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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第4页)

我一愣。因为我记得我的学生会入会申请还没有被批复,他这句话大概代表着我被录取了。

有了这番结论,我腰板挺得更直了,就跟国庆大阅兵似的:“是,领导好!”

哦,对,我喊完这声号子还敬了个礼。

“见义勇为,干得不错。”他拍了拍我的肩膀:“以后好好干。”

校园广播里在这时放出《生如夏花》的音乐,那一瞬的夕阳余晖打在他侧脸上,定格成一个永恒的画面。那个画面的背景明明是斜照的残阳和高耸的教学楼,但每次回想起来,停留在我记忆中的却不知为何成了绽满烟花的墨色天空。

惊鸿一般短暂,像夏花一样绚烂。

林幼清一定以为那是我们第一次相见,但事实上,我对他的喜欢,比那要早很多。

在那天之前,我曾经无数次幻想过我们在这所学校相遇的场景。或许是他坐在教室里发呆,看到穿着白色棉布裙从教室门口经过的我,对我笑了一下;或许是我在某次校运会上拼命跑三千米,在冲破终点线的时候死而无憾的两眼一翻,醒来时他守在校医室的床前问有没有哪里不舒服;再或许是放学路上我遇到了抢钱的小混混,他从天而降将注定炮灰的混混们三拳两脚干掉然后送我回家。那些都是电影里常出现的场景,虽然被用烂了,但很浪漫。

但浪漫是没用的,后来我发现那不过是我想象中的林幼清。真正的林幼清不会对路过的学妹微笑,也不会古道热肠的抱着昏厥的学妹去校医室,虽然遇到学妹被打劫他一定回出手相助,但他助完也不会送学妹回家,最贴心不过也就是将人往出租车里一塞了事。

但就是这样一个人,一个和我想象中出入很大的人。他像一片沼泽,我非但走不出去,还越陷越深。

我坐在抄手游廊的栏杆上,看着校园的景致由暮色变成夜色,脑子里飘出来的全是那些我以为自己忘掉了的东西。

我为什么会变成秦琛,那真是造化弄人。

在我十二岁那年,发生了两件让我终身难忘的事。一件是我遇见了林幼清,另一件是在那之后不久,墨六在爷爷家别墅小区的停车场被人绑架了。

前者如何在此不表,这里我们单说后者。

后者的直接后果就是,我们全家四辈几十口人提心吊胆了一个多星期,终于从公安局接回了奄奄一息被警察解救的墨卿驰。而根据警方的调查,绑匪兄很机智的根据墨卿驰罕见的姓氏推测出他跟墨华集团的墨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而跟踪一路实施了绑架。墨卿驰被绑架的事是一把日日悬在墨家长辈心头的尖刀,在此情况下,太爷爷对当时尚未成年的我们进行了战略性的保护:送出国,不出国就暂时改姓。

当时们家这几个孩子里,老九还没出生,剩下没成年的有五个:老四进了部队当兵,安全的很;老五考进伊顿公学去了英国;老六去了美利坚,留在国内的只剩我和老八。我们这辈儿是卿字辈儿,因发音相似于是改姓秦,取名字最后一个字为名。按照家谱的排列,我和墨青丝如果是男孩,名字该分别是墨卿琛和墨卿斯。所以改了名之后,我叫秦琛,对外身份是墨家收养的孤儿。墨青丝当然不用改名,她为了考警校特地去跑去衡江找了所离警官学院最近的重点中学就读,而我们家的名头还没达到令全国犯罪分子垂涎三尺的地步——起码当时没有。

如今算起来,改了名字的就我一个。我觉得,老天还是待我不薄的。当年的秦琛一脸青春痘,被穆青青狠狠的坑过一次之后,不但吃了亏,长了记性,就连满脸上的痘痘也因为药物刺激掉了个干净。我能摇身一变变回墨七,从脸面到秉性都变得让曾经熟悉的人认不出来。

即便是他,也没有认出来。

这真是好极了。

唯一不好的是,他居然回来了。

这么多年,当年经历的那些事原本都渐渐淡了,忘了。我开始忙于自己喜欢的事,把所有时间和心思都塞得满满的,一点缝隙都没有,似乎就连睡觉时都特别踏实。

可林幼清,你突然回来了。

每天醒着的时间越来越长,那些你不知道却因你而起的事每晚都在我梦里卷土从来。我的安生日子没了,它们将我堵的无处可躲,只能蜷缩在原地忍受着他们的噬咬。

我不能哭,不能让你发现,也不想让身边的人为我难过。

我知道我该结结实实的恨着你,恨的原因不是因为我没有得到,而是你走的太潇洒太从容,潇洒从容到让我真真切切的变成了一个自以为得志的愚蠢插足者,让我承受的一切痛苦都那么变得浅薄,那么活该。

可如今你却回来了。

你戴着你与别人的婚戒,却口口声声的昭告天下,说你爱的人叫秦琛。

你看,你多可恨啊!可不知道为什么,看着你憔悴的样子,那些恨突然就变的那么微弱。

为什么你凄惨起来,却像是要了我的命。

我不知道,这辈子也都不想知道。我只知道我扛不住了,我纠缠不起了。

林幼清,你走了,就请再也不要回来。

我祝你一世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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