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镇民都知道,陆长青他是个“书呆子”,帮衬不了家里。
还害死了老爹。
这很不利於他后续赚钱!
所以,他打算给自己做一个人设。
要把“废物”这个標籤,渐渐从身上摘掉。
甚至应该给自己按上一个“被埋没的打猎天才”。
这样,日后才好把草药等物变现成银两。
思索著,陆长青让长毛驱散了狗群,准备下山回家休息。
忽然,悠閒的长毛忽然“嗷呜”一声,表情变得严肃,鼻子在不断抽动。
“呜——汪!”
【猎物猎物猎物猎物。。。】
陆长青感受到长毛传递来的情绪后,看向长毛朝著的方向。
“前面有东西?”
“汪。”
【猎物猎物猎物猎物。。。】
“咱俩能搞定吗?要不要喊人?”
“汪!”
【杀杀杀杀杀杀。。。】
长毛应了两声,脚步放缓,率先往前凑去。
陆长青疾走天赋的效果在此刻也展现出来,悄然跟在长毛身后。
很快,绕过了几颗大树,陆长青看到了前方长毛说的猎物。
一只兔子,毛髮纯黑。
如果不是眼睛,还有尾巴是红色,陆长青还真看不清楚!
艷阳兔!
没吃过猪肉,但见过猪跑。
在看到这兔子的瞬间,记忆当中就浮现出了这兔子的名字。
属於“成了精的野物”。
一身毛皮就价格不菲,哪怕有所损伤,丟到裁缝店,都能换个百十多文。
而血肉,更是值钱!
镇子上有个叫做“鸿运”的武馆,就放出消息广收“成精野物”的血肉。
这艷阳兔,就是其中之一。
武馆多少钱一斤收不清楚,但记忆里,每个去卖的猎户,离开时都是喜笑顏开。
好东西!
陆长青立马提起了兴趣。
且不谈银子。
这种成精了的野物,应该也能收穫山海之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