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夕瑶也拿起一个窝窝头,却是夹了一片白菜放进嘴里。
李振华见状,直接夹起一个鸡腿。
“来,张嘴。”
江夕瑶看著凑到嘴边的鸡腿,下意识的张开了嘴。
下一刻,鸡腿入口。
“这一只野鸡这么大,吃什么白菜啊。”
“嗯,好吃,太香了。”
“在看守所里只能吃到凉的窝窝头,一点肉腥也不给碰。”
“现在才吃上一口热乎的饭菜。”
“话说,你在狱里待了多久?”
江夕瑶吃著夹来的野鸡腿,心中五味杂陈。
这是除了父母之外,第一个捨得给自己夹鸡腿的人吧。
別人,怕不是要抢著吃。
而且还是他抓来的野鸡,她只是燉了一下而已。
“三个月吧。”
李振华一听,顿时心生敬意。
三个月还能保持平静的心態,还能保持著善良,比他强。
“你真厉害。”
“我在里面待了不到一个月就受不了。”
“那你可得多吃点。”
“谢谢你。”
江夕瑶强忍著心中的感动,郑重的感谢道。
“要不是那你,我顾及还吃不上一口热饭,更別提吃肉了。”
李振华闻言,哈哈一笑。
“那是你眼光好,提前找我搭伙。”
“所以,活该你有肉吃。”
江夕瑶见李振华说的有趣,再次忍不住笑了起来。
“我发现你从山上下来后变了。”
“是么?”李振华夹著鸡腰子塞进嘴里,满不在乎。
“上山前你寡言少语,彷佛许多事情不放在心上。”
“现在嘛,变得有趣了很多。”
李振华暗自感嘆江夕瑶第六感真准。
上山前自己心情压抑,並且一心都在金手指上面。
现在嘛。
金手指自然要顾及,但是也要享受生活。
他重活一世,可不是来受罪的。
“只是想通不少问题而已。”
“咦,別光说话不吃呀,来继续吃,这个鸡腿你也负责吃了。”
“不不不,我吃一个就够了。”江夕瑶连忙拒绝。
“够什么呀,我不喜欢吃鸡腿,你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