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伴?”
陆长青诧异的看了看吐著舌头的长毛。
又扭头看向夜鹰。
就见夜鹰的黄底黑瞳转了转,扭头在王二虎身上啄了几下,叼起大块肉,就飞走了。
“这是你朋友?”
陆长青看向摇尾巴的长毛。
“汪汪!”
“汪汪汪汪。。。”
长毛一直在叫,但表达的意思都非常单一。
不过陆长青还是简单猜到了它的意思。
之前和那只夜鹰彼此分过食物。
还阴差阳错合作猎杀过別的山中野兽。
一来二去,两者之间没有敌意,就熟悉了。
“真是可以。。。”陆长青莞尔,然后示意长毛继续寻觅药草。
赚钱的事,不能落下。
至於王二虎的尸体,陆长青懒得再管。
等他和长毛离开后,会有无数类似刚刚夜鹰那样的野兽,帮他把尸体消灭。
。。。
今晚的收穫仍旧不少。
布袋还是装了满满当当。
陆长青低头看著都要溢出来的药草,估摸著又是三百文出头。
这种赚钱效率,相较於寻常猎户来说,简直夸张!
按照当前的进度来看。
五两的利刃,他只需要半个月左右,就能攒齐!
不过这一次,陆长青不会选择再將药草全部卖出去。
或者说,就算是卖,也要分开。
毕竟次次用“运气”“发现未被开垦的草田”做藉口,过於牵强。
原身,还有原身父亲陆石头。
在镇子上本来並不出名。
毕竟千口百姓,谁会无缘无故关注一个普通的猎户?
纯粹是陆石头贪了心,
死在了寻常稚童都知道该规避的毒瘴当中。
“太阳落山夜未至,快快归家等天明。”
百十年前,这俗语就一直在传唱了。
正因如此。
原身和陆石头,才在镇子上“出了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