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救助范围
1。因患危重疾病,在扣除各种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和社会帮困救助资金后,直接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2。因遭遇车祸、溺水、矿难等人身意外伤害,在扣除各种赔偿、保险、救助等资金后,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3。因火灾等突发性意外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4。高中阶段贫困家庭经各种救助措施帮扶后,仍无力支付教育费用,或被国家认可的全日制院校正式录取的应届大学生,家庭无力支付入学报到费用的;
5。经其他救助措施帮扶后,家庭基本生活仍难以维持的城市低收入家庭。
(三)救助标准
临时救助标准最高不超过6000元。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原则上一年同一事由申请临时救助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四)办理流程
1。申请:救助范围内的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受委托的家庭成员、社区居委会,向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书面申请;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暂住证(居住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家庭成员收入证明;重、大病,突发事件等相关票据、照片证明材料;区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2。入户调查、公示、评议:街道办事处接到临时救助申请后,会同社区居委会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组织评议小组对申请家庭进行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对申请家庭的情况及申请事由进行公示;不符合救助条件的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3。审核: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并将材料报区民政局审批。
4。审批:区民政局根据上报资料进行审核批复,确定救助金额。
5。救助金发放:区民政局通过街道办事处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发放救助资金,申请人持相关证件到街道办事处领取,如属“三无”人员、重病、残疾等情况本人无法领取的,可委托亲属或社区干部持相关证件代为领取。
三、任务解决
任务中的临时救助属于因患病或遭遇突发性意外灾害等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临时救助属于政策性质的救助,属于社会政策范畴。
必备知识
不属于临时救助范围的内容
1。属人为事故,已得到责任人足额赔偿或保险公司足额赔偿的;
2。有劳动能力而不耕种,致使土地抛荒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以及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经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就业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城市居民;
3。法定赡(扶、抚)养人未按规定履行义务的,但穷尽法律救济手段,被赡(扶、抚)养仍出现暂时困难的除外;
4。因打架斗殴、赌博、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造成贫困的;
5。其他按规定不应列入临时救助范围的。
拓展训练
某社区服务中心开展了面向全体居民的临时救助相关政策说明会。其间,有一位居民提出,自己家中两个小孩为脑瘫,老婆近期卧病在床。自己又要照料小孩,又要照料老婆,非常辛苦。在听了说明会后,觉得自己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问题思考:
该居民可以申请临时救助吗?如果可以,那么申请临时救助的内容是什么?如果不可以,请说明理由。
参考文献
1。李小尉。新中国建立初期的社会救助研究。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
2。韩克庆。社会福利与社会救助案例。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9
3。方鹏骞。中国农村贫困人口社会医疗救助制度研究。北京,科学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