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母非常惊慌。
她怀疑丁萱对自己做了什么,比如下毒。
“娘,您別急,我一定会好好孝敬您的。”
丁萱假意擦了擦眼角不存在的眼泪。
“至於弟弟妹妹,我也会教他们养活自己的本事,不会眼睁睁地看著他俩饿死。”
你要干什么?
毒妇!
汪母瞪大了双眼,惊恐地看著丁萱。
她从来不捨得叫小儿子和小女儿干活。
汪母原打算把汪喜送去粮店当伙计。
只要他机灵些,认帐房先生当师父,学点儿算帐的真本事,以后说不定就能当上帐房,不愁成婚后养不了小家。
至於女儿,汪母的安排是请个绣娘教她绣技,女子有个技术,日后也好寻婆家。
本来她打算在长子成亲后提这事儿。
不管是汪喜拜师,还是汪娟学艺,都要银子。
这笔钱得长子和长媳来出。
毕竟长兄如父,长嫂如母,这话可不是隨便说说的。
结果哪儿想到朝廷对夏国作战连连失败,会在民间徵兵,把汪慈抓走。
一看汪母的表情,丁萱就知道这个婆婆在想什么。
前世原主怀著孕,汪母提出无理要求。
一句长嫂如母的大帽子,把她压得死死的。
原主不得不挺著大肚子没日没夜地织布,挣钱给小叔子和小姑子安排出路。
后来她看著汪娟学刺绣,通过绣线的顏色受到启发,染出了色彩鲜艷的布料。
靠著染色的方子,原主挣了钱,这才能继续维持家里的开支,养活一家人,养育儿子。
原主是这个时代典型的传统女性,任劳任怨。
丁萱可没那么好的脾气。
“您啊,就是太溺爱他们了。”
“瞧我的,保证一个月叫他俩脱胎换骨,自食其力。”
此时的丁萱在汪母眼里就像罗剎鬼一样可怕。
她倒是很想提醒汪喜和汪娟,奈何身体不给力,只能寄希望长媳还有些良心,別虐待她的孩子。
从这天起,丁萱让小叔子出门做工。
要么跑码头扛包,要么当搬运工当挑夫,每日必须拿铜钱回来。
14岁的大小子难道还要让嫂子养著?
他好意思吗?
至於小姑子,得学做饭学织布学裁剪,她已经12岁了。
原主6岁到汪家来当童养媳,8岁学织布,10岁已经能熟练地给全家人裁剪衣裳。
他们前世有原主这个好大嫂,婚嫁顺顺利利,小日子也过得不错。
丁萱可不想当冤大头。
这是汪慈的弟弟妹妹。
他长兄如父,对他们有责任,丁萱可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