿童的语言和认知发展,做好幼小衔接工作,开展更多的研究解决学前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提升学前教育质量。[1]
二、德国学前教育的办园体制与机构概况
(一)学前教育办园体制
联邦德国的幼儿园大多由地方政府、教会、企业、社会团体或私人开办,未纳入国家教育计划。儿童入园根据自愿,国家不做强制规定。由于历史原因,原东德和西德间存在很大差异。原西德的幼儿园以私立为主,1998年的调查数据表明60。6%的幼儿园和59。9%的托儿所是私立的,主要由教会资助。原东德则有66%的托儿所和86%的幼儿园是公立的。[2]
联邦德国的幼儿教育机构多元,主要包括托儿所和幼儿园。托儿所接受0~3岁幼儿,主要是双职工家庭的年幼子女,实行保育。20世纪80年代初,德国有公立托儿所近900个,有床位约2。5万个。另外,联邦青年、家庭与健康部1974年还设立了名为“家庭日托”的幼儿保教计划。主要做法是:由政府提供少量经费,让一些年轻母亲在照管自己小孩之余,再帮助邻近的在职母亲在白天照管1~2个小孩,以解决其实际困难。参与“家庭日托”计划的母亲需参加短期培训,以获得科学育儿的知识。
幼儿园的工作包括保育和教育。每所幼儿园的设施包括游戏室、存衣间、教养员和保育员办公室、室外活动场、作业活动室、厨房和浴室等,每个班25~40人。联邦德国的幼儿园主要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1。传统幼儿园
这种幼儿园多为全日制,主要招收下层社会家庭的儿童。它通常由社会团体、教会以及慈善机构开办,并从所在地区的乡镇得到资助。大众幼儿园设备比较简陋,收费较少。双职工家庭的父母通常选择把孩子送入这种全日制幼儿园。
2。上午制幼儿园
这种幼儿园规定,家长上午把孩子送去,下午把孩子领回家。入这种幼儿园的孩子的母亲一般都不工作,经济条件也比较优越。之所以要在上午把孩子送进幼儿园,主要是使孩子在入小学前培养起一定的独立生活能力,增强其社会和集体观念,促使他们更快地认识周围世界,进而更快地适应小学学习的环境。这种幼儿园一般为私人开办,设备条件和教师素质比较好,但收费较高。
3。学校附属幼儿园(学前班)
有些儿童身体发育很好,虽然年龄已到进入小学义务教育阶段,但智力发育较晚,在整体方面还没有达到进小学学习的水平。学校幼儿园就是专为这些孩子开办的,目的是使儿童身心的发展达到入小学的要求,但不进行读、写、算的教育。其教育内容有两大类:一是语言教育,包括听、说、会话、看画册、唱歌、诗朗诵、即兴游戏等;二是培养观察能力和思维能力,包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色彩概念、形状概念、数量概念、时间概念、学习游戏、节奏感等方面的训练。学校幼儿园是由教育部门和地方行政局联合开办,采取义务制,学习年限为1年。学校幼儿园原来只是在少数几个城市试办,目前已在各地普遍开办,在德国学前教育中占据主导地位。
4。特殊幼儿园
这是专门为那些身体有残疾、智力发展不正常儿童开设的幼儿教育机构。在不莱梅、汉堡、下萨克森等地都设有特殊幼儿园。这种幼儿园承担双重职能:医疗和教育。其目的在于从小对儿童进行特殊的治疗和教育活动,使他们最大限度地恢复身体和智力,并使身心得到最理想的发展,以便今后更好、更快地适应特殊学校或基础学校的学习条件及生活环境。
(二)学前教育机构概况
德国幼儿园数量很多,2002年,德国人口8253。7万,幼儿园27830所,平均2966个居民就有1所幼儿园。但在德国西部11州的幼儿园规模较小,平均每园不到80个儿童。这主要是因为德国西部出生率较低,很多家长认为家庭教育更好,因此较少送孩子入园。而在德国东部,由于历史原因,平均每园有642名儿童。
联邦和各州都没有课标明确规定幼儿园的教育大纲和教育方法,但各州对幼儿园的教育都形成了约定俗成的方针,即倡导自由发展、自我教育,注意为幼儿创造良好的环境,重视游戏与活动,努力使幼儿通过各种活动发展体力、智力和道德感。[3]在教学内容上,德国幼儿园注重儿童对自然的观察和科学小实验,以及游戏、音乐等适合儿童身心发展的课程。各类幼儿教育机构均禁止教授读、写、算,也不主张教授外语。在教学方法上,主要采用福禄培尔和蒙台梭利的教具,但对教具的操作上更为灵活;吸收杜威的思想,注重实际操作;主张个别教学、小组活动,不要求组织全班儿童进行集体课堂教学。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德国幼儿园逐渐形成了两种主要的课程:功能导向的课程和情境导向的课程。功能导向的课程受1975年教育改革的影响,强调改善幼儿的学业表现和认知发展,例如,早期阅读能力。这种课程在德国西部的一些幼儿园中比较受欢迎,因为西部有更多的父母期望他们的孩子能够及早为入学做好准备。但从总体来看,功能导向课程在德国的认可度并不高,人们认为这种课程是短视的,因为早期智力开发的效果很快就会消失,而从长远来看,儿童自主游戏和学习的需求没有得到满足。情境导向的课程力图让不同社会背景的儿童都能最大限度地为不同的社会生活情境做好准备。这种课程比较灵活,不同年龄、不同发展阶段的儿童能够在混龄编制的小组中学习和游戏。课程主要依据儿童日常生活中的社会情境来设置,需要家长、邻居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卷入与协作。情境导向的课程的价值正逐渐得到家长和社会的认可。[4]
德国的幼儿园在年龄编班上,有一个非常鲜明的特点——混龄编班,即将不同年龄组的儿童编在一个班级(德国称为小组)中游戏、生活和学习。这种混龄编班在德国所有幼儿园中实施。德国混龄班的年龄跨度非常大,他们最早是研究3~6岁儿童之间的混龄编班,并进行实践,以后逐渐往两头延伸为2~12岁的混龄编班。[5]在教师的配备上,基本为一个班级2名教师,包括1名幼儿教师(班级负责人),1名幼儿看护(教育的后备力量),有的班级还另外配备1名准实习生(正在接受培训的学生)配合混龄教育。德国幼儿园的环境创设也为之做了很大的努力。混龄教育的基本理念之一是幼儿园的班级类似于一个温馨的家庭,在这样一个家庭中,有不同年龄的孩子,他们像兄弟姐妹般生活在一起,一起游戏、一起学习,这样很好地促进了孩子的社会性发展。联邦德国的幼儿园被认为是协调家庭对幼儿进行教育的机构,幼儿园的主要任务是创设一种不间断的、能够从幼儿园很自然地过渡到初级小学阶段的条件。幼儿园严格禁止读、写、算等基础知识的学习。儿童以自由活动为主,各班设活动室,儿童独自活动或寻求伙伴一起游戏。大部分幼儿园为半日制,家长中午可以带孩子回家;全日制的幼儿园下午也以儿童的自由活动为主。
三、德国学前教育的管理体制
由于联邦德国的幼儿教育不属于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范围,国家不要求每个儿童进入小学之前一定要进幼儿园。幼儿园不归教育行政部门管辖,而主要由私人、教会、社会团体举办,对幼儿园的监督工作由开办团体自行负责。在联邦一级,由联邦青少年、家庭和妇女部制订学前教育指导方针;在州一级,主要由社会部和卫生部管辖,具体到地方则由地方青少年福利局管理。联邦德国各类幼儿园中,公立的仅占13,远低于教会(包括天主教和新教)所办幼儿园。19世纪以来,德国统治者对幼儿教育采取控制而不援助的政策,直至19世纪末,仍未将幼儿教育纳入公立学制系统,幼儿教育长期由市民或非政府机构自行管理,尤其是宗教团体的活动异常活跃,成为民营幼儿园的主导力量。于是幼儿园民办形成传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公立幼儿园的发展。20世纪60年代后,在美国“提前开端”计划、幼儿教育机会均等、开发幼儿智力等计划及思想影响下,联邦德国开始日益重视学前教育。1970年,联邦教育审议会公布了包括学前教育在内的全国教育制度改革方案。此方案将整个教育体系划为初等、中等、继续教育三个领域。3~6岁幼儿的教育被纳入教育体系的基础部分,属于初等教育范围。其中,5~6岁幼儿的教育被列入义务教育。此后,不仅5岁以上幼儿普遍入学,3~5岁幼儿入园率也不断提高。据统计,1960年,3~6岁幼儿入园率约为33%;1977年,3~5岁幼儿入园率已达75%。值得注意的是,联邦各州之间差异较大。例如,1980年,在柏林只有55%的幼儿被接纳到幼儿园;但在巴登—符腾堡州,幼儿入园率则高达98%;在萨尔州,幼儿园接收的儿童甚至多于当地儿童实际人数。由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德国人口出生率持续下降,人们普遍认为,幼儿园的入园率今后将继续提高。
联邦德国的学前教育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有不足之处。但经过长期的发展,也形成了自己的特色。例如,孩子入园自愿,宗教团体开办幼儿园盛行。幼儿园不属学校系统,不受国家约束。联邦德国没有专门的管理幼儿园的机构,所有幼儿园都由各州的青少年福利局负责监督管理,国家和地区政府没有规定幼儿园的教育大纲和教育方法,而由幼儿园的开办者自行决定,这和政府一贯坚持的地方分权的联邦制是一致的。这种管理一方面,能调动地方和团体办幼儿园的积极性,有利于充分利用各地的财力和人力,发挥各自的特点和优势;另一方面,又造成德国学前教育发展极不平衡,不利于学前教育整体质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