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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酒送白衣(第4页)

眼见情景有些尷尬,那醉眼迷濛的白衣文士再次適时抬头,笑看著那个有些犹豫的少年道:“你也不是买不起,没有钱可以用其他东西抵嘛!”

楚元宵闻言一怔,转头看了眼那白衣。

当初在五方亭那间书铺里分赃的时候,苏三载跟说书匠路先生两个人一边给他分东西,一边还曾顺口提过,哪些东西是品相好但用处不大可以卖了换钱的,哪些是品相好不好无所谓但很有用的,反正到头来就是都很值钱。

这件事从他出了小镇之后就从没跟人提过,连余人都不知道,这个白衣文士却像是未卜先知了一样。

少年低头沉吟了一下,自小就精打细算惯了,所以掏家底这种事於他而言跟割肉差不多,但这一路走来能合眼缘的东西不多,眼前这把刀就是那为数不多,能让他觉得好像应该买到手里的东西之一。

当初在盐官镇时候,把那把名为“大夏龙雀”的横刀卖给那个白衣姑娘的时候,他其实更多是觉得自己有些败家的捨不得,但並没觉得有多大的失落感,做买卖有得有失,终究就是各取所需了。

但眼前这把刀,自它成为一件做买卖的物品的那一刻,楚元宵就好像有了一种突然想把它买进手里的感觉,又不好说这感觉具体是哪里的由来。

眼见少年犹豫,买卖有门,青衣帐房好像都已经看见了自家帐上有钱进门,就赶忙又加了把火,“这样,小兄弟要是觉得大价钱买刀亏了,那我就做个我家掌柜的主,再附送一坛我家酒窖里的顿递曲,真正的好酒,你觉得如何?”

楚元宵见这帐房先生打定主意无论如何都要从他手里挣钱,就又转头有意无意看了眼那个女掌柜,结果正巧就碰上女掌柜看过来的眼神。

女人见状没好气哼了一声,“看什么看?又不是跟老娘做买卖!我归去酒庄虽是个路边小酒肆,但说出去的话一口唾沫一颗钉,他答应了你要送酒,那送就是了!”

本还有些心底惴惴的杨帐房,听著掌柜的都放话了,就笑得更加开心了,但他並不知道自家掌柜的,已经把他的禁酒期限又涨了一个月。

楚元宵咧了咧嘴,再次若有所思转过头看了眼白衣,结果那文士这次只给了他一个头顶,连眼皮都没抬一下,又在喝酒。

少年想了想没再犹豫,装模作样从布兜包裹里掏东西,其实是千挑万选从那玉牌须弥物里拿出来了一件,苏三载曾说过可以卖的东西。

那是一只小巧玲瓏的玉雕狮子,蹲坐在地,一只前爪微微抬起,彷佛在抓握什么东西。

这东西当初是云海间的那位老掌柜代替朱氏赔给苏三载的,说是有招財进宝的好寓意,而且那玉质本身也算比较值钱,拿到某些山下当铺里去换钱,也是能值个几千文的。

少年记得,当时苏三载分东西的时候还说那范老头不地道,那么高的身价给人赔东西,也好意思拿这么个才值几贯钱的破东西出来抵债,但最后嘟嘟囔囔也没去找那范老头换,最后就又落在了楚元宵手里。

此刻少年拿这东西出来,是觉得这东西不算是仙家物,但递给做买卖的酒肆店家,就刚好能用上那个“招財进宝”的好寓意,而且价格也差不多,几千文买一把刀应该也是合適的,就刚刚好。

青山帐房看著少年掏了半天掏出来一枚玉狮子,骤然眼前一亮,这玩意儿看著不赖,读书人就喜欢这种有意思又有品相的东西!

双方一拍即合,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买卖就算是做成了!

再等到青衣帐房去酒窖那边,如约搬来那坛所谓顿递曲时,早就提前致谢过了的少年人已经带著青衣小廝提前离开了,两个人忙著赶路,实在是等不及那个一去一个时辰都没回来的帐房先生。

酒桌边就只剩下了还在静静喝酒的白衣文士,和那个有些拘谨坐在桌边,双眼蒙纱的黑衣年轻人。

杨帐房听著那黑衣年轻人轻声转述的少年留言,就觉得有些委屈,他也不是不想快些搬酒来,只是刚进了酒肆后院,就被自家掌柜的揪著耳朵一顿数落。

女掌柜倒也不是计较他为了做买卖又搬出去一坛酒,酒肆地窖里这玩意儿多的是,多一坛少一坛问题不大,主要是实在看不过眼他那个不会看眼色的狗脾性!

给一个十来岁的少年人卖酒,人家不买你又当成买卖附送,你家就没点別的东西能给的了?赶路人送几个烧饼,让人路上吃就不行?

骂骂咧咧念念叨叨,杨帐房被揪著骂了一个时辰,感觉自己都快聋了…

至於那个黑衣年轻人转述的少年留言,其实也不多,就两句。

第一句是说楚元宵他自己急著赶路,不告而別实在抱歉,等以后回来路过的时候,一定来酒肆赔礼道歉。

第二句则更简单。

那坛顿递曲,送给白衣喝。

……

“感谢书友“太白李子”帮作者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特此致谢!

欢迎各位读者朋友多多討论剧情,或者是纠错提意见,不行就吐槽作者也可以,总之欢迎大家评论!

作者边学边写,经验不多,有请诸位仙人多多指教~[拱手抱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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