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会真的失忆了吧?”许琢目光炯炯,表情里显然正强自压抑著沸腾的八卦热血,“你会不会是豪门私生女啊?”
“靠点儿谱好不好?”我的筷子几乎把眼前的肠粉戳烂了,“你还能查到什么吗?”
“唔,我不知道,我朋友还在那边问呢。”许琢伸过手,替我拨了拨有些凌乱的头髮,“住一个屋里我都好几天没见到你了。整天起早摸黑的,瞧这黑眼圈。”
我默不作声,最近晚上,各种诡异的梦愈发地多了。常常半夜醒了,看看床边的闹钟,就直挺挺地躺著,一直到第二天早上。
我嘆口气,“快吃吧,吃完我还得开选题会。”
两个人匆匆忙忙吃了午饭,送她上了车,我转身回公司。
门口站著两个女生,个子高挑,穿著短裙和及膝靴,经过的时候闻到一阵淡淡的香气。工作环境决定每天我都能看见很多美女帅哥,也没想著多看一眼,擦肩而过。
没想到一个女生挪了挪脚步,不偏不倚,站在我面前。
我抬起头,看著那张化了精致妆容的小脸,只觉得有些熟悉。
“白晞?”
我觉得有些不妙,硬著头皮笑了笑,“你是?”
“这么快就忘记我了?”小女生嘴角噙著一丝冷笑,“我是麦臻东的女朋友。”
她刻意强调了“女朋友”这三个字,不过我更加茫然了,人我是认出来了,生日那天我在会所外边苦等沈钦雋,最后就是遇上了老麦和她来吃饭。那顿饭她文文静静的,话都没说几句,和我自然谈不上交情了。
“麦臻东不在这里工作。”我好心地说,“你在这里等他吗?”
“我们来等你——不要脸的贱货,抢人男朋友。”她旁边的女生尖著嗓子开口,嚇了我一跳。
我这辈子確实不要脸过一回,也贱过一回,不过呢,是对著沈钦雋。
可即便是我心里爱他爱得死去活来的时候,我也知道他是有女朋友的,一点点心思都不敢表现出来,只能在自己心底翻江倒海般地自虐。
脑海里立刻就想起了早上同事们的八卦,果然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我吐了口气,无奈,“不敢当。”
“呦,还挺嘴硬的嘛!”
那女人伸手就来抓我的脸,我自然早有准备,后退了一步避开,“喂,別动手动脚的啊。”
因为这异动,周围已经陆续有人站定脚步,好奇张望了。我只觉得丟脸,却也不得不说出那句让人酸到牙齿的话:“我和麦臻东光明正大,没什么的。”
“没什么?孤男寡女你们前几天干吗去了?”
本来说清楚也没什么,话到嘴边了,我忽然想起来老麦叮嘱我別说出他在拍摄纪实栏目的事,於是我又把话咽下去了,改口说:“喂,你听我一句建议,有事去找麦臻东啊。这样吵著来找我闹事,真的很难看。”
事后想起来,这句话我是真的说错了。
说到底,大约是老麦真的甩了人家,和往常一样玩失踪;偏偏惹了个真正喜欢他的,非得弄个水落石出。於是我就成了替罪羊。人家本就怒气冲冲地来找事儿的,我还这么摆著高姿態,一副懒得和你计较的样子,可不就踩著逆鳞了吗?
脸颊上火辣辣地挨了一下,力气不算很大,声音却是极清脆的。
我瞪大了眼睛,大脑里还有点儿反应不过来,等到接触到周围投来惊讶的目光,才意识到——我被打了!还是被当作小三打了!
本来我这个人就不大机灵,这个时候,更加说不出话来,只是呆呆站在那里,落在別人眼里,大概更像是做贼心虚。
“白晞?你在这里干什么?”一道女声从喧囂浮华的周遭透出来,带著些许惊讶,终於成功地把我从异次元的空间拉出来。
可我一转头,看见那个人,以及隱在人群后边另外两张熟悉的脸,一颗心就这么直直坠下去,像一颗重重的铅球,砰的一声,就砸到了地上,连著地面都轻微震了一震。
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