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真实情况就是,《轻重篇》其实是西汉文景之后的托古之作,而创作者明显只是为了阐述其经济思想,对于历史史实不太关心,甚至都不太了解,所以才会编造出春秋齐国与战国赵国、西汉衡山国之间的贸易战。
齐桓公伐戎所救为南燕——《韩非子》不可信
齐桓公伐戎救燕,也是很经典的一个故事,留下了一个著名成语——老马识途。根据《韩非子·说林上》:“管仲、隰朋从于桓公而伐孤竹,春往冬反,迷惑失道,管仲曰:‘老马之智可用也。’乃放老马而随之,遂得道。行山中无水,隰朋曰:‘蚁冬居山之阳,夏居山之阴,蚁壤一寸而仞有水。’乃掘地,遂得水。以管仲之圣,而隰朋之智,至其所不知,不难师于老马与蚁,今人不知以其愚心而师圣人之智,不亦过乎。”
齐桓公讨伐孤竹返回时迷路,多亏管仲借助老马才得以返回,之后找不到水源,又多亏隰朋利用蚂蚁才寻到。关于这场脍炙人口的战争,诸多史料也都有涉及。
《史记·燕召公世家》说“二十七年,山戎来侵我,齐桓公救燕,遂北伐山戎而还。燕君送齐桓公出境,桓公因割燕所至地予燕,使燕共贡天子,如成周时职;使燕复修召公之法”,《国语·齐语》说齐桓公“遂北伐山戎,刜令支、斩孤竹而南归”。齐桓公为救燕北伐山戎,一直打到了令支、孤竹。
这件事在《春秋左传》也有记载。
《春秋经·庄公三十年》:“齐人伐山戎。”《左传·庄公三十年》:“冬,遇于鲁济,谋山戎也。以其病燕故也。”《左传·庄公三十一年》:“三十一年,夏,六月,齐侯来献戎捷,非礼也。”《左传·僖公九年》管仲曰:“齐侯不务德而勤远略,故北伐山戎,南伐楚,西为此会也。”总体来看,鲁庄公三十年(前664年)冬,齐桓公与鲁庄公相会商量救燕,但后来只有齐人独自前往,并于次年夏天告捷。
齐桓公伐山戎一事,真实性毫无疑问。但我们也应注意一个问题,即在《左传》中齐桓公伐山戎是冬至夏归,而在《韩非子》中伐孤竹却变成了春往冬返。伐山戎、令支、孤竹都是一件事,在文献中多有体现,这表明《韩非子》与《左传》存在矛盾,那么“老马识途”的典故也存在疑问,进而《韩非子》整个记载都可疑。而且我们注意到,《左传》对于齐桓公伐山戎的故事,记录得非常简略平常,甚至没有提到令支与孤竹两个地名。
尽管《韩非子》的记载不乏添油加醋,但从古至今,学者对于《燕召公世家》的记录很少有人质疑,一般认为,齐桓公救助的燕国就是《燕召公世家》的传主——战国七雄的燕国。
笔者初接触此说时,觉得吕老脑洞大开,遂只一笑而过。但后来对《左传》文本熟悉后,才觉得吕老此论实乃卓识。笔者阅读不多,目前所见资料只有吕老一人持此观点,但很可能反映了真实的历史情况。
南燕国在后世名气比北燕国小很多,但在春秋前期确实非常活跃。南燕位于今河南延津东北,是黄帝后裔的姞姓国,周祖后稷的配偶也是姞姓女子。这样来看,南燕反而比姞姓更根正苗红。因地处战事频繁的中原,所以在《左传》中频频露脸。
根据《左传》,前718年,卫宣公令燕国进攻郑国,结果被郑庄公在郑国(今河南新郑)反败,这就是春秋前期有名的“制北之战”。前699年,郑厉公联合纪、鲁与齐、宋、卫、燕混战。前694年,周王子克阴谋篡位,失败后奔燕。前675年,周王室的五大夫与苏国(今河南温县)联合卫国(今河南淇县)、燕国驱逐了周惠王;次年,郑厉公在调解无果下囚禁了燕仲父。
以上的燕国明显都是中原一带南燕,而不是偏居北隅的北燕。《史记》将驱逐天子一事列入《燕召公世家》,并无根据。
之后“燕”在《左传》消失了百余年,直到前553年才提到齐国叔孙还的党羽奔“燕”。这个“燕”不像南燕,更像是北燕。再往后则一般明确指出“北燕”,且涉及史实基本都与齐国有关:如前539年的齐国卢蒲嫳被放逐北燕,北燕简公奔齐国;前536年的齐景公进攻北燕;前530年的齐国把北燕简公安置在唐;前479年的齐国高无?出奔北燕。唯独前500年提到卫国成何奔“燕”,这个“燕”是南燕、北燕不明确,但卫国距离南燕更近。
总体来看,《左传》中前664年之前的“燕”都是南燕,而前553年之后“北燕”则是北燕,只有一处“燕”不明确。到战国时,南燕、山戎早已被灭亡,所以齐桓公救南燕的传说才被移植到北燕之上,山戎也被称呼为更远的燕山之戎。春秋前期在黄河下游以北还活动着“北戎”“长狄”,但在战国时期中原都是华夏版图了。
《燕召公世家》另外一个疏漏,是说燕庄公为了酬谢齐桓公,无意却将齐桓公送出了国境。齐桓公为了帮燕庄公守礼,将燕庄公进入的齐国领土割让给燕国。实际上,在春秋前期也并无这样的国界观念,国与国之间拥有广袤的野。等到齐燕的疆域连成一片,那已经是战国时期的事了。
《燕召公世家》史料可信度不高的最明显的一个表现,是连本国战国世系都有严重错误,比如称燕昭王为燕王哙太子平,但从《赵世家》与出土“郾(燕)王职戈”可以判断,太子平已死于子之之乱,燕昭王当是赵武灵王所立的燕王哙王子职,写本国史事竟然还不如《赵世家》靠谱。
值得一提的是,马王堆帛书《春秋事语》倒是讲到一处春秋燕国的史料。
“四民分处”不符合春秋社会形态——《国语》不可信
记录春秋史的史料,最客观的当然就是春秋金文,但资料太少太零碎。所以还是要依赖传世文献,其中最客观翔实的就是编年体的《左传》。其次是国别体的《国语》,记载的是从西周到春秋的史实,不少内容可信度也较高,甚至在古代被称为《春秋外传》。
《管子·小匡》与《国语·齐语》孰先孰后,是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因为《管子》作为战国秦汉作品,对于春秋历史多有不实,前文有提到。如果《齐语》是抄自《管子》,则可靠性当然是更低的。
可见童书业先生对此也是有疑问的,但毕竟《左传》的管仲治国史料太少,所以不得不将《齐语》的内容叙述下来,然而这些内容,到底又有多少可信度呢?
据《齐语》,当时管仲实行军政合一的政策。以郊外三十家为一邑,十邑为一卒,十卒为一乡,三乡为一县,十县为一属,全国共五属,分由五个大夫统领;国中五家为一轨,十轨为一里,四里为一连,十连为一乡,五乡为一军,全国分为三军,分别由桓公和上卿国氏、高氏统领。
这样整齐的行政区划,很明显是不存在的。
《齐侯钟铭》记载春秋中期齐灵公把釐邑三百县赐给叔夷,一个邑中尚有三百个县,可见齐县是非常小的社会组织,类似于村社的形态。《论语》也提到管仲夺伯氏邑三百,这个“邑三百”应当也是县。那么,《齐语》说法不攻自破。如前所述,当时尚未出现脱离家族的个体家庭,所以这种政治理论只能出现在战国以后,而且这样如同切蛋糕一样的行政区划,历朝历代都不可能真正施行。
类似这样的划分方式,在《管子》的《立政》《乘马》《度地》《小匡》以及银雀山汉简《库法》《田法》等篇都有记载,内容大同小异。
据《齐语》,管仲能够这样划分,基础又来自于“四民分处”,即把士农工商分开居住、各司其职。国都划分为二十一乡,其中十五士乡、六工商乡,而农民则居住在郊外。这当然也是不合理的。在家族社会中,士与农作为一个社会共同体的底层成员,如何能够完全分开居住?《诗经》的《国风》部分多歌咏战争和农事,而《国风》主要是春秋时期的作品,可见当时武士并没有脱离生产,兵、农合一就是春秋军制的一大鲜明特征。
总之,战国秦汉对于管仲的记载,多来自当时社会思想的反映,用于春秋史则容易铸成大错。读史者不可不察。