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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第2页)

庄行志出身军人家庭,在军事化环境中长大,脾气古怪,不善言辞,在教育子女方面更是格外严苛,大儿子随他,正统军人的典范,而小儿子从小叛逆,庄行志越打压越反抗,是大院谈之色变的混世魔王。

庄行志想磨炼小儿子的心智,从小儿子上小学开始,每年暑寒假都把人送去地方集训。

哪怕庄之博去年考上了军校,马上就大二了,庄行志照样丢人到野战部队。

听到汽车声走远,姜如雪拉开窗帘,推开窗户,抻了抻懒腰,放眼望去,满目葱绿,清新空气,扑面而来。

八十年代有八十年代的好呀。

“叮铃铃……”一阵自行车铃声渐近,姜如雪两手撑窗台,上半身探出去张望,她的儿媳妇,原文女主,罗香玲回来了。

没错,姜如雪不仅穿越还是穿书。

这是一本极其狗血的年代限制文,狗血在男主和女主结了婚,心里还放不下白月光初恋,又不受控地迷恋着女主的身体,心理喜欢和生理喜欢之间的博弈,造就了大篇幅的随地大小do。

姜如雪当初之所以追更,就是因为其内容够简单粗暴,深得她黄心,连夜安利给闺蜜景渐宜。

两人平时都喜欢看小说,景渐宜喜欢大女主爽文,姜如雪则是迷恋霸总小甜文,所以即便看的同一本小说,关注点也大不相同,景渐宜更在意剧情走向,姜如雪只喜欢看“二人转”,其他情节一概跳过,以致一本书看完,除了男女主那点事儿,她连书名都记不明白,更别说她现在该走哪条剧情……

只知道儿媳妇是女主,便宜大儿子是男主。

原主作为女主的婆婆,戏份不多,姜如雪努力回忆原文,好像十章以后就没再出现过。

原主满心满眼只有丈夫,对儿子都是爱屋及乌,更别提其他人,一概入不了她眼,包括女主。

罗香玲和庄之为结婚才两个月,原主恶婆婆名声已经传遍大院。

小甜文不可能容得了恶婆婆。

所以原主早早下线,姜如雪一点不意外,但不代表不在意,毕竟她穿成了原主。

以她多年看言情小说的经验,小甜文的十章时间线不会拉得很长,最多一个月,少则一个星期,甚至一两天都可能。

没两天好日子可以活了。

也不知道原文恶婆婆的下线是回老家养老呢?还是直接死翘翘进火葬场?姜如雪真是悔得肠子都青了,早知道要穿过来,她就全文背诵了。

要是闺蜜景渐宜的话,肯定对剧情了如指掌。

“之为,之博,早饭买回来了。”罗香玲扶着自己的凤凰牌自行车进了院子,脆声朝屋里喊。

“已经走了。”头顶响起的女声,让罗香玲愣住了。

丈夫不辞而别,心中失落了两秒后,反应过来回她话的人,不是别人,而是她的婆婆。

罗香玲抬头,看到对她笑眯眯的婆婆,震惊得嘴巴微张,漆黑的瞳孔放大。

不敢相信地揉揉眼睛,再三确定自己没看错后,跑进客厅,瞧了眼墙上的挂钟,七点半不到,婆婆居然起床了!她嫁来庄家也有这么久,婆婆哪天不是睡到日上三竿。

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嗐!今天小叔子要去野战部队报道,婆婆最宠他了,怎么可能不早起相送呢?居然把这茬忘了,罗香玲真是被自己蠢笑了。

罗香玲把早饭拿上楼,“妈,我买了肉包油条和豆浆,您先吃点再回屋补觉吧。”

庄家住的首长楼,是一栋独门独院的二层小洋房,前院宽敞,精心打造,养着各种花草,还布置了假山鱼池,宛如走进苏杭小园林。

蛮有情调,就是少了点烟火味,姜如雪从房间出来,站在二楼的露台上,用手比划道:“谁好人家院子里种草皮,太浪费地了,不如种韭菜,也是绿油油一大片,既具观赏性又能食用。”

她最喜欢吃韭菜盒子、韭菜饺子、韭菜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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