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风?”魏无双想了想,“可大可小。”“是啊。”秦煜叹了口气,“少主年幼,还不能独当一面,但愿陛下龙体安康,否则,这天下怕是要乱了。”大概是因为太过疲劳,秦煜的样子有些萎靡。他身上还穿着大红色的官服,帽子都没摘,应该本来不准备宿在卧室里的。魏无双悄声问:“若天下大乱,世子觉得谁才会成为最后的赢家?”秦煜望着魏无双:“不管谁坐到那个位置上,我都会是赢家。”大概久在寺庙,他的肤色很白,面如冠玉,所以显得眼睛十分漆黑。他有着一副风流公子的好皮相,儒雅英俊,让人一眼看过去,忍不住夸赞他玉树临风,往往第一时间忽略他的内在。帷账外面只有角落一盏小灯,供起夜时不会太过慌张,极其昏暗。秦煜伸手将魏无双抱进怀里,背着那光,更显得整个人的表情隐晦不清,声音也低:“若时局动荡,哪条路都不好走,跟着我要吃苦头,你怕吗?”魏无双伸手圈住秦煜的腰:“一点也不怕。”又说:“我当初就是说过,无论你是什么样的,我都不后悔嫁给你。”她都是死过一次的人了,还怕这么点事吗。当时她孤身一人,众叛亲离,浑身脏污,样子如同恶鬼,只是等死。他矜贵非凡,浑身簇新,却抱着她冰冷的身体给了她最后的温暖。又怎会怕此生和他携手共进退?何况她并不准备坐以待毙。就像秦煜说的,无论今生的轨迹是否更改,无论谁将来坐在那个位置上,她都要成为最后的赢家。秦煜在前冲锋,她殿后统管大局。如果秦煜和前世一样,权倾朝野,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那么她跟着沾光,做相国公夫人,被人追着捧着,每天喝茶聊天打球看话本子,夫唱妇随,今生开开心心。如果因为她的重生,一切更改,秦煜出了问题,她也能挺身而出,力挽狂澜,保住现有的一切,来个妇唱夫随。她也很有信心。秦煜看她不说话,松开她笑:“我以为你会劝我辞官,咱们去过些轻松自在的日子。”“何以见得。”“你给我的话本子,许多公子小姐,最后都做了闲云野鹤,过上逍遥自在的日子,我以为你也会向往。”魏无双摇头:“你是辰王世子,躲在哪里都没用,如果时局动荡,你只有赢,才能保住性命。而我,只想你赢。”秦煜眼睛亮了起来。他其实很小的时候就发现自己是个野心勃勃的人,因为他什么都想要最好的。他那个时候还不懂得隐藏锋芒,想要就只管去争。有一次祖母寿诞,来了不少客人,有个远房的堂叔戍边归来,带回一只从未见过的白色鹦鹉。所有孩子都想要。但鹦鹉只有一只。那个堂叔就说,你们谁能抢到就给谁。然后把鹦鹉叫人挂在了一个三米多高的架子上。他将其他孩子都揍了下去,抢的最厉害的秦烨还因为从高处掉落手腕摔折了。他最终拿到了那只鹦鹉,实在很开心,得意洋洋的去父王面前炫耀,换来的却是一顿怒火冲天:“真是心狠手辣,不择手段,怪不得天煞孤星。”因为那则预言的加持,他的父王最讨厌就是他的“野心”。若无事的时候,父王倒也可以装出一副,父慈子孝。可一旦他露出锋芒,就是他要祸害全家。久而久之。他以为好胜是一件坏事,但是骨子里却又剥脱不掉。慢慢的,他学会了隐藏。他将自己的欲望压在温润的外表之下,这偌大的辰王府,母亲去世,父亲厌恶他,他像个孤魂野鬼,没有人关爱他,同龄的兄弟姐妹们都离他远远地。他也逐渐开始,对任何人和事都提不起感情和精神。有一段时间,他甚至恍恍惚惚睡不好,心里生出些想要破坏一切的想法。他的心内,就像是藏了一头嗜血的野兽,想要将一切都给毁灭殆尽。直到有一天,他看到一只被开膛破肚扔在花园里的死猫,他好像忽然找到了发泄的通道。他将滚烫的热油浇进蚂蚁窝,把小鸡扔进水里看它绝望挣扎,然后淹没死亡。他开始:()夫君洞房花烛夜,她在乱葬岗被活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