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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 康复工程(第2页)

(6)考虑患者个人生活方式及个人爱好。

(一)杖类助行器

1。手杖

适用于偏瘫、下肢肌力减退(脊髓灰质炎或下肢神经损伤)、平衡障碍(颅脑外伤或多发性硬化)、下肢骨与关节病变(骨性关节炎、下肢骨折、骨质疏松或半月板切除)、老年人、单侧下肢截肢或佩戴假肢、偏盲或全盲等。

腋杖适用于以下情形。

(1)单侧下肢无力而不能部分或完全负重的情况,如小儿麻痹后遗症、胫腓骨骨折,或骨折后因骨不连而植骨后。

(2)双下肢功能不全、不能用左、右腿交替迈步的情况,如截瘫、双髋用石膏固定或用其他方法制动时。

2。肘杖

适用于:

(1)双侧下肢无力或不协调,如脊髓损伤、小儿麻痹、某些脊柱裂;

(2)单侧下肢无力且不允许该侧肢体负重时,如踝骨折或半月板切除的早期;

(3)累及全身的双侧严重无力或不协调,或双上肢无使用手杖的足够力量的情况,如进行性肌营养不良或颅外伤后。

(二)助行架

分为:标准型助行架、轮式助行架、助行椅、助行台。

适应证:

1。单侧下肢无力或截肢,需要比单臂操作助行器更大支持,如老年性骨关节炎或股骨骨折愈合后。

2。全身或双下肢肌力降低或协调性差,需要独立、稳定站立者,如多发性硬化症或帕金森病。

3。需要广泛支持,以帮助活动和建立自信心,如用于长期卧床或患病的老年人。

(三)操作方法

1。检查助行器装置是否完好,轮式助行器固定轮子。操作者提起助行器放在患者正前方,协助患者坐于床边,双足着地,躯干前倾,患者迈步向前,双足落助行器后腿连线水平位置,迈另一条腿,使患者站稳,协助患者双上肢落于助行器扶手上,嘱患者慢慢将重心平稳落至助行器上。协助患者调整助行器位置及高度步行锻炼时,操作者随时陪伴左右。

2。护理要点

(1)迈步时不要过于靠近助行器,否则会有向后跌倒的危险。

(2)步行时不要把助行器放得离患者太远,否则会扰乱平衡,使助行器的底部不能牢固地放在地面负重。

(3)使用轮式助行架时要求路面要平整,上下坡时能灵活运用车闸以保安全。

(4)上、下肢衰弱、不协调或上、下肢均受累而不能通过腕、手负重的患者不宜使用助行器。

三、轮椅

1。轮椅基本结构

轮椅架、轮、制动装置、坐垫和靠背。

2。常用轮椅

(1)普通式轮椅

适用于下肢残疾、偏瘫、胸以下截瘫者及行动不便的老年人。

(2)高靠背可躺式轮椅

适用于高位截瘫者及年老体弱多病者。

(3)座厕轮椅

供不能自行如厕的肢残人和老年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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