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疑惑的抬头,傅行洲不经意的亮出自己的左手,那颗男士的白金戒指不知何时已经被他戴在了无名指上。
他手指修长干净,骨节匀称有力,简洁淡雅的素圈平白被他带出了价值百万的贵气。
方黎心中暗叹,这小赠品跟着他也算是逆天改命了,瞬间上升了不止一个档次。
傅行洲将目光移到自己手上,淡定自若道:“我试了一下还挺合适,这个我就留下了。”
当然得留下,不然送给那个蠢货情敌吗?
“是很合适。”方黎由衷点头。
她试想了一下这戒指要是落到祁言那街溜子手上,指定能戴出路边摊十块钱能买俩的质感,白瞎了。
“你试试。”傅行洲提议。
方黎本来觉得这戒指平平无奇,被他戴的那么好看,瞬间有点心动,想也没想就拿出来往手上戴。
结果五个手指头试了一遍,只有无名指最合适,不大不小,刚刚好。
方黎伸出手自我欣赏,还别说,她戴上竟然也挺好看。
而且素圈有素圈的好,不仅起到一个装饰的作用,戴着还没有压力。
不像她之前刷顾临风的卡买的那大钻戒,戴上后她瞬间变娇弱,肩不能扛手不能提,干啥都情不自禁翘着兰花指,半夜都恨不得留只眼睛站岗,生怕那钻一不小心跑了。
忒有负担了,她只得压箱底好生藏着。
不错不错,方黎看着自己的手,甚是满意。
不过她试完就取了下来,毕竟是情侣对戒,她和傅行洲一起戴算怎么回事。
傅行洲看她把戒指收进盒子里,表情变了变,语气很有些不满:“不是说喜欢吗,怎么取下来了?”
“我一向喜欢丢三落四,这么好看的戒指我怕弄丢了。”方黎随便找了个理由敷衍。
谁知话刚落,傅行洲就伸出手,讨要道:“戒指戴在手上才有价值,你要不愿意戴的话就还给我吧。”
方黎立刻改口,麻溜把戒指戴上了:“我突然觉得你说的很有道理。”
傅行洲抿了抿嘴角,这才满意。
两人互道“晚安”后,方黎回到家,洗漱完躺在床上,总觉得好像忘了什么东西。
但时间已经指向凌晨两点,她困得脑子一团浆糊,也懒得多想,很快便沉沉睡去。
只是没想到,这一觉,她竟然做了个春天的美梦。
梦中,她成了一代女皇方则天。
在她的统治下,国家繁荣,人民安居乐业,一派盛世之景。
正当她慵懒的倚在榻上,听着靡靡之音,美滋滋的看一群肤白貌美的小哥身着绫罗绸缎翩翩起舞时,前方传来捷报。
边疆叛乱已被平定,邻邦为表诚意,特将王子送来和亲。
早就听闻该王子是名震天下的大美人,她当即凤颜大悦,令小言子速速将人洗干净送至自己寝宫内。
小言子“喳”一声退下,不多时,就将洗的香喷喷干净净的美人打包成鸡肉卷送到了自己榻上。
她立刻扑上去就要宠幸,谁料美人性格刚烈,咬着牙一脸悲愤,眼泪珍珠似的往下掉,哭的那叫一个梨花带雨,破碎感拉满。
还扬言她敢染指自己,就死给她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